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
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就是利用现代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并与现代管理体制相结合,开发档案资源,其本质是以网络为工具,以为用户为中心,以利用为灵魂,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共提供信息服务为目的的档案管理模式。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就是把涉及农业、农民的档案信息,通过各种途径,传递给广大农民,农民能够不出村就能利用档案信息。实现农村档案信息共享是实现城乡统一协调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新农村档案工作的新思路。
1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意义
在新农村建设中,广大农民的最大愿望是求富裕、求稳定、求发展,农村档案信息共享正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稳定、推动农业发展的民心工程。
1.1 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
农村档案是农民在农村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变革、创新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农民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历史反映。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在指导农业生产、广泛传播农业信息、推广农业技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农民致富的好帮手。
1.2 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民占大多数,农民问题的核心就是农民的权益问题。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不仅仅有利于村务内容的透明化,而且对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全面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1.3 关注乡村文明、传承农村文化
农村档案客观记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广大劳动人民的各项创造,是农民的智慧结晶,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无论是文字档案还是照片档案都记录着各个时期农村发展的历程和成果,反映了一定时期的农村文明,通过对农村文化、礼仪、风俗等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和保存,使农村优秀的传统习俗和精神文化得以传承。
1.4 适应时代趋势,满足农民需求
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日益普及,社会信息化深入到了农村,逐步扩大了村民们获得信息的渠道,他们获取信息资源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这就需要有个平台能满足农村信息日益发展的需求,因而如何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
2 目前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存在的问题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是我国档案工作中的一个新领域,从整体上看,新农村档案共享工作仍然是我国档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存在许多的问题和困难。
2.1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比较分散
村民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农村档案信息的认识度不高,加之农村档案具有分散性的特点,涉及面广、数量大,信息缺乏必要的整合,可用的信息资源乏善可陈。
2.2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资金缺乏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社会档案意识不强,社会对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的投入本身就不是太多,导致专项资金缺乏。
2.3 档案专业人才匮乏
档案专业人员不仅要具备档案学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水平和外语能力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农村地区的档案管理人员有的年龄偏大,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较低,大部分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无法将全部精力放在档案信息共享工作上,影响了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开展。
2.4 农村档案意识薄弱,缺乏共享基础条件
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慢,档案共享意识也不是很强,设施欠缺、落后,加上档案保管的条件较差,档案遗失、霉变、涂改等情况时有发生,信息资源共享基础条件缺乏。
3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新思路
3.1 加大对农村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力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
成功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一项重要保障,就是要收集齐全农民在建设农村的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归档管理,开展统计、编研工作,全面建立起覆盖广大农民的农村档案资源体系。注意收集、保存对农民和农村建设有利用价值的档案,使农业农村档案有效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3.2 争取领导重视和资金支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
由于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是一个新领域,工作才刚刚起步,很多人、很多部门还不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因而必须争取领导的重视。资金是开展档案共享工作的物质保障,有了资金才能推动信息的收集、整合以及共享使用,因此要争取资金投入,建立档案信息共享专项资金,并争取上级档案部门在技术上的支持和指导。
3.3 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档案信息共享的途径
3.3.1 构建农村档案信息共享科学平台
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计算机走入了寻常百姓的生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这对农村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具有重要的意义。档案部门应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新途径,改变传统管理模式,通过计算机输入、扫描、电子文档生成等多种方式使档案信息资源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同时,还可以进行存储和检索以及通过互联网对档案信息进行传输与共享,大大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
(1)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网站,设置网上档案信息检索、交流论坛等多种功能模块。档案信息网站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科学性、知识性和欣赏性。要有别于新闻、娱乐性网站,更要不同于商业性网站;档案信息以结构清晰、条理有序的方式在网上发布;增强网站的交互性、功能性;网站风格力求美观大方、简洁明快、主题鲜明,同时要适时更新和维护档案信息,使其处于最新、最完备的状态。
功能性的网站归档系统(2)开放档案在线阅览室与网上展厅,陈列一些贴近大众的特档案,从而吸引更多的人通过档案在线阅览室和网上展厅随时在网络上查和阅读自己感兴趣和对自己有用的档案信息,提高人们对档案的认识,了解当地的人文、历史、风土人情等信息。
3.3.2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方式
(1)建立民情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把全镇各村各户的信息收集起来,以方便决策、推动工作、服务众。
(2)借助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制作贴近农民生活的节目,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用的农业政策和各种技术、市场信息,满足农民的需求,帮助农民解决各种问题。
(3)走特开发之路,开发农村特档案。对于经济特比较明显的地区可以建立一些名品档案,而对于文化特比较突出的农村,就可以建立名人档案和名胜古迹档案等。
3.3.3 合力营造新农村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工作的良好环境
(1)针对农村档案专业人才匮乏、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特点,注重档案干部人才培养,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打造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的基层队伍。
(2)加强宣传,通过实例提高人们对农村档案信息共享的认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将发生在农民众身边的真实事例进行宣传,促使村干部和农民充分认识到农村档案在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时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档案信息共享的必要性,促进农村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探讨
袁玉娟
(盐城市水利档案馆,江苏  盐城  224002)
摘 要:实现农村档案信息共享是信息时代的发展要求,关系到档案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成效,较大程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农村档案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
关键词: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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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有人认为:“档案文件的真实性只是针对着档案文件实体的真伪而言的”。也有人认为:“只要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就是档案,就是真实的档案,不论其内容如何脱离实际,如何歪曲历史,它依然是档案。”无论这两种观点包含的具体意义是什么,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档案的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真实性是档案的生命,对这一观点档案界同仁并无异议。
1 有关档案真实性问题的分析
我们通过一系列的收集资料和实际研究发现,档案的真实性是档案存在的首要条件,如果档案的真实性不能得到有效的考验,那么档案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 根据众多学者对档案的分析,我们发现档案的真实性存在有这不同的观点和各自的理解。首先,根据人们普遍认为档案是真实的,而认定真实的档案其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真实的档案就不是真实的档案,是不妥的。总体而言,大部分档案内容是真实的,相比图书、资料等其他文献,档案更具真实可靠性。但就个体而言,档案内容不一定就是真实的。档案部门不能因为人们总体上认为档案内容是真实的就抛弃个体上内容不真实的档案。否则就否认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其次,由“假文件归入档案是违法的”而认定真实的档案其内容必须真实是不当的。假文件是违法的,这在档案、统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中都有相关的规定。例如,虚报的发票到底算不算真实的会计档案,归不归档?实际的做法是,验证这些发票的来源是否合法,应填制的项目是否填制齐全,有没有经手人签章,有没有财务主管人员同意报销的签章,有没有财务人员付款的签章。这些都齐全的话,该发票就是真实的档案,应该归档,而不是看这笔经济业务是不是确实发生过。内容不真实的档案是不是真实的档案上难以达成一致意,然而,透视这场争论,我们依然可以看出双方存在一些共识:
首先,双方都承认这样一种客观事实:从档案总体而言是真实的,但具体到每一份档案,应该具体分析。其次,多数同志认为内容失真的档案仍然是有用的,尽管各自认为的有用性有所不同。再者,在对内容失真的档案归不归档的问题上,多数同志所持态度相同,认为应该归档并妥善保管,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最后,多数同志认为对内容失真的档案应该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说明,不能放任之。
2 如何正确理解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档案的真实可靠性也不一定完全取决于是否是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并非都是完全真实和可靠的”,这是查文质疑档案原始记录性的第三条根据。很显然,查文对《慨论》一书中所言的档案真实性与可靠性的真正含义的理解令人生疑。从事档案工作和了解档案学基本理论的人一般都知道,对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要做辩证的理解。首先,总的说来,由于档案是从在历史上执行特有任务时,作为表达工具所使用的文件发展而来的,所以,档案信息在反映历史活动的客观过程方面是真实的;在反映史实内容方面,也比其他资料较为可靠。其次,具体说来,就档案的个体而言,有的内容是真实的,有的是不真实的或不完全真实的,但是,即使档案内容有虚假成分或完全违背事实,它毕竟反映了档案形成者的认识水平、本来意图,留下了其思想与行为的痕迹。所以,档案仍不失为真实的历史记录。
这表明,在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时,必须科学地运用马列主义的矛盾分析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客观地评价和辨别档案史料的价值,采取不同角度的使用方法。即使如查先生举例中的歌颂皇帝功德的章奏、丰碑,讨伐起义军的“檄文”等等,通过对其分析、辨别,都可成为佐证历史的宝贵史料,难道它不也说明当时帝王的阶级实质、官员对皇帝的态度以及反映这种情况的某些实际活动吗?它不比间接议论和后来一些分析性的材料更原始吗?这也进一步表明,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主要取决于档案的“原始记录”的本质。
3 关于档案的真实性鉴定
从某种意义上说,局限于档案界内所探讨的 “档案的真实性鉴定”是一个糊涂问题。对于档案真实性的讨论,虽然此问题由来已久,长期以来却一直困扰着业内人士,主要原因就是何谓“档案的真实性”都还是众说纷纭,结果是各说各话,甚至是鸡同鸭讲。
有人认为,只要形成过程真实,该档案就是真实的,尤其一些探讨电子文件真实性保障机制的人士在有意或无意间均持此种观点。另一种观点认为,档案的真实性是指信息内容的真实。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档案的真实性应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档案形成过程的真实;二是档案内容的真实,即档案记载的内容与该内容所针对的社会活动的客观实际相吻合。两者缺一不可,也即形成过程和内容都真实的档案才算是真实的档案。
要鉴定档案的真实性,关键在于鉴定其原始性。可靠性是指信息内容的真实,即文件生成之时,其内容与客观事实相符的。首先,我们要谈的是鉴定问题,因此,就需要考虑有无必要在鉴定阶段进行档案的真实性(即形成过程的真实)鉴定。刘东斌就认为,档案鉴定的主要内容是对档案价值的鉴定,价值鉴定是档案鉴定的核心。而完整性鉴定、原始性鉴定、真实性鉴定、准确性鉴定等都不易列入档案鉴定的范畴,最起码不易作为档案鉴定的主要内容。这话有一定道理,但更主要的是,档案形成过程的真实与否,是判定其是否是档案的前提标准,而非“真伪鉴定”。实际上,关于“真档案假档案”鉴定的争论往往是一个语言陷阱。也就是说,就算档案的真实性(即形成过程的真实)鉴定是鉴定工作的内容,也仅仅是对归档前“是否是档案”进行的必要性鉴定,而不是对“档案真伪”的鉴定。而在实际工作中,档案部门往往
是在归档之前就应该保证形成过程的真实,这不算鉴定工作内容。到归档时对“是否是档案”所进行的鉴定,实际上是判定档案价值的有无、价值的大小。
其次,如果说保证形成过程的真实不算鉴定工作内容,那么对内容的“真伪鉴定”(即杜兰蒂所谓的 “可靠性” 鉴定)应该是属于其中内容了吧?
在笔者看来,对内容的“真伪鉴定”就算是档案鉴定的内容,也很难操作。正因为如此,有学者就认为,只要电子文件具备真实性(即形成过程的真实),就可以认为其满足了作为档案及证据的基本要求。因为,档案工作者所关心的重点,并不是电子文件内容本身的对与错,而是在文件生成之后,保证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或者说,这里所说的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实际上是凭证性。只要电子文件具备了凭证性,就具有了档案的属性。的确,就是在传统的环境下,我们也很难保证档案文件的内容与客观事实相符。而且,真正能对档案内容进行鉴定的,也往往不是档案部门的人员了,因而,这档案内容真实性的鉴定也就不是仅局限于档案界进行探讨的话题了。
档案的真实性辨析
孙丹辉
(吉林省梨树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馆,吉林  四平  136500)
档案信息共享工作全面发展。
(3)及时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服务,保护农民的权利和利益。档案信息共享的根本目的是能够快速、及时、准确地为广大农民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各类信息,以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例如:开设“三农”档案信息栏目,向广大农民众提供有关农业、林业等方面的档案信息,这不仅仅在更大的范围内宣传了档案工作,也增强了农民的档案意识。
当今信息时代,信息成为一种资源已是人们的共识,开发作为社会记忆工具的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档案部门的中心任务。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逐渐成为焦点。本文通过对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现状、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提出了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为实现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创造条件。农村档案信息共享是档案工作的一个全新领域,还处在摸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供大家参考,但是随着理论的充实和实践的发展,我们对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也将会产生新的认识,不断开拓创新,使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能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王雯.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思考.云南档案[J],2011:27-28
[2]温兴东.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研究.黑龙江档案[J],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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