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9.12.09
【字 号】琼教师[2009]71号
【施行日期】2009.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教师〔2009〕71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和“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结合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我厅决定启动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计划。现将《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和“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和“大力发展远程教师培训”要求,推进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以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现代化,逐步构建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
大幅度提升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下同)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我厅决定实施“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计划”(以下简称“远程培训计划”),并相应成立“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管理中心”。
  一、远程培训计划的目标任务
  实施远程培训计划的目标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教育部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要求,借助我省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基础条件,利用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等网络资源,争取用2年左右时间,建设好师资远程培训基础平台,有效地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我省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二、远程培训计划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
  (一)成立“远程培训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省教育厅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远程培训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是我省远程培训计划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决定、指导及协调远程培训计划的重大事宜。其具体人员是:
  组 长:
  胡光辉(海南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
  石秀慧(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
  李德杰(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蔡 明(海南省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王 贤(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林 岗(海南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张 超(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林明居(海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方 鸣(海南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副处长)
  周春声(海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陈夫义(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
  关文信(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陈宇明(琼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苏 文(海南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潘正琰(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部主任)
  (二)成立“远程培训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远程培训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负责统筹指导、规划与监督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开展的范围、进程,政策指导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组织相关规章、标准的制定和协调远程培训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成立“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管理中心”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远程培训管理中心”)是我省远程培训计划的常设办事机构。省远程培训管理中心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我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的具体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其成员单位由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电教馆、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琼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部等有关单位部门组成。具体工作人员如不足的可聘用社会上专业人员,聘用工资从省级专项经费和远程培训管理经费中给予解决。
  (四)成立“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主要由骨干校长、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和省级培训教研人员等中坚力量组成。专家委员会在省远程培训管理中心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分别负责课程资源、信息技术、政策模式等方面的指导、咨询、研制和评审工作。
  (五)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相应成立市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本市县教师培训机
构为基础、整合教研和电教等其他资源的“市县远程培训管理工作站”,同时做好本市县教师参加远程培训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六)省直属中小学、各市县城区中小学、乡镇中学和中心校等分别成立“中小学校远程培训点”(以下简称“校远程中心”)。“校远程中心”主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本校教师分层次参加远程培训,对教师参加培训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并对学校教师接受培训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三、创建“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为整合教育网络资源,推进研训一体化,“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由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具体承办。网站平台的硬件购置、运行软件设计和网站维护管理等有关费用从省专项经费中统一划拨(含2009年省专项经费)。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应具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档案管理、课程资源库、信息发布、信息查询、网上交流等功能。网页开发规划由远程培训管理中心参与设计,以达到整合管理相关教师教育资源的目的,努力为各市县开展师资培训提供高效、适用的优质资源、技术环境和服务支持。
  四、远程培训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现代远程教育与师资培训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大力推进、积极开展师资培训工作,同时根据教育发展的需求,省教育厅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以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及管理体系。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继续教育学分与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挂钩制度,为远程培训计划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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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加强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教师培训坚持学以致用、学用一致的原则。
  3.研究制定学历教育、基地培训、校本培训与远程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之间课程、学分互认的政策措施。
  (二)经费保障
  远程培训计划在政府支持下,建立“政府、学校、个人”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
  1.省教育厅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远程培训计划的实施,包括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网络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引进,专家委员会的构建和管理以及其他与远程培训计划相关的事项。
  2.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令第7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落实远程培训计划实施经费,保证当地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的顺利开展。
  3.各中小学校要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要求,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按照规定的分担比例补助本校教师参加远程培训所需的经费。
  4.我省参加培训的中小学教师负责个人上网的网络费,以及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所规定的个人应承担的有关费用。
  五、远程培训计划的实施步骤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分三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12月,远程培训计划启动,创建“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并进行网站试运行,建立健全远程培训的各项管理制度;各市县分别建立远程培训管理工作站,市县重点中小学开通培训网络。
  远程培训计划启动后,远程培训管理中心要开发管理培训平台、选定第一批课程资源,初步形成远程培训的管理网络,并开展相关培训。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2011年1月-12月,拟推广到全省城区和网络条件适合的县镇,在农村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建立远程培训点,扩大培训网络覆盖面;组织开发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远程课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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