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杀毒软件UNIX版用户使用手册 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 声 明
感谢您购买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瑞星杀毒软件系列产品,请在使用瑞星杀
毒软件之前认真阅读配套的使用手册。当您开始使用瑞星杀毒软件时,瑞星公司认为您已经阅读
了本使用手册。
请在购买软件后一周内,认真填写“用户注册卡”并邮寄到瑞星公司技术支持部进行登记注
册(注:不能在瑞星网站注册!)。注册后的产品才会得到唯一合法使用该套产品的“产品授权书”,
其中包括用于从瑞星网站下载升级的“用户ID号”。对于自购买日起一个月后未持有“产品授权
书”的使用者,瑞星公司有权拒绝提供升级程序、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对用户因未及时获得瑞
星的产品、技术、病毒疫情和服务信息造成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了解注册用户获得的服务,
请参阅《客户服务指南》或注册后收到“致瑞星用户的信”和“计算机防病毒安全服务意向书”。
作为计算机病毒清除工具和网络安全防护工具,瑞星公司研制销售的各种产品将不断的升级。
无论是功能的增加、性能的提高,还是清除病毒种类的增加都关系到其实际的使用价值。所以,
在使用本产品过程中应随时保持与瑞星公司的联系,以及时获得升级程序或更新换代产品。
本使用手册为瑞星杀毒软件【UNIX版】第一版,其内容将随着本软件的更新换代而改变,恕
不另行通知。
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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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
公司简介
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瑞星电脑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1年11月,于1998年4月改制为股份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计算机病毒防治与研究的大型专业企业。以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反病毒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和“黑客”防治产品为主。瑞星公司自主研究开发的瑞星杀
毒软件单机版、网络版产品,在全球的病毒防治领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瑞星公司是国内拥有全部自有知识产权的最大的反病毒软件企业。在2000年底中国公安部组织的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病毒防治产品统一标准评测中,其代表产品“瑞星杀毒软件”单机版、网络版产品双双荣膺第一名,成为国内计算机界享誉最高、影响最深的反病毒产品。
目前,公司已拥有国内最大、最具实力的反病毒研发队伍,这使得瑞星公司无论在产品的最新技术或是功能开发等诸多方面都已处于世界反病毒技术的最前沿。此外,通过与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主管部门的紧密配合,同国内及国际知名企业间的密切协作,瑞星公司已为众多政府部门、企业级用户以及个人用户提供了全方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护解决方案,深得用户的信赖和大力支持。
通过这些年来的发展,瑞星公司已经建成国内最为完善的渠道、销售网络,以及完备的服务体系,成为国内最大的反病毒专业企业。我们相信,明天的瑞星,不仅是集尖端科技、优秀服务与信息安全为一体的先进大型企业,同时也将成为我国第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网络安全产品供应商。
快速安装
第一步:以超级用户(root)身份登录系统;
第二步:执行光盘上的安装程序ravsetup。
第三步:根据程序提示,输入正确的产品序列号;
unix文件系统第四步:输入安装路径(绝对路径),回车,开始安装;
第五步:安装程序会提示:正在安装的文件,直至安装结束,程序退出,安装完成。
快速启动
第一步:安装完成后,在程序的安装目录下的ravsingle/bin子目录内,执行程序rav;
第二步:程序会在此处提示您选择启动中文界面还是英文界面,根据需要选择后回车;
第三步:程序进入操作主界面,启动完成。
瑞星杀毒软件使用许可协议
本许可协议为您与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公司)之间有关瑞星软件产品的法律协议,并且是附条件的践成性合同。打开此软件内包装的密封或使用本软件前,您必须同意以下条款和条件以及所附文档中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如果您不同意此处包含的条款和条件,请不要打开包装或使用,将整套产品返回购买处以索取退款。“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相关印刷材料和联机或电子文件。
您一旦安装、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软件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或您的公司已经与瑞星公司(见下文的定义)签署了书面软件许可协议,其中包括本软件的使用,则当签署协议中的条款与本许可协议有冲突之处时,按签署协议中的条款执行。
1、瑞星公司在此授予您使用所附软件及相关用户文档的非排他的、不可转让的(瑞星公司同意的除外)许可。但您并不拥有软件本身。瑞星公司是本软件的独家所有者,并保留这种独家所有权。软件程序以及所附文档是瑞星公司的专有产品,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国际公约以及现行适用法律的保护。
除所附文档中明确授权您可在多个计算机、文件服务器或同等设备上使用本软件的情况外,您的使用权限是:按照所提供的指导,在授权允许范围内的单个局域网内安装和运行;在复制瑞星公司的版权声明并将其置于软件的所有备份副本内的情况下,可以备份目的复制本软件的单分存档副本。您不能复制随软件所附的书面材料,也不能打印所提供的”联机”或电子形式的任何用户文
档的副本。
2、除现行法律许可的范围外,您不能:试图确定软件的源代码;对软件进行修改、重新编程、编译、反汇编、反编译或其他逆向工程;再许可任何他人使用本软件;允许任何他人通过分时服务访问或运行本软件。试图进行上述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在未得到瑞星公司通知的情况下自动终止您所使用本软件的权利。
3、除现行法律许可的范围外,本软件只能在购买者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使用。在没有瑞星公司明确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在该国家(或地区)以内(或以外地区)进行转卖、翻译、再许可或转载活动。如果您以书面形式向瑞星公司出具被提名的受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并且受让人同意接受本许可协议,则瑞星公司同意进行本软件的转让。如果获得批准并进行了转让,您必须转让本软件及所附书面材料的所有副本,不得保留任何副本。
4、瑞星公司保证:
(A)自购买之日起15天的正常使用期限内,传递软件的介质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无缺陷;
(B)自收到软件之日起15天内,软件运行良好。但如果因意外事故、滥用或误用导致软件的失败,则上述保证无效。
在此保证下瑞星公司的唯一义务和您唯一的补救措施,不论是民事的侵权行为、合同、严格的责任或其他方面,都将按照瑞星公司的选择执行。瑞星公司不保证软件所包含的功能可满足您的要求、软件操作不会中断或无错误。瑞星公司对因计算机硬件操作特性的改变以及软件发行后计算机操作系统的改变所引起的问题不负责任,也不负责本软件与其他非瑞星软件交互作用中出现的问题。由本许可协议、软件、随软件所附书面材料引起或与此相关的瑞星公司的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购买本软件所付的全部金额。
上述保证不适用于评估软件、试用版软件或免费从瑞星公司合法获得的任何软件。
除上述保证外,就现行法律允许的最大程度,瑞星公司或软件的提供商或分销商提供本软件是没有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为特定目的做出经销和使用的暗示保证。就现行法律允许的最大程度,在任何情况下,瑞星公司及其分销商或供应商绝不因特殊、偶然或必然损失承担责任,包括数据丢失、重新生成已丢失数据的开销、利益或商业信息损失、商业中断、或其他经济损失,不管是否已经告知瑞星公司可能导致此类损失。
5、您应保证:(A)在安装和使用瑞星软件产品之前、以及使用瑞星软件产品过程中,已经将您电脑或网络中保留、使用的所有文件或重要文件保留了备份;(B)按照瑞星软件产品的使用手册正确地安装和操作瑞星软件产品,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适时监控;(C)如果因使用瑞星软件产品而发生任何意外情况,立即通知瑞星公司,并封存出现意外情况的硬件设备或设施,以便与瑞星公司的技术人员共同核实出现意外情况的原因。未经瑞星公司技术人员认可您将不对该硬件设备或设施做任何操作或处理。
6、本许可协议自您打开此包的密封或使用本软件之日起生效,并且一直有效直至协议终止。您可用销毁本软件以及所附书面材料和所有副本的方式随时终止本协议。如果您违反本许可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本许可协议也将自动终止,不论是何种原因引起使用本软件的终止,您都必须删除并销毁本软件的所有副本以及所提供的所有文档。当瑞星公司要求时,您必须提供此类销毁的书面证书。
7、除非在瑞星公司书面签署的情况下,本许可协议不做修改。如果发现本许可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可行,则按现行法律许可的最大程度解释该条款。瑞星公司否认与本许可协议的陈述或许诺不同的,或本许可协议的陈述或许诺之外的任何保证、陈述或许诺。
8、阅读并同意本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后,才能使用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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