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管理员配置需求、作业内容、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垃圾分类管理员配备需求:
为保障分类管理员的合理休息权益,按照垃圾分类屋(亭)与人员1:1.1(六工一休)的比例配置配分类管理员
 
二、服务内容
辖区服务范围内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1辖区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类管理员的招聘、培训、管理、考核等内容;
2.2辖区服务范围内的分类屋(亭)的管理;
2.3按照要求,做好每日6:00-9:00、18:00-21:00这两个时间段分类屋(亭)的定时投放及其他
管理措施;
2.4做好非定时时间段分类屋(亭)及其周边误时投放、未分类、违反生活垃圾相关法律法规等不规范行为的数据统计、记录、反馈、劝导和协助执法等;
2.5辖区服务范围内分类屋(亭)内清扫、保洁、消杀、除臭等内容;
2.6辖区服务范围内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横幅等宣传氛围营造;
2.7辖区服务范围内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活动的布置、配合和响应;
2.8辖区服务范围内与垃圾分类相关的重大应急事件、灾害事件、突发性事件及上级领导交办的保障工作;
2.9成交人服务期间,如生活垃圾分类作业标准提高,企业需按更高标准执行作业要求;
 
三、垃圾分类管理员服务要求
3.1工作时间
每天6:00至9:00、18:00至21:00定人定点在岗作业。
3.2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分类知识各类培训,掌握正确的分类知识和技巧,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
2.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居民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对居民垃圾分类进行宣传、负责对居民投放的垃圾袋进行开袋、拆包的检查,指导居民正确对垃圾进行分类、监督居民是否正确分类垃圾,并对未主动分类的垃圾进行人工分拣。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和台账,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从而提高分类垃圾正确率。分类桶内投放垃圾纯净度须超过85%,即肉眼观察无明显其他类别垃圾混入。
3.每天6:00至9:00、18:00至21:00负责对辖区居民垃圾投放情况进行登记,对“不合格垃圾”进行现场指导重新分类。
数据库管理员工资
4.对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分类设施卫生情况和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每日巡查,督促保洁员做好垃
圾分类设施日常保洁和清理,投放点关闭后,配合收运企业操作工做好分类收运无缝衔接,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已分类垃圾的转运。
5.对分类不合格的进行现场劝导,对拒不分类或改正不到位的,拒绝投放、拍照取证,并报属地城管执法部门。
6.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各项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
7.做好可回收物回收台账,捆扎牢固、摆放整齐,及时对接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8.遵守管理制度,坚持文明引导,为老、弱、病、残等人提供必要的垃圾分类服务。
9.按要求做好分类工作宣传、作业台账记录,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3.3人员工资组成与承诺
1.分类管理员工资标准不高于42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
2.设置工龄工资,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3.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按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个人缴费规定比例缴费,做到“应保尽保”。
4.工作时长,6:00-9:00和18:00-21:00两个时间段。
5.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在工伤保险基础上补充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60万元。
6.劳保用品:劳保用品按需配发,由企业统筹安排,工作服装每年不少于2套。
 
附件一:
检查考核办法
 
区、镇街新增“四定”垃圾分类企业检查组主要是对***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定人、定监
控”(以下简称“四定”)管理日常运营及厨余垃圾清运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区、镇街二级管理模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四定”管理及厨余垃圾清运的规章制度落实、作业规范执行、作业质量保证、台账信息的报送、公众监督受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方式均以暗检形式进行,检查结果均进行评分并计入月平均计分。
一、考核人、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
(一)区级检查考核
1.考核人:区城市管理局(区垃圾分类中心)。
2.考核对象:辖区新增“四定”垃圾分类企业。
3.考核内容:检查考核辖区新增“四定”垃圾分类企业日常管理情况、厨余垃圾转运情况等,包括厨余垃圾转运专用车辆配置及作业、宣传工作、垃圾分类屋亭维护管养、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情况、重大活动保障及承担的其他作业项目及台账信息报送完成情况。
(二)镇街级检查考核
1.考核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考核对象:辖区新增“四定”垃圾分类企业。
3.考核内容:检查考核辖区新增“四定”垃圾分类企业日常管理情况、厨余垃圾转运情况等,包括人员配置、到位率、班次安排、厨余垃圾转运专用车辆配置及作业、宣传工作、垃圾分类屋亭维护管养、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情况、重大活动保障及承担的其他作业项目及台账信息报送完成情况。
二、检查考核方式和计分
(一)检查考核方式
1.区级考核方式。按照随机抽查及重点问题小区检查相结合原则,区城管局检查组不定期从辖区各镇街、村居、小区等新增“四定”企业服务的分类屋亭总名册中随机抽取产生,及不定期抽取重点问题小区及其分类屋亭。每月对每家企业评定并填写若干份《新增“四定”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表》并经检查人员签字后每月按平均分计算总分。
2.镇街检查方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新增“四定”垃圾分类企业工作考核评分表》,每日对辖区新增“四定”企业服务的各小区及其分类屋亭进行全覆盖巡查。原则每日评定并填写至少一份《新增“四定”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表》并经检查人员签字后每月按平均分计算总分。
3.信息化管理。依托垃圾分类数字平台、12345、数字城管投诉平台、***暗访曝光台等对新增“四定”垃圾分类企业日常管理作业相关问题进行核查、落实、督促整改。     
(二)区、镇街新增“四定”垃圾分类企业检查组考核计分方法
1.区、街(镇)检查考核分值比例。区检查考核分数占20%,街(镇)检查考核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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