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是不用考的,是由你所在新闻单位替你申领的。
从2003年6月开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开始对全国的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考试,然后统一颁发全国统一新闻。《新闻从业人员资格证》考试由全国各地省、市级新闻出版局的培训中心进行!一般情况下是每年的4、9月进行,考试前会进行统一的封闭式、集中培训4——7天,主要是培训“新闻纪律与法律法规”,收费是每人350——700元,培训时间、内容、收费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好象这个培训目前尚不对社会公开,只对各个新闻单位进行,由各个单位统一报名的,具体情况请咨询您所在地的新闻出版局培训中心。
经过培训考试后,考试合格后,新闻出版局会颁发一个《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给你,这个证书是全国通用的,也就是说,你只要在国内任何一个地方考取了这个资格证书,以后不管到国内哪个地方都可以用的。有了这个资格证书,你就可以向你所在的新闻单位申领《》了,你所在的新闻单位凭你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就可以向新闻出版总署给你申领《》。
《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有了这个《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就可以向新闻出版总署申领《》了。
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6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定于今年底举行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 网上预报名的时间是10月3日至10月15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v)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wwwr或wwwradio)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央电视台()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v)
(二)现场报名时间是10月25日至11月1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可在预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也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填写报名表,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报名)。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二)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新闻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新闻业务;
(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新闻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加口试)。
五、报名参加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
总局制定的《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八月九日
我一个朋友考过挺难的。
你可以在相关网业上咨询以下。下面我给你一些提示:
一、核准依据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全国统一换发新闻的通知》(新出报刊[2003]1222号);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报社记者站人员换发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司[2004]59号)。
二、核准对象
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性期刊的出版单位、通讯
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及其它相关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经清理整顿后符合建站条件,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批准登记的报社记者站采编人员。
三、核准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二) 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三) 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签有合法劳动聘用合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连续聘用时间已达一年以上。
●驻记者站记者的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下列人员不发新闻:
(一) 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
(二) 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机构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
约记者,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采编新闻稿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
网站制作公司茂名(三) 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
(四) 非新闻性期刊以及无新闻采编业务的其他期刊工作人员;
(五) 在新闻采编活动中因违法或因违规违纪受过严重处罚的人员。
四、应提交的纸质材料
(一) 《领取新闻登记表》;
(二) 《领取新闻人员情况表》。
以上两表可在中国记者网v或本网“政务办事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五、应提交的电子材料
(一) 《领取新闻登记表》;
(二) 《领取新闻人员情况表》;
(三) 申请人相片的数字文件,规格(像素119×86,文件格式为GIF、JPEG或BMP),提交的相片(数字格式)须与领取新闻后在证件上张贴的相片(1寸彩相片)一致。
六、核准程序
(一) 新闻机构将应提交的纸质材料上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二) 设有独立建制新闻出版局的地级以上市(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汕头、江门、茂名、惠州、湛江、汕尾、阳江、潮州、揭阳)的新闻机构,须将应提交的纸质材料报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再向省新闻出版局申报。
(三) 新闻机构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将应提交的电子材料通过“中国记者网”传输。
(四) 新闻机构的纸质申报材料要在2004年1月20日前送达省局政务办事窗口。省局将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对省内新闻机构的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向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五) 新闻出版总署收到经省局审核通过的“两表”后,在记者网中生成全国新闻管理数
据库,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发证记者名单和证件发放数量。
(六) 新闻机构按中国记者网确认的记者名单、数量,直接到省局政务办事窗口领取;并按中国记者网上确定的填写内容准确填写有关证件项目,在相片位置加盖本新闻机构公章(钢印)。
(七) 记者领取新闻后,须及时登录中国记者网,确认所发与记者网中本人的合法样式完全一致,并激活本人,方可成为有效证件。
激活后的有效证件,将进入记者网的公众核验系统,接受社会公众查验和监督。
七、驻粤报社记者站记者换证办法
(一)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通过中国记者网录入《记者站审核登记情况汇总表》。
(二) 报社记者站人员填写《领取新闻人员情况表》,报社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将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职称、培训合格证、聘用合同等复印件)一并送至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审核通过后,向总署报刊司上报《记者站换证人员汇总表》。
(三) 报社同时通过加密终端在中国记者网上录入申请,并按本报社人员的申报流程提交到报社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
(四) 总署报刊司将根据《记者站换证人员汇总表》及网上记者站申报人员进行审批,换证人员名单以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上报的《记者站换证人员汇总表》为准。
(五) 中央报社记者站的由新闻出版总署发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社记者站的由报社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统一发放。
我省广播电视系统换发工作,按照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换发新闻的通知》执行。
不是考的,是发的。
1.要考到“编辑记者从业资格证”。
2.就是要 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签有合法劳动聘用合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连续聘用时间已达一年以上。
3.详细请看发放:www.v/menu/bszn_brow.asp?id=45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广播电视队伍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证书发放与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国家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下简称制作、播出机构)连续从事广播电视采访编辑、播音主持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通过考试和注册取得执业资格并持有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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