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数据自2014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已丿J连续6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随着2015年8月《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2016年12月《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出台,大数据战略逐渐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发展战略。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对数据要素市场进行规范和布置,大数据产业已成为我国数字经济、数字中国、数字强国战略的基石。数据交易是充分实现数据资源交流共享,为生产、服务、产业升级赋能,实现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重要方式,也是激活大数据产业活力、实现大数据产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自2015年4月14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挂牌运营以来,已有近30个数据交易性质的网站和平台对外公开提供数据交易,有力促进了党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入实施,为充分实现大数据交流共享提供了重要场所和平台。然而通过对近30个数据交易平台的深入研究分析后发现,我国现有的数据交易平台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影响着交易平台功能的发挥和实现,进而制约了整个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一、当前我国大数据交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法律规定滞后
目前已经颁布的大数据规章制度中,虽然有相关的交易条款,但都是条款型、指导性规定,无法具体指导交易平台的建立和运营。大数据战略虽然已经实施,但当前仍缺乏数据交易相关的系统性法律,对交易主抹茶交易所中国用户还能用吗
体、客体、平台及其组织机构的管理缺少明确的法律指导,也没有全国统一的规章制度供各交易平台建立和运营时参考,所以各平台基本上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方案建立,各平台功能、经营范围、经营主体类型、客体管理方式和交易方式都不相同,造成了数据交易平台较为混乱的局面。如有的交易平台允许自然人注册交易,而有的平台则不允许;有的平台有较为详细的用户注册章程或用户协议,有的平台则没有;有的平台对交易客体及交易数据有详细规定,而有的平台则较为模糊。各平台对主体交易过程、交易之后的数据处理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也各不相同:有的平台对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有的平台则较为宽松。以上种种,均是由于法律和规章没有明确的规定而造成的混乱,较为严重地影响着数据交易的过程、数据质量以及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实施,不仅降低了平台运营效能,还会对用户的隐私和财产权、企业商业秘密以及国家安全保护产生隐患。
(二)监管机构不明确
法律地位的不明确使得数据交易平台的建设机构各不相同:有的是政府机构独资建立,有的是政府和科技公司共同出资建立,有的是行业协会建立平台,有的是科技公司独立兴办。对于前两者建立的交易平台基本上都是由政府主导、平台机构参与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对整个平台进行监管。此时,平台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很可能会影响监管力度和效果。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到底应该由哪一机构来监管交易平台,从而造成了当下“九龙治水”的局面,严重影响着数据交易平台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数据质量及数据定价标准缺失
质量就是生命,这句话对于大数据行业来讲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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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贴切。如果数据质量得不到保证,那么这个数据就一文不值。数据的完整性、系统性、正确性、时效性、易用性和确权性是体现数据质量的重要标准。由于目前缺乏系统性、法律性的数据标准,卖方提供的数据质量参差不齐、良莠不分。各数据交易平台用户协议虽然也有一些条款要求数据卖方提供符合其
平台要求的数据源,但有时也会因数据卖方把握标准不同和水平有限,导致提供的数据质量较低。较低的数据质量不仅会影响交易次数,还会影响数据买方的处理结果,最终危害整个交易平台的声誉。
数据价格是影响数据交易平台活跃度的重要参数。数据定价低了,无法体现数据价值,会降低数据卖方出售数据的积极性;定价高了,则会降低数据买方的积极性。目前较为常用的定价方式有三种,即买卖双方协议定价、卖方直接定价和竞拍定价。采用协商定价的交易方式较多,但此种定价方式效率低,缺少统一的定价标准,会导致整个交易市场运行混乱。卖方直接定价则一般定价较高,对交易市场活跃度影响较大。竞拍定价方式一般发生在数据价值高、垄断程度较高的场合,使用频率较低。从整体来看,国内数据交易市场还处于初始阶段,大数据交易存在交易额度低、质量低、层次低、风险高的“三低一高”现象。
(四)交易平台可交易数据量及数据需求不足
数据交易是随着大数据的发展而兴起的新兴产业,在我国仅有5年实践经验,部分数据交易平台运营时间仅一两年,普遍存在数据量及用户不足的问题。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等数据供方虽掌握着国家大部分数据,却由于技术水平、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等原因“不会'“不敢'或“不愿”将其公开,导致数据资源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数据资源供需不均衡问题依旧突出。数据量及用户不足,会严重影响交易活跃度和成交额。据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页面介绍可知,截至2018年3月,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发展会员数目突破200
0家,已接入225家优质数据源,可交易的数据总量超150PB,可交易数据产品4000余个。但经本人实际统计,截止到2020年9月12日,该交易平台上的数据源仅有1003个,大数据应用仅为101个。在中国运行时间最长、资格最老的交易平台上,数据源和应用程序总数也仅有1104个。
据2020年第5期《环球财经}道,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开始运营时,定下的营业额目标是100亿元,而2017年和2018年营业额仅为3亿元和2亿元,可见交易平台严峻的运营形势。交易不活跃的重要因素是数据需求较少,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交易数据量小、质量低,挖掘不出多大价值;二是价格太高,买方购买数据会面临较大的经济风险;三是缺少数据需求和大数据专业人才,影响数据交易活跃度。
(五)大数据交易平台分散
目前各省都想建立自己本省的数据交易平台,有的省甚至不止一个交易平台。如湖北省就有4个数据交易平台,分别为湖北大数据交易平台、武汉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华中大数据交易所和武汉长江大数据交易中心。这些交易平台建成后面临数据量少、用户量少、需求少等一系列困境,最终导致平台交易不活跃,营业额很少,甚至出现亏损。由政府投巨资建立起来的交易平台,最后可能成为僵尸网站,这些现象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各省都单独建立数据交易平台,会造成政府资金的严重浪费。
(六)大数据专业人才缺乏
目前数字经济、数字中国、数字强国战略紧需大数据专业人才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由信息技术发展速度与人才培养速度不匹配造成的。据(中国经济的数字化转型:人才与就业》的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大数据技术人才缺口超过150万,尤其缺乏兼具技术能力与行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大数据专业人才包括两类:一是大数据技术人才,主要用于建立大数据系统软件和硬件、系统运营及安全维护;二是大数据行业技术人员,其针对数据买方的需求,专门对特定行业的大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建模及数据可视化操作,通过大数据挖掘得出买方需求的数据处理结果,以便用数据赋能特定行业。对数据交易平台建设来说,上述两类人才都是必须的,其中大数据行业技术人员对交易平台的产品丰富性及数据的深入应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各大数据交易平台人才稀缺,影响了平台的健康安全稳定运行,也影响了交易平台的运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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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大数据交易的完善路径
(一)制定专门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规范数据交易平台运营
国家立法机构应该及时制定数据交易方面的法律。在目前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各交易平
台基本上都采用交易公约的方式对交易各要素进行约束,而在国外,数据各要素的约束条款一般不以交易平台公告的形式告知各交易对象,而是将约束条款写入具体的交易合同中,使其更具有约束性。对于目前准备建立数据交易平台的政府部门来说,在国家还没有出台针对性法律和规章的情况下,可先制定地方性规章或引导行业出台实施细则,以保障整个数据交易平台的良性运行。
(二)明确监管机构,加强对数据交易平台的监管
目前较为主流的数据交易平台建站方式有政府出资独建和政府部门与科技公司合建两种。两种方式建设费用都十分高昂,如果管理运营不善,不仅影响数据交易成效,还会造成极大的资金浪费。对交易平台的监管有平台自身监管以及政府监管两种形式。就目前的情况看,监管机构还不统一,有的省是由信息主管部门宜接管理,有的省则是由数据资源局进行监管,为此,需要明确统一的监管机构。同时,定期对数据交易平台进行各方面的监管和评估,制定各种管理规定,以保障数据交易平台的良性运营。
(三熾高交易数据质量,采用灵活的数据定价方式
目前多数交易平台充斥着不少低质数据,不利于数据的二次开发及价值挖掘。如定价仅为一元的城市学校位置数据、社区数据、医院数据等,往往只有几条、几十条信息,不具备二次挖掘的价值。部分数据还会涉及到个人隐私、企业商业秘密、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数据确权方面的因素,必须进行清洗化处理才能成为较为合格的数据。同时,交易所交易的数据以数据包的形式实行一次性交易的占比较少,多
数都是以数据接口的方式供买方长期使用。此时采用一次性的付款方式并不合理,应该采取初始少量交易价格加买方数据挖掘盈利按比例分成的方式计算价格。这种方式能够较好地解决大数据挖掘风险大的弊端,也减轻了买方的经济负担,还能为数据卖方和交易平台提供长期的经济收入,实现“三赢”。
(四)做大做强交易平台,提高交易活跃度
根据购物网站盈利经验,从三个方面提高交易活跃度:一是增加产品数量,提供较为丰富的数据工具;二是降低数据交易价格;三是增加交易平台的曝光度、美誉度和知名度。为降低数据定价,交易平台可以减少一些中介费用,通过增加产品、降低交易价格及扩大平台知名度等方式,提升人气、增大需求,从而带动数据交易的活跃度,进一步提升交易平台的价值。
(五)整合交易平台资源,成立国家统一的数据交易平台
针对目前交易平台管理软件重复开发、硬件重复购买、紧缺的大数据人才独自占有的现状,可采取类似国家数据开放平台的做法,即由国家搭建交易平台,各省市直接上传数据。一方面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同时也方便数据购买者一站购买,减少进入多个平台去搜索数据的麻烦,国家也能集中更多的数据资源和人才资源做好技术保障和产品开发工作。
(六)加大大数据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数据交易平台运营能力
数据交易平台从建立到运维的全生命周期,都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支撑。2016年,教育部公布新增“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2017—2019年高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新增备案数量依次为32所、250所和196所。截至目前,培养的首届本科生已经进入工作岗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即将进入工作岗位。接下来国家在加大对大数据科学本科生培养的同时,还应加强对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同时,不仅加大对大数据技术人才的培养,更应该加大对大数据行业数据人才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升数据交易平台的运维能力,保障数据交易平台的健康稳定良性循环和运行。
(作者系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理论研究所副教授)
责任编辑/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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