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经济法、法律、行政法专业本科论文撰写要求
一、 格式要求:
(一)论文装订一律为横开本,左侧书订装订,以A4纸排版印刷。论文必须打印,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打印,行间距及字间距自定。论文必须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论文摘要六个部分,并按此顺序装订。具体格式范例详见附录一。
1.封面:必须使用统一要求格式的A4content的中文翻译纸封面。详见附录一。
2.论文目录:论文目录体现正文的整体结构,同时指示有关部分的具体页码。目录应列至二级标题;目录中的各级标题及页码必须与正文保持一致。在目录中,应同时列出注释、参考文献的页码。详见附录一。
3.论文正文:论文正文应当包括引言(导言)、主体说明和论述、结语(结论)三个部分。各个部分之间连续排印,不需重新起页。
引言(导言)指出选题的背景和阐述的意义,在必要时,也可以对整篇论文的结构进行交待。
主体说明和论述是论文的关键。对所阐述的问题进行展开解释和分析,应注意资料翔实、逻辑严密、语言流畅、简练明确。作为论文的核心,主体说明和论述应当按照论文的结构分成不同的部分,各部分之间应当有内在的逻辑联系。
结语(结论)是对主体说明和论述的总结。在这一部分,应当对论文的总体思路进行归纳,将文章提出的重要的、具有创新性的观点进行重述。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进行简单的展望。
4.注释: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作注或进一步解释说明,包括论著引用情况(著者或编写者姓名、作品名称、出处、出版年月或版次、页码)和解释性文字。论文注释要求采用尾注的形式。如:[1]、[2]、[3] ……注释码置于标点符号之后的右上角。需要进行注释的主要几种情况和详细要求,详见附录二。
5.参考文献:论文中列出的参考文献应为形成本论文思路的基础文献,既可以包括论文注释中引用的文献,也可包括虽然未直接引用,但撰写论文时确实参考过的文献。参考文献应分类排序列出,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三。
6.论文摘要:论文摘要以“论文摘要”作为标题,置于论正文之后占一页篇幅,是对论文内容
准确、扼要而不附加评论的简要陈述,是高度概括论文内容和思想的一篇短文,具有客观性、简要性和逻辑性等特点。字数在300字左右。论文摘要后要求有3-5个关键词。
(二)序号和标点的使用:
1.汉语目录和论文中统一使用如下汉字和数字序号,序号从高到低的级别依次为:“一、”,“(一)”,“1.”,“(1)”等,“一”后为顿号,“(一)”后无标点,“1”后为实心圆点,“(1)” 后无标点。
2.行文中尽量避免使用“①”、“1)”等形式作为序号,如果需要多次分级,可使用文字序号表示(文字序号后用逗号),例如“其一,……”、“第一,……”、“首先,……”等等。
3.引用中国大陆法条时序号应当使用汉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
4.各级标题不可使用句号。
5.标点符号不应置于行首,前引号、前括号、前书名号等类似符号除外。
(三)正文字号和字体的使用
论文正文各层次标示顺序按一、(一)、1、(1)等编排。
论文正文的一级标题(包括引言和结语)应采用四号字、黑体或Arial字体居中排印。
论文的二级标题应采用小四号字、楷体字,左起缩进2字距排印。
论文的正文应使用小四号字宋体(汉语、韩语和日语)或12磅Times New Roman(英、法、德、俄等西文)字体。
文中直接引用其它文献超过100字的,应另排一段,整段缩进2字距,采用小四号仿宋体字排印。在这种情况下,引用部分不必加引号。
论文的目录、参考文献、论文摘要应当重起页码,标题采用小三号宋体排印。
二、内容要求:
1.论文必须为法学类论文;
2.论文字数要求:7000—10000字;
3.避免法律常识错误;
4、资料丰富、运用得体,有个人观点和见解,有一定理论深度;
5.避免面面具到、泛泛而论,要突出重点。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主考院校所提供的论文选题题目范围内进行选题,但允许考生结合实际工作将参考选题细化(须以副标题出现)撰写论文。
2.坚决杜绝抄袭现象,一经发现论文有抄袭、剽窃、雷同者,两年不允许参加考核。
3.论文必须认真撰写,如果字迹不清,影响审阅,则不允许参加答辩。
4.论文初稿和定稿都必须严格按照主考院校的时间要求提交,初稿经指导教师指导后,必须认真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如果再不符合论文撰写要求的,取消答辩资格。
附录二:注释的详细说明:
一、需要进行注释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直接引用他人的语言。
2.间接引用他人的观点。
3.对于在论文中不宜专门解释的术语进行解释。
4.对于在正文中不宜展开的理论问题进行延伸。
5.对于在正文中不宜探讨的观点进行引申。
6.对于相关的文献进行介绍。
7.对于相关的法律文件、立法建议文件的援引,但仅限于:(1)非本文专门探讨的法律文件;(2)在讨论本国的有关问题时,作为参考的外国的法律文件。作为论文探讨主题的法律文件和本国的法律文件一般不需注释。
8.国外或者国际判例;国内已公开出版的案例。
二、注释格式的要求:
1.“参见(详见)”的注释形式是变通式引用,参照的内容在正文中不用引号标明。
例如,[1]参见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10页。
2.“转引自”的注释形式指论文引用的内容出处是B作品,但该内容是B作品从A作品中引用的。
例如,硕士论文需要引用的一段话来自于《宋刑统》,但那段话是霍存福的论文《论中国古代契约与国家法的关系——以唐代法律与借贷契约的关系为中心》从《宋刑统》引用的,就应当使用“转引自”形式,具体表述为:[2]转引自霍存福:《论中国古代契约与国家法的关系——以唐代法律与借贷契约的关系为中心》,《当代法学》2005年第1期,第46页。
3.出版社名称与出版年月或版次之间不可使用标点符号。
4.正文中的注释符号应当置于标点符号之外的右上角,对字、词或词组等的注释例外。
5.外国作者姓名中间用实心圆点,应在作者姓名之前使用方括号注明国别。例如,[德]马克思·韦伯。
6.引用网络文献的注释内容一般包括:作者,作品名称,网站名称,网址,登陆时间。
7.引用报纸文章需要注明报纸的日期和版面。
8.中文译本不宜标注“中译本”字样,应当在作品名称之后注明“某某某(姓名)译”。
9.作者(译者)有三人以上的,宜注明第一作者(译者)名字,其后加“等”字。
10.外文文献应提供作者姓名、论著名称、出版地、出版机构、出版时间、页码。
三、注释的基本范例:
(一)专著、编著、译著、论文集文献注释范例
1.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第1版,第1页。
2.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2页。
3. [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3页。
4. 邓正来:《法学理论前沿与中国法学的发展——序<法律与中国: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第四卷)》,载邓正来主编《法律与中国:法学理论前沿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 版,第4页。
(二)期刊文章、报纸文章注释范例
1. 邓正来:《迈向全球结构中的中国法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年第3期,第10页。
2. 郑成良:《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人民法院报》2001年9月9日,第4版。
(三)古籍类文献注释范例
1.《清史稿·选举六》。
2.《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七十八。
(四)网络文献注释范例
例:邓正来:《以学术为本共建一流学堂——在“正来学堂”百日庆典上的讲话》,“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www.legaltheory/info.asp?id=8387, 2004年10月30日。
(五)英文文献注释范例
1. 专著:Bernhard Grossfeld, The Strength and Weakness of Comparative Law, Clarendon Press, 1990, pp.8-11.
2. 编著:Joel Feinberg and Hyman Gross(ed.), Philosophy of Law, Sadsworth Publishing Co., 1986, p.67.
3. 译著:Max Weber, The Religion of China, Hans H. Gerth (trans.), Free Press, 1951, p.124.
4. 期刊类文献:Ugo Mattei, Why the Wind Changed: Intellectual Leadership in Western Law,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42(1994), p.196.
5. 报纸类文献:Robert Knorr, China: The Third Economic Power, New York Times, June 10,1992.
6. 文集类文献:Julio Fraundez, Legal Technical Assistance, in Julio Fraundez(ed.), Good Government and Law: Legal and Institutional Refor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MacMillan Press, 1995, pp.1-24.
附录三:参考文献的基本范例
参考文献应分类排序列出。
参考文献的格式为:
1.中文著作。作者(如果是主编的著作,必须标明主编):《书名》,××出版社××××年版。
例: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哲学思想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徐卫东主编:《商法基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张旭主编:《人权与国际刑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中文译著。[国籍]作者(如果是编辑的著作,必须标明编):《书名》,×××译,××出版社××××年版。如
例:
[美]庞德:《法理学》(第一卷),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美] 阿兰·S. 罗森鲍姆编:《宪政的哲学之维》,郑戈、刘茂林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
3.中文文章。
(1)杂志中出现的文章:作者:《文章名》,载于《杂志名》××××年第×期。如
例:
李洁:《中日刑事违法行为类型与其他违法类型关系之比较研究》,载于《环球法律评论》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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