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三大构成基础:概念、要素、形式
平面构成的概念
所谓构成(包括平面构成和立体构成),是一种造型概念,也是现代造型设计用语。其含义就是将几个以上的单元(包括不同的形态、材料)重新组合成为一个新的单元,并赋予视觉化的、力学的概念。其中,立体构成是以厚度塑形象,是将形态要素按照一定的原则组合成形体;平面构成则是以轮廓塑形象,是将不同的基本形按照一定的规则在平面上组合成图案。
平面构成元素,包括概念元素、视觉元素和关系元素,概念元素是指创造形象之前,仅在意念中感觉到的点、线、面、体的概念,其作用是促使视觉元素的形成。视觉元素,是把概念元素见之于画面,是通过看得见的形状、大小、彩、位置、方向、肌理等被称为基本形的具体形象加以体现的。关系元素,是指视觉元素(即基本形)的组合形式,是通过框架、骨格以及空间、重心、虚实、有无等因素决定的;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骨格,是可见的,其它如空间、重心等因素,则有赖感觉去体现。
平面构成的框架 一切用于平面构成中的可见的视觉元素,通称形象,基本形即是最基本的形象;限制和管辖基本形在平面构成中的各种不同的编排,即是骨格。基本形有“正”有“负”,构成中亦可互相转化;基本形相遇时,又可以产生分离、接触、复叠、透叠、联合、减缺、差叠、重合等几种关系。骨格可以分为:在视觉上起作用的有作用骨格和在视觉上不起作用的无作用骨格,以及有规律性骨格(即重复、近似、渐变、发射等骨格)和非规律性骨格(即密集、对比等骨格)。基本形与骨格的上述这些特性,将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构成千变万化的构成图案(如下图,就是由基本形通过重复、接触、差叠等构成的)。
平面构成的要素
平面构成的要素:点的构成形式线的构成形式面的构成形式
点的构成形式
(1) 不同大小、疏密的混合排列, 使之成为一种散点式的构成形式 。
2)将大小一致的点按一定的方向进行有规律的排列,给人的视觉留下一种由点的移动而产生线化的感觉。
(3)以由大到小的点按一定的轨迹方向进行变化,使之产生一种优美的韵律感。
(4)把点以大小不同的形式,既密集、又分散的进行有目的的排列,产生点的面化感觉 。
(5)将大小一致的点以相对的方向, 逐渐重合,产生微妙的动态视觉。
(6)不规则点的视觉效果。
线的构成形式
(1) 面化的线(等距的密集排列)
(2)疏密变化的线(按不同距离排列)透视空间的视觉效果
(3)粗细变化空间虚实空间的视觉效果
渐变构成概念
(4)错觉化的线(将原来较为规范的线条 排列作一些切换变化)
(5)立体化的线
(6)不规则的线
面的构成形式
(1) 几何形的面,表现规则、平稳、 较为理性的视觉效果
(2)自然形的面,不同外形的物体以面的形式出现后,给人以更为生动、厚实的视觉效果
(3)徒手的面
(4)有机形的面,得出柔和、自然、抽象的面的形态
(5)偶然形的面,自由、活泼而富有哲理性
(6)人造形的面,较为理性的人文特点
平面构成的形式
平面构成的形式
1.平面构成的基本格式(基本格式大体分为:90度排列格式、45度排列格式、 弧线排列格式、折线排列格式)
2、重复构成形式(以一个基本单形为主体在基本格式内重复排列,排列时可作方向、位置变化,具有很强的形式美感)
  骨格与基本形具有重复性质的构成形式,称为重复构成。在这种构成中,组成骨格的水平线和垂直线都必须是相等比例的重复组成,骨格线可以有方向和阔窄等变动,但亦必须是等比例的重复。对基本形的要求,可以在骨格内重复排列,也可有方向、位置的变动,填时还可以“正”、“负”互换,但基本形超出骨格的部分必须切除。
-简单重复构成       -多元重复
3.近似构成形式(有相似之处形体之间的构成,寓“变化”于“统一”之中是近似构成的特征,在设计中,一般采用基本形体之间的相加或相减来求得近似的基本形)。骨格与基本形变化不大的构成形式,称为近似构成。近似构成的骨格可以是重复或是分条错开,但近似主要是以基本形的近似变化来体现的。基本形的近似变化,可以用填格式,也可用两个基本形的相加或相减而取得。
4.渐变构成形式(把基本形体按大小、方向、虚实、彩等关系进行渐次变化排列的构成形式),骨格与基本形具有渐次变化性质的构成形式,称为渐变构成。渐变构成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变动骨格的水平线、垂直线的疏密比例取得渐变效果;一是通过基本形的有秩序、有规律、循序的无限变动(如迁移、方向、大小、位置等变动)而取得渐变效果。此外,渐变基本形还可以不受自然规律限制从甲渐变成乙,从乙再变为丙,例如将河里的游鱼渐变成空中的飞鸟,将三角渐变成圆等。
-形的大小、方向渐变 -形状的渐变-疏密的渐变 -虚实的渐变 -彩的渐变 
发射构成形式(以一点或多点为中心,呈响周围发射、扩散等视觉效果,具有较强的动感及节奏感)。格线和基本形呈发射状的构成形式,称为发射构成。此种类的构成,是骨格线和基本形用离心式、向心式、同心式以及几种发射形式相叠而组成的。其中,发射状骨格可以不纳入基本形而单独组成发射构成;发射状基本形也可以不纳人发射骨格而自行组成较大单元的发射构成;此外,还可以在发射骨格中依一定规律相间填而组成发射构成。
-一点式发射构成形态        ——-多点式发射构成形态
-旋转式发射格
6.空间构成形式(利用透视学中的视点、灭点、视平线等原理所求得的平面上的空间形态) -点的疏密形成的立体空间 -线的变化形成的立体空间 -重叠而形成的空间 -透视法则形成的空间(以透视法中近大远小、近实远虚等关系来进行表现的) -矛盾空间的构成(错觉空间构成):以变动立体空间形的视点、灭点而构成的不合理空间,“反转空间”是矛盾空间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 
7.特异构成形式(在一种较为有规律的形态中进行小部分的变异,以突破某种较为规范的单调的构成形式,特异构成的因素有形状、大小、位置、方向及彩等 ,局部变化的比例不能变化过大,否则会影响整体与局部变化的对比效果)
8.分割构成形式 -等形分割(形式较为严谨) -等量分割(只求比例的一致,不需求得型的统一 -自由分割(特点灵活、自由)
9.密集构成:密集构成是指比较自由性的构成形式,包括预置形密集与无定形密集两种。预置形密集是依靠在画面上预先安置的骨格线或中心点组织基本形的密集与扩散,即以数量相当多的基本形在某些地方密集起来,而从密集又逐渐散开来。无定形的密集,不预置点与线,而是靠画面的均衡,即通过密集基本形与空间、虚实等产生的轻度对比来进行构成。基本形的密集,须有一定的数量、方向的移动变化,常带有从集中到消失的渐移现象。此外,为了加强密集构成的视觉效果,也可以使基本形之间产生复叠、重叠和透叠等变化,以加强构成中基本形的空间感。
10.对比构成:较之密集构成更为自由性的构成,称为对比构成。此种构成不以骨格线而仅依靠基本形的形状、大小、方向、位置、彩、肌理等的对比,以及重心、空间、有与无、虚与实的关系元素的对比,给人以强烈、鲜明的感觉。
11.肌理构成:凡凭视觉即可分辨的物体表面之纹理,称为肌理,以肌理为构成的设计,就是肌理构成。此种构成多利用照相制版技术,也可用描绘、喷洒、熏炙、擦刮、拼贴、渍染、印拓等等多种手段求得。
制作更多的肌理图案: 滴法 水法 水墨法 吹法 蜡法 撕贴法 压印法 干笔法 木纹法 叶脉法 拓印法 盐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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