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要点归纳
第一部分标准化概论
(一)基本概念
1、掌握标准、标准化定义;
标准定义: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标准化定义: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2、掌握标准的对象和本质;
标准制定的对象:“重复性事物”是标准制定的对象的基本属性。所谓“重复性事物”就是指反复出现多次的同一事物。
标准的本质:标准的本质属性是一种“统一规定”,是反映需求的扩大和统一。单一的产品或单一的需求,不需要标准,也无需统一。
3、掌握标准化的本质和作用;
标准化的本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是管理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两种必备手段,两者在一定范围和一定领域中相互易迅、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和相互支持。
标准化的作用:
(1)、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2)、是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的基础;(3)、是质量安全的支撑;(4)、是国际贸易合作的工具。
4、掌握标准的种类;
(1)按制定标准的宗旨分为:公标准(公共标准)、私标准;
公标准:也就是公共标准。是动用公共资源制定的标准,其宗旨是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为全社会服务。
私标准:私标准是由非公共资源转化的标准,具有独占特性。
(2)按制订标准的主体分为: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也就是适用范围)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为三大国际标准化机构;安徽省地方标准代号为DB34;电子行业标准为SJ开头。
(3)按标准化对象的基本属性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定义: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管理/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4)按标准的约束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欧盟的指令和标准;*可详读《国务院关于印发神话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文)
(5)按标准信息载体分为:标准文件、标准样品(实物标准)。
5、熟悉标准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标准的使用价值:有用性是标准的自然属性,是标准的使用价值。
一项标准的应用的越广泛,或者解决的问题越关键,其使用价值就越大。
标准的价值:是标准的社会属性,标准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
是指在标准的生产(制定)过程中物化在该标准(产品)中一般性人类劳动。
(二)、标准化原理
1、掌握“统一、简化、协调、优化”原理和标准系统管理原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统一原理:就是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对标准化对象的形式、功能或其他技术特性所确立的一致性,它与被取代的事物功能等效。统一的基本原则:一致性原则、时间和条件原则、等效性原则。
简化原理:是指通过标准化活动把多余的、可替换的简化,减少事物的复杂性。
标准化的本质就是简化。简化是有原则的,只有合理的简化,才能达到总体功能最佳。
协调原理:某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往往会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达成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妥协”是一个需要充分沟通和协调的过程。
协调是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方法。
优化原理:标准化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最佳效益。
标准系统管理原理:系统效应原理、结构优化原理、有序发展原理、反馈控制原理。
*王征的五项原理,常捷的八字原理、李春田的标准系统原理、张锡纯的标准工作原理。
(三)标准化的形式
1、掌握简化和统一的概念和原则;
简化的概念: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缩减对象(事物)的类型数目,使之在既定时间内满足一般需要的标准化形式。其目的是为了控制标准化对象的类型和过度膨胀,使之类型合理化。
简化的原则:在简化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标准化原理(尤其是结构优化原理)以及从实践中确立的原则。
(1)、既要对不必要的多样化加以压缩,又要防止过分压缩;
(2)、简化方案应以确定的时间、空间范围为前提;
(3)、简化的结果必须保证在既定的时间内足以满足一般需要,不能因简化而损害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4)、产品的简化要形成系列,其参数组合应尽量符合标准值分级制度。
统一化的概念:统一化是把同类事物两种以上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限定在一个范围内的标准化形式。
统一化的原则:适时原则、适度原则、等效原则、先进性原则。
2、掌握通用化的概念、目的和作用;
通用化的基本概念:是指在互相独立的系统中,选择和确定具有功能互换性或尺寸互换性的子系统或功能单位的标准化形式。
通用化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扩大同一产品(包括元器件、部件、组件、最终产品)的适用范围,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或零件)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重复劳动。
通用化的作用:效果体现在简化管理程序、缩短产品设计和试制周期、扩大产品批量、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品和产品质量、方便顾客和维修、最终获得各种劳动和物化劳动的节约、为企业带来效益。具有功能互换性的复杂产品,通用化的意义更为突出。
3、掌握系列化的概念和内容;
系列化的概念:通常指产品的系列化,它是对同一类产品中一组产品通盘规划的标准化形式。
系列化的内容:编制产品基本参数系列、编制产品系列型谱、产品的系列设计。
4、熟悉组合化的概念和内容;
组合化的基本概念:是指按照标准化的原则,设计并制造出一系列通用性很强且能多次重复应用的单元,根据需要拼合成不同用途产品的一种标准化形式。——建筑用砖,活字印刷,文字和数字符号,也有人称它为“积木化”和“模块化”。
5、熟悉模块化的一般概念和过程;
模块化的一般概念:
模块:由元件或零部件组合而成的、具有独立功能的、可成系列单独制造的、可分可合可互换的,通过不同形式的接口与其他单元组成不同产品的标准化单元。
模块的特征(5个);
模块的种类:按照模块的用途和特征通常将其分为功能模块和分级模块。此外还可分为通用模块、专用模块、特别模块
模块化:是以模块为基础,综合了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的特点,主要针对复杂产品或工程开展的一种标准化形式。
模块化的内容:
(1)、是在综合了标准化其他形式特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标准化高级形式;
(2)、对象是结构复杂、功能多变、类型多变的产品、工程或活动;
(3)、基础是模块,而模块(而不是由零件)组合成产品或工程。
(四)、综合标准化
1、掌握综合标准化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综合标准化的概念:为了达到确定的目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建立标准综合体,并贯彻实施的标准化活动。(GB/T 12366-2009)
标准综合体:综合标准化对象及其相关要素按其内在俩系或功能要求形成的相关指标协调优化,相互配合的成套标准。
标准综合体的特征:成套标准、综合标准化对项标准与相关要素标准的集合、整体性。
综合标准化理论基础:指导理论、理论基础、方法论(目标导向、系统分析、整体协调)
2、熟悉标准综合化的基本原则;
(1)、将综合标准化对象及其相关要素作为一个系统开展标准化工作,并且范围明确并相对完整;
(2)、综合标准化的全过程应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以系统的整体效益(包括技术、经济、社会三方面的综合效益)最佳为目标,保证整体协调一致与最佳,局部效益服从整体效益;
(3)、标准综合体内各项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应相互配合,所包含的标准可以是不同层次的,标准的数量应当适中,而且各标准之间应
贯彻低层次服从高层次的要求。
(4)、充分选用现行标准,必要时可对现行标准提出修订或补充。
(五)、国际标准化
1、熟悉国家标准化、区域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的定义和作用;
国家标准化定义:是指由国家建立全国性的标准化机构制定国家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化机构批准、公开发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标准化活动。
国家标准化的作用:
(1)、在全国建立秩序,实现标准的协调统一;
(2)、促进科学技术、经济及贸易的发展,维护本国利益;(3)、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谋求本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协调,扩大国际交流与国际交往。
区域标准化定义:是指由同处一个地区的国家标准化组织共同开展的标准化活动。
区域标准化的作用:
(1)、消除本地区贸易壁垒,促进地区的合作和交流,繁荣地区经济;
(2)、有利于各国通过区域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协调;
(3)、能够反映本地区的特,祈祷国际标准化的补充作用。
国际标准化定义:是指在国际范围内,由众多国家和组织共同参与的标准化活动。
国际标准化的作用:
(1)、协调各国、各地区的标准化活动;
(2)、研究、制定并推广采用国际标准;
(3)、对标准化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以促进全球经济、技术、贸易的发展,保障人类安全、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946年10月14日决定建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每年的10月14日为世界标准日。成立于1947年2月23日。
2、熟悉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
国际标准组织(ISO)2013年9月20日,我国张晓刚成功当选ISO主席,总部设在日内瓦、国际电工委员会(IEC)1906年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国际电信联盟(ITU)1865年5月17日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
(六)标准信息管理
1、掌握标准信息管理和标准文献检索的概念;
标准信息管理的概念:是对标准化活动中产生的、记录标准化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的标准化文献,以及其他领域中与标准化信息相关的信息资料,有组织地、及时地进行收集、加工、存储、报道、分析、研究,并提供信息服务等的策划与控制活动。
标准文献检索的概念:
广义——将文献按照一定的方式组织和存储起来,并根据用户的需要查出有关文献的过程。
狭义——从众多文献中查出包括用户指定特征或含有用户所需信息的那些文献的过程。
2、熟悉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CCS),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89年11月城市发布实施。
(1)、分类体系与类目设置:结构为二级编制形式,
(2)、标记制度;
(3)、标准文献检索。
第二部分标准化法律法规及规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
1.掌握标准的制定原则和对象:原则:1、国家鼓励积极采取国际标准;2、制定标准应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3、制定标准应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并符合使用要求,有处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4、制定标准应做到有关标准的协调配套;5、制定标准应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6、制定标准应发挥行业协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对象: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
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2.掌握标准制定与实施的有关规定:标准的实施是标准化活动的关键环节之一,标准只有在实施之后,其作用和效果才能产生和体现出来。
3.熟悉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和管理体制:总任务: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体制:我国标准化管理实行由政府主导的统一协调和分工协作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熟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原则及程序:原则:制定国家标准应当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对外贸易的发展;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充分考虑使用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协调配套。程序:分为9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企业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3年复审,其余均为5年)、废止阶段。
2.熟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审批及发布流程:1、技术审查2、批准。P72
3.熟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复审要求。标准正常有效标龄为发布之日起5年,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正常有效标龄为发布之日起3年;超龄标准应进行复审。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标准复审的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三种情况。
(三)《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1.熟悉地方标准的制定原则及程序:制定原则:1、应附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3、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程序: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复审、修订、废止。
(四)《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1.掌握企业标准的制定原则和对象:原则: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3、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4、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6、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7、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对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2.掌握标准在企业中的实施:原则:1、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款,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生产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2、推荐性标准企业一经采用,应该严格执行;3、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纳入企业标准体系的标准都应该严格执行;4、出口产品的技术要求,依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出口产品不单独制定标准。实施的程序:1、计划;2、准备;
3、实施;
4、检查;
5、总结(改进)。
(九)《安徽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
1.掌握安徽省企业产品标准制定的原则:
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三)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四)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六)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七)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2.掌握安徽省企业产品标准制定、修订和备案的流程:
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模块化设计的目的第八条企业产品标准草案由企业自主制定,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起草。
第九条企业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
(二)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三)试验方法的科学性;
(四)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
(五)标准编写与《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系列国家标准的符合性。
第十条企业产品标准审查由企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
第十一条专家组负责标准的审查,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应当由研发、生产、检验、销售、客户、大专院校、行业管理等方面人
员组成,不得少于5人。直接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审查。
第十二条参与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工作的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了解相关产品生产的工艺、技术要求和国内外该领域技术、标准发展的状况。第十三条标准起草单位提交专家组的审查材料不得少于下列内容:
(一)标准文本(送审稿);
(二)标准编制说明(参见附件1);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参考资料;
(四)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2);
(五)试验验证报告;
(六)企业实施该标准在设备、检验、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说明。
第十四条标准审查必须经专家组全体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专家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填写审查单(会议纪要)(附件3)。审查情况应当包括:审查日期、地点、起草单位、组织审查机构、参加审查人员名单。审查结论主要涉及:评价意见、主要修改意见和采纳情况;所审查的企业产品标准送审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具有相应的理由和相关影响的说明;是否予以通过审查等内容。
审查结论可以作为企业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的技术依据。
3.熟悉安徽省企业产品标准复审的要求。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
(二)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
(四)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
(五)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
(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117号)
1.了解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
必要性、紧迫性:1、标准缺失老化滞后,难以满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需求。2、标准交叉重复矛盾,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3、标准体系不够合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4、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不完善,制约了标准化管理效能提升。
总体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坚持国际接轨、适合国情。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
2.了解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和三个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5-2016年),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9项重点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7-2018年),稳妥推进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5项重点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9-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4项重点工作)
第三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一)掌握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是对标准化工作标准化的重要标准之一,它的实施将能够有效地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该标准的规定用以指导如何起草我国标准,它是编写标准的标准。
GB/T 1.1—2009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规定了编写标准的原则、标准的结构、起草标准中的各个要素的规则、要素中条款内容的表述、标准编写中涉及的各类问题的规则以及标准的编排格式。
制定标准目标:编制出明确且无歧义的条款,并且通过这些条款的使用,促进贸易和交流。
规则:
目标和要求: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和准确、充分考虑最新技术水平、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框架(尽量不包括生产工艺的要求)、能被未参与标准编制的专业人员所理解。
统一性:统一性是对标准编写及表达方式的最基本的要求。统一性强调的是标准内部(即标准的每个部分、每项标准或系列标准内)的统一,包括:标准结构的统一,即标准的章、条、段、表、图和附录的排列顺序的一致;文体的统一,即类似的条款应由类似的措辞来表达,相同的条款应由相同的措辞来表达;术语的统一,即同一个概念应使用同一个术语;形式的统一,即标准的表述形式,诸如标准中条标题、图表标题的有无应是统一的。
协调性:协调性是针对标准之间的,它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所有标准的整体协调”。为了达到标准系统整体协调的目的,在制定标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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