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
网络及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及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技术水平,合理利用信息化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网络建设、信息资源管理应用等章节的内容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集团信息化建设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传递信息的业务处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信息资源”,是指企业生产及管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信息的总称。它涉及到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和使用的一切信息资源,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是指以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采集、储存、处理信息以达到可以利用的过程。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集团企业管理部是集团网络与信息化建设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门户网站建设公司
(1)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协调外部关系,畅通信息渠道,掌握前沿技术发展动态,满足集团经济发展需求;
(2)负责编制集团网络及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网络及信息化项目的策划;
(3)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网络及信息化标准体系,规范集团信息资源管理,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升级;
(4)根据国家信息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集团网络及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对
集团网络及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做好网络与数据安全、信息资料保密、系统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管理工作;
(5)负责集团信息设备资源管理。挖掘信息资源价值,负责软硬件及网络设施的配备,做好信息设备资源的利用管理工作,协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6)制定集团网络及信息化培训计划,提高集团全员信息化水平;
(7)负责组织集团网络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验收、评审,监督相关建设单位完成信息化相关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以及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网络通讯系统外部接口接入及对外通信的管理,不断完善网络建设以满足集团及各单位日益增长的网络带宽需求。做好相关数据的安全、保密、备份等工作。
(9)履行其他与信息化相关的、应由归口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 集团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本部门相关应用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提出改进建议;
(2)专业信息系统或影响面较为广泛的信息系统需设专(兼)职信息化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3)网络及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筹备时应及时报备集团企业管理部。
(4)履行其他与信息化相关的、应由集团各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 集团各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编制本单位网络及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网络及信息化项目的策划推进;
(2)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兼)职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及信息化管理工作;
(3)网络及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筹备前期应按规定及时报备集团企业管理部;
(4)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网络及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5)履行其他与网络及信息化相关的、应由集团各单位履行的职责。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 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1)集团各单位根据集团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报送企业管理部。
(2)集团企业管理部根据国家、省、市、行业相关部门的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集团及各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集团本部信息化年度计划,报集团企业管理部,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信息化开发和建设
(1)集团各部门负责提报新建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目标、详细业务流程、功能需求,由集团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总部网络及信息化项目的规划、选型、建设、维护等管理工作。
(2)集团各单位新建网络及信息化项目,需填报备案登记并报送至集团企业管理部。(见附件1 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表)
(3)集团各单位内部网络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必须按照集团信息化统一规划要求,在满足网络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确保集团网络建设的互连和共享性。
第一十条 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建设
(1)集团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级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库、办公软件、应用系统的选型、信息化项目建设、改造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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