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工工作流程
文件编号:YFB-20 版号:A/0 分发号:00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02日
1.目的
为了规范设计的流程,确保内部、外部设计质量符合公司要求,协调各部门与美工组之间的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有设计业务的部门、设计人员以及承接公司设计业务的外包公司设计相关人员。
3.权责单位
3.1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2美工组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负责对本规定的条款进行解释,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监督及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4.网页制作流程
4.1公司内部受理流程
4.1.1设计业务受理
4.1.1.1设计申请部门填写《技术中心设计业务申请单》(见附件1)或《部门协作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将《技术中心设计业务申请单》或《部门协作单》与设计需求等资料递交技术中心研发部,由研发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递交设计组组织开展设计工作。
4.1.1.2技术研发部门内部图片设计图片处理等只需明确设计需求即可设计,无须填写设计业务申请单,设计确认时,只需部门内部认可即可,也无须填写设计业务确认单。
4.1.2沟通明确需求
设计主管或设计师与设计申请部门沟通明确需求,且只有在需求明确、材料提供齐备的情况下开展设计工作。
4.1.3设计开展
4.1.3.1 单一设计与确认
单一图片设计、图片处理、flash制作等,美工组明确需求后设计,经申请部门满意后,由设计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技术中心设计确认单》(见附件2)设计网站接单。
4.1.3.2 网页设计与确认
4.1.3.2.1对于较大的项目,美工组采取先设计首页/关键页,待首页/关键页确认后,再展开所有页面的设计制作;较小的项目可以直接进入整体设计和确认。有涉及到flash制作的,进行动画制作与整体设计一并确认。设计申请部门对设计满意后,由设计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技术中心设计确认单》(见附件2)。
4.1.3.2.2经设计申请部门确认设计后,美工组的设计部分工作完成。之后美工组将效果图生成静态HTML页面并与设计申请部门进行确认,后提交开发组核实,由开发组进入网站开发建设阶段。
4.1.4存档备份
经设计申请部门确认后,所有与网站制作相关的文档都应当及时更新备份到VSS服务器对应项目的相关配置项。包括:1)网站设计确认稿的PSD源文件、PNG源文件、GIF动画源文件、FAL动画源文件、HTML源文件;2)制作完成并确认的网站文件。3)整个项目进程中的一系列文档:《技术中心设计业务申请单》、《技术中心设计确认单》、《技术中心网站验收单》、以及所提供的需求文档和素材等也都需要存档备份。
注明源文件的含义:
PSD源文件:所有的图片制作元素,可以按分类放置在对应类别的组文件夹中,绝不允许将单个或多个图层合并为一个图层,导致图片文件变为不可编辑。影响后期制作与维护。
PNG源文件:所有的图片制作元素,绝不允许将单个或多个元素组合转换成位图,即“平面化所选”功能,这样导致图片元素不可编辑。影响后期制作与维护。
GIF、FAL、HTML源文件:绝不允许提供转换过的或加过编码、乱码的,虽然后缀名仍然为gif,fla,html的源文件格式,但此转换过的源件已大大影响正常使用与后期维护。
4.2跟随项目设计流程(技术研发部)
4.2.1 需求确认-美工组参与项目的洽谈沟通,并明确前台设计需求。
4.2.2 概要设计-美工组负责前台页面的框架设计,并跟随项目的总体概要设计一并确
认需求,待前台框架设计需求确认及项目整体需求通过项目组或项目需求方认可后方可进入详细设计。
4.2.3 详细设计-美工组负责前台页面详细设计,前台设计通过项目组或项目需求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4.2.4 前台设计通过认可后,根据美工规范将页面生成HTML,提交开发人员编码。
4.2.5 之后的主要工作就是配合项目的进行,直到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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