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21年第38卷第4期
基于绿发展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研究
葛晓军
(潍坊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部,山东潍坊262700)
摘要:界定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是构建绿发展背景下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前提;在梳理目前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的基础上,明晰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目标及其具体分类;提出绿发展下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的路径&
关键词:绿发展;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7327(2021)-04-0013-05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for Rural Roads in Mountainous Areas Based on Green Development
GE Xiaojun
(Weifang Uhiversity of Scieuce md,Weifmg262*00)
Abstract:。©五五遽the connotation of rural road area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s the necessary premise to construct the rural road area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n the downhill are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green development.On the basis of sorting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defect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rural road areas in mountainous areas,the basic principles, objectives and specific classification that should be followed are clarified.Put forward the path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nnovation of green development of rural road area in downhill area.
Key words:green development;the mountains;rural roads;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以维持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路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的,结合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山区农村路域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方面情况,利用行政、市场或二者融合等多种手段,整合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从实质上讲是一种制度安排#山区农村路域既作为一种发展资源,同时也是一种较脆弱的发展环境,具有易破坏、易污染尤其是易行为的等,绿发展视阈下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工作
允许存在容易反复性等情况$山区农村路域
收稿日期:2020—&2—22
作者简介:葛晓军(1972—),男,山东莒南人,潍坊科技学院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农村产业化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山东省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绿交通视阈下山东省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研究”
(20CPYJ30)阶段性成果。
生态补偿机制的运行过程其实乃是一种定向的利益输送过程!在这种利益输送和转让过程中,利益输送和转让的定向是否精准,其最终实际效果如何,这些相关问题都与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及其运行密切相关,深度影响着绿发展视阈下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问题。
1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是深刻的社会利益大调整和区域性制度创新问题,需要有一个长期的探索和不断实践过程!随着农村绿发展战略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己经具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但在具体实中“补偿不,补偿不到位,补偿不公正,生态目标难以实现”问题,其中,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1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涉及农村区域绿发展、人居环境生态管理的许多层面和相关领域,利益关系复杂,涉及部门和机构繁多,使得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设制、运行基本环节都需要进行深度明晰#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的定量分析方法和结果一J1〕例如,怎样科学地评估山区农村路域的生态补偿和,目有
的果,制定
个要利益相关都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标准仍然是比较困难的问题&
1.2关于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具体实施法规体系的立法及其完善速度比较迟滞,远远滞后于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过程中出现新问题和新障碍的速度。例如,常常会发生一种更有效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创新运行:一期,相关的有制定出来,难有相应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的制有到
正的理顺和完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资金渠道单一,会发生不足的问题&
1.3多元化来源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政
和相问题生许多性
和弊端。因许多山区路域生态补偿政出多头和多,相的补偿、制度、补偿和补偿
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性!域内居民对路域生态偿问题的识别难,难清晰表达自身对路域生态补偿的正当诉求,同时也难免发生“过多补偿”“过少补偿”和“享受补偿的结果没有得到补偿”“不该补偿的反而到偿”等不良问题。[2]
1.4多种不同形式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容易诱发多种问题$生态保护项目补偿、生态环境税费、生态公益林偿基金、农村路域资源使用费、生态建设专项、农村路域移、助种不同形式的,在很山区农村路域的潜意识中看成为路域的生态偿,类补助一贴上“路域生态偿”的标签,不同程度地模糊了路域居民对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涵及其作用的清晰认识,也糊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责、权、利的“一一对应”关系,大幅度降低了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运行绩效和职能&
2绿发展视阈下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
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设制、实施及其在实践中不断得以修正和完善,都需要一套原则指导“么补”“如何”及其价值取向,根据己颁布实施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山区农村路域生态功能区自身特点,在绿发展视阈下构建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应坚持以下原则。
2.1公平合理原则
山区农村路域内包含的土地、水、环境、生物等自然资源都是域所共有的准公共物品,都平等享有路域
源的权责利。此,制定山区农村路域生态偿的标准充现出内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应合理顾及到当代人之间的代公平与当代人和代人之间的代际公平,同时,还要公平合理地处理好路域外与山区路域生态补偿有联系的利益相关的权责利问
题。实践证明,能否真正公平合理地处理好山区农村路域内、外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生态补偿涉及到的权责利等关键问题,关系到山区农村路域能否可持续发展。
2.2污染者支付费用原则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理事会提出污染者应为其污染环境行为结果支付相应的费用,现已经成为国际环境政策的一项基本准则。该准则将震慑生态破坏者和环境污染者
环境污染行为,者生出由污染者方机构代替治理因其行为产生的环境污染等措。污染者支付费用准则用于
污染的管理体系之中。对于山区农路域生态环境问题,农路域生态环境生污染成一破坏的行为
支付相应的费用,地山区农村路域的生态或环境破坏行为!
2.3受益者付费原则
与“污染者应为其污染环境行为结果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一准则相对应,因环境改善的?受益者应该为其所得的益结果支付相应的费用。山区农路域生态环境受益者:泛指在农路域发、利用和系行
从中受益的周边的组织和个人,山区农村路域受益者,农村路域的用者。平正和准等相关理,山区农村路域受益者作为一种职责为山区农路域生态环境和治理者提相应的补。冈
2.4保护者和建设者受益原则
山区农村路域内的居民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作为职责对辖区内路域实施保护和治理行为措,,也应该有权利到相应的经济补,持续改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环境的!中,通过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路域内居民的贫困问题,以激励山区农路域持续路域生态环境的行为;否则,山区农路域者和建设者将.行为,不利于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良好运行。
2.5政府主导与市场相结合原则
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涉及的主体众多,不同利益间关系错综复杂,山区农路域所实施的生态模式互相。农村路域作为一种准,其生态环境和'属于公共事业的范畴,目前我国很多农村区域生态环境市场系完,农村路域的配置和利用仍然以政府调控为导,政府主要采用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向各利益相关者提相应种类的金,现行的山区农村路域实施的生态机尽管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合理性,但是也必然存在很多
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固所以,市场机制应该被充分引用并融合到山区农村路域生态机,例如,整合政调控与市场调节,地域山区农村路域的身特点和实际发展状况,利用农路域交市场进行各生态,充分发挥利用市场机的调节作用优势,政发挥间接调控、引导和推动作用。
sorting out2.6可操作性原则
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设制、运行等具体环节必须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如地域的经济社会发达、公众支付能、支付意愿、公众路域生态的认知等,增强山区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可操作性。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的最终效果取决于生态补偿机制的、具行模式和适应的监管措是否有良好的可操作性。例如,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和路域质量的不断提高,除了对本地段路域居民有直接影响之外,也将会对本地段的上游、下游农路域相关带来的直接间的影响。鉴,应精准辨是受益者、者、理者、者等具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相应的精准、合理的
偿和收费标准。相,如果利益相关者
模糊,,具处准不明,必然会导致山区农路域生态机制的可操作性能差,者虽然了却无法实•偿。
2.7透明性原则
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民生、社会、政治、文化等有相当程度的关联性,社会性问题比较凸显。
需要发展受限地区及受益地区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共同监督$因此,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的具体标准%主客体的精准确定、具体运行效果、考核细则等相关方面事宜,应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明示,接受公众的质疑和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山区路遇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的全过程,以此提高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的运行效果$
3绿发展视阈下构建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路径和对策
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属于一种社会经济政策的具体运行行为规范,旨在实现山区农村路域可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改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系统的,标可以
励导向、选择性行和化管理三个层面来探索达成的路径和对策$有效建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绩效,在系统性有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及具体运的,相应的方
绿发展视阈下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
3.1明晰界定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的具体內涵及其外延特征
从绿发展要求看,山区农村路域管理正由
的农村路域向生态
,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具有的【与的外延,既包括对“山区农村路域内权益受损者”提供的相应补偿,也包括对“山区农村路域提与”相应的报酬,同时“山区农村路域生态和
”相应的$体具体的
依次分层级对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的内涵与外延内容进行界定:一级层面包括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环境质量%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环境资源价值、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绩效等;二面山区农村路域生态使用费用,山区农村路域污染物处理费用,山区农村路域内居民迁移费用以及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资源%森林设、湿地保护%监测%教育宣传等方面费用;面具体细若干山区农村路域生态偿项目#[5]
3.2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应各自分离运行
山区农村路域生态政府补偿是指补偿资金的来源为公共财政,移支付偿,因山区路域生态具有明显的部性和公共产品特性,市场机制失灵,仅能够适用于山区农村路域生态偿中的部问题,而政府补偿却非常适用于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中的大部分问题#政府补偿常的主要方移支付、政策性偿%政府生态补偿金等;市场主要利用手段行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产权交易,各利益相关主体通过市场交易获取相应的职责,各自的利益诉求#问
3.3组建高效专职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构
政府作为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的主要实施主体,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需要从上到下依次经过多政府才能够受偿象,这
拨付的路域生态偿金过程涉及许多相关政府部门间复杂的权责利关系。&71因此,为有效减少乃至消除因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引发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利纷争问题,实质上是有效避免或解决“事权”与“财权”分离的问题,建立专门的政府机构专职负责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问题。冏
3.4完善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制度和政策体系
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解决山区农村路域生态%污染治% %污染防治和有效利用的制度排,应及域内居民的持续生产、生和发展,路域生态和的
和制程度。结合实践情况进一步明晰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内容,夯实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运行环节,不断改进山区农村路域生态补偿标准;创新山区农
村路域生态补偿的激励导向目标、选择性行为目标和管理监管优化目标等具体项目的制度和规制;将改善域内居民生计的激励机制与路域生态补偿机制相互融合,把路域生态环境建设和改善目标与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平目标有机结合,实现山区农村路域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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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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