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多态性法医DNA实验室应用范围
第一篇:法医DNA实验室应用范围
法医DNA实验室应用范围
目前全世界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应用 DNA技术办案,每年有数以万计的 DNA证据被法庭采用,DNA技术已成为与犯罪作斗争和解决亲权争议非常重要的工具。我国自1987年开始进行法医DNA分析研究以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各省市及部分地区刑科所等单位均成功的运用DNA分析技术,在实际办案中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法医DNA分析特别是STR-PCR技术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医DNA分析可用于以下各类案件:
1、及杀人案件
DNA分析技术可以根据女性阴道分泌物与男性精子结构上的差异将二者分离,只提取纯精子。DNA,而不必受阴道分泌物的影响。将现场遗留的混合斑中精子 DNA分析结果与嫌疑人DNA检验分析结果比较,即使案,通过对比,也可以得到正确结论。
2、凶杀案
凶杀现场有价值的物证常常是被害人或犯人留下的血迹,通过与被害人或嫌疑人血DNA检验结果比较看是否一致而论断。
3、碎尸案同一认定
根据不同碎块 DNA检验图谱是否一致,判断是否为同一个体。
4、致孕及亲子鉴定
根据孟德尔遗传规律,子代谱带分别来自双亲,据此可以准确的认定嫌疑父亲是否为生物学(亲生)父亲。
5、侦破拐卖儿童案件(打拐)
应用亲子鉴定和电脑网络技术,可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鉴别来历不明的儿童身份及家庭资料。
6、无名尸源鉴定
应用亲权鉴定和电脑网络技术,根据尸体DNA检验图谱与失踪亲属DNA图谱作对比,可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鉴别死者身份,为死因判断、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线索。
7、连续犯罪案检验
主要是针对某一地区附近连续发生或奸杀案件,比较阴棉或其他物证上案犯留下的精虫DNA谱带是否一致,判断几个案子是否为一个罪犯所为。
8、性别鉴定
DNA分析技术可对各类生物检材作性别鉴定,有y-染体斑点杂交、PCR扩增y-染体特异片段,以及PCR扩增x、y两条染体特异性片段等方法。
9、重大灾难事故等
如交通事故案件,发生车祸后车上血迹或组织 DNA 检验结果与被害人DNA检验图谱比较,可以分析该车是否为肇事车。也可以为空难、重大火灾、爆炸案等其他事故提供尸源鉴定。
10、移民、继承权等法律争端
应用 DNA亲权鉴定技术,可为解决诸如移民、继承权等法律争端提供科学依据。
11、建立法庭科学 DNA数据库
应用DNA技术进行个体识别和电脑网络技术,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串并案处理、迅速鉴别罪犯身份,为快速破案、缉捕罪犯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有利于打击流窜作案、重复犯罪等罪犯,也有助于重大、恶性案件的侦破工作。同时,对潜在的犯罪分子起着一定的威慑作用。
第二篇:法医物证DNA实验室配置和操作规范
法医物证DNA实验室配置和操作规范
为加强法医物证DNA实验室管理,保证法医物证鉴定质量,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特制订本规范,对法医物证实验室配置、鉴定受理、样品检验等方面进行规定。
一、法医物证DNA实验室配置要求
(一)DNA实验室区域配置 法医物证实验室总体布局应考虑潜在的样本污染风险,降低对检验结果的影响和对人员的危害。实验室各区域应独立且满足单向流程要求,区域内设备、器
物应有明确的标记,避免不同工作区域内的专用设备、物品混用。
1.必备区域配置。
1.1采样室:主要用来对生物学检材进行采集、包装及照片采集等;
1.2样本储存室(柜):主要用来对检材进行登记及存放; 1.3预检室:主要进行血斑、精斑确证试验和种属试验(不从事个体识别的实验室可不配备);
1.4 DNA提取室:主要用来进行DNA提取,对于毛干、陈旧骨骼等DNA含量极低的检材,应另设专门区域进行DNA提取及定量;
1.5 PCR扩增室:主要用来进行PCR反应的加样和扩增; 1.6 PCR产物分析室:主要用来进行PCR扩增产物的检测及分析。2.建议选配区域配置。
2.1灭菌室:主要用来对器材、器具进行消毒;
2.2试剂配制区:主要用来进行试剂的配制、分装及未开封试剂的保存。
(二)DNA实验室仪器配置 检测设备以及相关设备,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及状态标识。1.必备仪器配置。1.1遗传分析仪; 1.2 PCR扩增仪; 1.3生物安全柜; 1.4超净工作台;
1.5高速离心机(10000rpm以上); 1.6低速离心机(1000-10000rpm); 1.7分析天平; 1.8移液器; 1.9恒温器; 1.10纯水仪; 1.11振荡器; 1.12冰箱; 1.13灭菌设备; 1.14紫外灯。
2.建议选配仪器配置。2.1核酸蛋白测定仪; 2.2荧光定量PCR仪; 2.3恒温混匀仪; 2.4板式离心机; 2.5生物显微镜; 2.6电热干燥箱;
2.7骨骼DNA提取工具(电钻、粉碎机等)。
(三)DNA实验室人员配置 司法鉴定机构应有3名以上具备法医物证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才可开展法医物证DNA鉴定项目。1.岗位要求。
1.1 司法鉴定人:应取得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1.2 司法鉴定人助理:应取得在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司法鉴定人助理证。
2.培训要求。司法鉴定人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司法鉴定机构应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活动。
(四)DNA实验室试剂配置 DNA实验室扩增试剂应满足《法庭科学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质量基本要求》(GA815-2009),或其它经认可或验证过的试剂盒。实验室应配备两套以上试剂盒,用于内部质量控制。有条件的实验室可配备Y染体,X染体等检测试剂盒。
(五)实验室资料 1.实验室操作手册或作业指导书。
1.1 实验操作:DNA提取、PCR扩增、电泳检测作业指导书,DNA结果分析与亲权关系判断作业指导书;
1.2 仪器操作: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 1.3 试剂配制:试剂的配制、保存作业指导书;
1.4 其它:生物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计算机文件和数据控制作业指导书等。2.说明书。
2.1 商品试剂盒说明书; 2.2 仪器设备说明书。
3.记录。记录应包含充分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时识别不确定的影响因素,并确保该检测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下能够重复。记录应包括采样人员、检测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3.1 案例登记:受理记录、检材采集或接收记录、司法鉴定文书发放记录;
3.2 实验记录:检验过程中DNA提取记录、PCR反应记录、电泳记录、检验结果图谱、数据分析;
3.3 仪器记录:仪器运行记录、仪器维护保养记录; 3.4 其它:实验室温湿度记录、冰箱温度记录等。4.司法鉴定文书。4.1 司法鉴定意见书; 4.2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二、法医物证司法鉴定程序及要求
(一)司法鉴定受理 司法鉴定受理,应遵照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规则》。涉及未成年人时,应提供委托人对其具有监护权关系的证明文件,或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委托材料,以及相关人员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样品采集 1.采样时填写采样单或委托材料受领单,写明委托方名称、采样日期、采样类型、被采样人姓名、性别、称谓等,并拍摄被采样人照片,由被采样人在采样单上签名
确认(婴幼儿的姓名由其监护人代签),并留下指纹(婴儿可留脚印)。采样人应在采样单上签名。对尸体采样还需其近亲属或法定部门在采样单上签字。2.每份样品采集后贴上相应的标签,注明被采样人姓名、编号、称谓、采样日期等,保证被检样本的唯一性。3.对于近期有输血史、接受了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或接受放疗化疗的被鉴定人,应避免采集其血样,而宜取毛发或口腔拭子作为检验材料。(三)样品送检 送检的样品应独立包装,在包装袋上注明采样日期、采样类型、被采样人姓名、性别、称谓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鉴定人应当审核委托人提供的样品是否完整、充分。样品不完整、不充分的,应当要求委托人补充提供,不能提供补充材料的应当拒绝受理。委托人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四)样品存放与领取 1.被检样品与相关的委托受理合同、采样单由样品室保管员登记保存。被检样品应有专门的储存区域,在检测全过程应保证样品的有效性和唯一性。2.司法鉴定人从样品室领取被检样品和委托受理合同、采样单等材料,应作好领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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