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构成
1、课程组成:平面构成、彩构成、立体构成
平面构成
一、概述
1、定义:平面构成:是指将既有形态(包括具象形态和抽象形态)在二维的平面内,按照形式美的法则和一定秩序进行分解、组合。从而创造出全新的形态及理想的组合形式。
2、形态创造方式:一是模仿、二是变形、三是构成
3、构成的产生和发展以及构成走向设计教育
二战后成立的“战后包豪斯”——德国乌尔姆造型学院(Die Hochschule fur GestaltungUIm )继承和发展了包豪斯造型基础的训练体系,明确了设计教学的核心是逻辑性、科学性和理性主义。强调圆、方、三角的结构变化,用最基本的几何形态来探索形态变化的可能性,因而更侧重于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创造形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受美国大学教育的影响,派人去美国学习设计,使日本成为亚洲最早接受设计教育的国家。构成训练在进入日本设计教育体系后被细化为平面构成、彩构成和立体构成,统称为基础设计,也就是我们现在称为三大构成。
      中国也在上个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引入平面构成,并在全国高等艺术学校的教育中普及,使平面构成成为设计的基础课程之一。
4、平面构成的分类:目的构成(以美术设计为主和以结构设计为主);纯粹构成(使用抽象或具象形象进行造型)
5、构成的要素:①造型要素(概念的元素、视觉的元素、关系的元素、实用的元素)②情感要素
6、人类美感的共通性可以定出十个美的原则:连续、渐变、对称、对比、比例、平衡、调和、律动、统一、完整。
二、平面构成的形象
1、形象分类:有机形,天机形,偶然形
2、形象的组成视觉元素,即形状、大小、彩、肌理等
3、形象的空间:平面上的空间是人把对客观生活中所存在的空间感受通过形象转化到平面上,可以形成 平面空间、立体空间、矛盾空间、幻想空间、多视点空间 等空间关系。
4、平面形态组成的基本要素:点、线、面
5、点的定义:在构成上点的概念是点是无面积的,在平面上只是起提示形态所处于具体位置的作用。
6、点的特点与性质(单点、两点、复点)
7、点的错觉
8、点的情感表达
大点:简洁、单纯、缺少层次
小点:丰富、光泽感、琐碎、零落
方点:次序感、滞留感
圆点:柔顺、完美、运动感
实点与虚点:实点──直实肯定,虚点──虚幻、轻飘
9、线的定义:点移动的轨迹
10、线的分类:
直线:折线、平行线、虚线、交线、复线;
曲线:弧线、漩涡线、抛物线、双曲线、自由曲线、封闭曲线等
11、线的错觉
12、线的应用
13、各种线的情感表达
14、面的定义:点的扩大、集合、排列及线的移动轨迹均可以成为面。
15、面的形状:几何形、有机形、偶然形、不规则形
16、面的情感表达
17、面在设计中的应用
三、基本形与骨骼
1、基本形定义:最基本的形象;是构成图形的元素单位
2、基本形的构成:
(1)、几何单形的相互构成(以圆形、方形、三角形为基本形体,将它们分别以连接、重合、重叠、透叠等形式,构成不同形象特点的造型)
(2)、分割所构成的形体(训练设计者灵活的造型能力)
(3)、重合所构成的形体,(形体间相互重合、添加派生出各种形态各异的造型)
(4)、自然形单形的构成 (把自然物的基本形以真实、自然、概括的形式表现出来,应用到
构成设计中去)
3、形象形态的组合关系:1)分离 2)相遇 3)重叠 4)透叠 5)联合 6)减缺 7)差叠 8)套叠
4、骨骼定义:就是形象的编排秩序。
5、骨骼的作用有两种,一是固定基本形的位置;二是分割画面的空间。
6、骨骼分类规律性和非规律性;有作用性和非作用性。
7、规律性骨骼:以严谨的数学方式构成的。这些骨骼是呈重复、渐变及发射形式的。
8、非规律性骨骼:这种骨骼是比较自由地构成的,有些是规律性骨骼的衍变,也有一些是具有极大的自由性的。 
9、非作用性骨骼:只决定基本形的位置,骨骼线不构成独立的骨骼单位。完成后的画面不会显示出骨骼线。
10、有作用性骨骼:骨骼线将画面面积分割成若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骨骼单位,形成多元性的空间。完成后的画面必须能显示出骨骼线的存在。
11、骨骼的组成
第一种变动:
1.宽窄变动--将骨骼线的宽窄加以变动,形成骨骼各组的空间变化。
2.方向变动--将垂直或水平的骨骼线变成斜线。只改变其中一种线的方向,称为单元方向变动。而将两种线同时变动,称为双方方向变动。
3.线质变动--是将水平、垂直的直线变为弧线、曲线等,称为线质变动。
4.线质、方向、宽窄的混合变动。
第二种变动:
    将骨骼的单位或合M而一、或一分为M地联合与分离变动。
第三种变动:
    将骨骼线的水平线或垂直线,作分类的迁移的变动。
四、形式美法则
1、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和谐对比与统一对称均衡比例视觉重心节奏与韵律联想与意境
2、平面构图的基本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对称构图、不对称构图、不对称的对称构图。
3、平面构成设计表现法:单形造形法、形态组合法、分割构成法、数理构成解构法、独立形构成法、点线面意象表现法、矛盾体造形法、具象形变抽象形构成法、变形,解构,重组构成表现法
4、化组合法:用相同的单位型,不同的数量,不同的组合方式,构成独立形态的方法。
5、组合方式:对称性化组合;错位性化组合;方向性化组合;变异性化组合
五、平面构成的基本形式
渐变构成概念1、基本构成形式分类:重复构成形式、近似构成形式、渐变构成形式、发射构成形式、对比构成形式、特异构成形式、密集构成形式、空间与肌理构成形式
2、重复的构成形式:在平面设计中一个完整、独立的形象被称为单形,单形若同时出现两次以上,这就构成了重复的形式。
3、近似的构成形式:平面构成中的近似是指在形状、大小、彩、肌理等方面有着共同的特征的基本形构成画面,在统一中呈现出生动变化的效果。
4、近似的方法:形象、大小、排列、彩、形象处理、表面肌理。
5、渐变构成形式:渐变是一种规律性很强的现象,这种现象运用在视觉设计中能产生强烈的透视感和空间感,是一种有顺序、有节奏的变化。
6、渐变的骨骼编排:从左至右、从上至下,或从中央向四周展开,或作多元次编排。
7、渐变的形式种类
a、形状渐变:
  基本形有规律的,逐渐的增减变化,以此代表形成发展性的渐变特征。如蝶的蜕变,月的盈亏,植物的生长。
b、大小的渐变:
  基本形由大到小或由小到大渐近的变化。如气球的泄气与充气,音波及水波的渐次扩展。
c、方向的渐变d、位置的渐变 e、间隔的渐变:基本形与基本形的距离渐次地变疏、变密。  f、彩的渐变:基本形的彩由明到暗,渐次地变化,如彩虹。
8、基本形的渐变:1.方向渐变--基本形具有方向性时,可作基本形排列的方问渐变。2.位置渐变--在作用性骨骼中,按基本形切除在骨骼单位中的逾线部分,而使之位置渐变. 3.大小渐变--基本形在编排中具有由小至大或由大至小的渐变。  4.彩渐变--用彩由深至浅的渐变。5.形状渐变--是形的增减而得的渐变效果
9、渐变骨骼:单元渐变骨骼、双元渐变骨骼、分条渐变骨骼、等级渐变、阴阳渐变
10、发射定义:具有方向的规律性,发射中心为最重要的视觉焦点,所有的形象均向中心集
中,或由中心散开,有时可造成光芒四射的动感,或产生爆炸的感觉,有很强烈的视觉效果。发射是渐变的一种特殊形式。发射是由有秩序性的方向变动形成的。
11、发射骨骼形式:a、离心式
  基本形的方向性为向外扩散,发射点在中心部位,有向外运动感。  离心式是应用较多的形式之一。
  b、移心式
  基本形按照一定的动势,有秩序地移动发射点的位置,使发射形成有规律的移动变化。如陀螺的旋转痕迹。
  c、同心式
  基本形的发射点不动,而基本形的排列数量即成倍增加,形成实际上是扩大的形式,扩散的形式。
  d、多心式:基本形以多个中心为发射点,形成丰富的发射集团。
12、发射骨骼中基本形:有作用性骨骼中的基本形、特大的基本形、作用性骨骼中的基本形、非作用性骨骼中的基本形
13、对比定义: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
14、基本形的对比: 1.形状的对比--形状对比有多种方式,如简与繁、角与圆、直与弧、规则与不规则等筹。2 .大小对比--同一形状的大小,其对比会更明显。3 .彩对比--彩的明与暗,鲜与晦及对比等均属对比。4.方向对比--相反的方向或是成直角的方向,都有对比的感觉。5 .位置对比--位置的对比须籍框架和骨骼线才能显示其上与下、左与右的对比关系。
6 .肌理对比--肌理的对比指不同材质表面纹理之对比,如平滑与粗糙等等。7 .空间的对比--平面上形的前后而成空间的对比。空间的对比还包括虚与实等的对比。8 .重心对比--指稳定与不稳定的对比。形的轻重感也属重心对比。
15、骨骼的对比:1.虚与实的对比--画面中的形通常以实的部分称为实,而画中的空间部分,则称为虚。虚与实的感觉不同,故可以产生多种虚实的对比。2.疏密对比--是指形与空
间的疏密关系,同时也包含着形与形的集中与分散的排列对比。3.宾主对比--指形的密集与分散之间的比例而形成的多者与少者的对比。多者为主,少者为宾。位置显者为主,位置次者为宾。4.显晦对比--因突出与不突出而决定其显与晦的对比。
16、密集骨骼:“密集”常指骨骼方面,密集骨骼可分三类:1.趋于点的密集--以点状位置为中心的基本形趋附于这些点的周围。2.趋于线的密集--概念的线在画面内构成骨骼,基本形趋附于这些线的周围。3.无定性密集-----设计可随意构成。
17、特异是一种破坏旧秩序的形式,是在相同的大多数基本形中所出现的特殊状态,是使个性与共性形成对比,是最为强烈的对比之一。 
18、特异的形式:位置特异、形象特异、方向特异、大小特异、彩特异、肌理特异
19、空间形式分类:a、平面的空间(由形象表示上下左右的空间,强调平面性、二维性。)
b、立体的空间(由形象表示前后正侧的空间,强调体积性、三维性。)c、矛盾的空间(形象的每个局部都符合于视觉经验的空间效果,而组合后的整体确是现实中不可能成立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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