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6.28
∙【字 号】常政办发〔2017〕105号
∙【施行日期】2017.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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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10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务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常发〔2017〕1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提速增效,现就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和电子签章、签名的推广应用,建立全市统一的数字化“多图联审”平台,实行市、辖市(区)两级建筑施工图、消防设计图、人防工程施工图、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卫生和信息基础设施施工图“一窗受理、网上流转、联合审图、数字交付”,变传统的“人带着图纸跑”为“图纸在网上走”,有效解决辖市(区)“联合审图”功能不全、部门审查信息共享不够和图纸运输、存储、人工盖章不便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压缩审图
时限。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市和辖市(区)施工图“一窗受理”。市和辖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立“联合审查”综合窗口,负责报件受理、网上申报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加强市、辖市(区)两级图纸审查联审联动,建设单位的各类施工图可在所在辖市(区)就地一次性报审,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同步审查,审查意见由综合窗口统一向建设单位反馈。
(二)统一建设全市数字化“联合审图”平台。根据《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工作规程》(详见附件)开发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推动全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单位、监管部门与联审平台有效对接。市、辖市(区)两级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单位、监管部门从统一入口登录平台,即可实现无纸申报、数字传输、网上审查、网上反馈、信息共享、上下联动、行业监管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纸质蓝图报审、现场受理、审查监督模式。
(三)统一公开各部门设计图纸文件审查信息。加强审查机构审查信息的实时比对,互查
互动,对有异议的审查意见及时沟通交流、统一意见。放宽“联合审查”机构的阅图权限,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再限于审查与本机构相关的数字化设计图纸文件,也可查阅建设项目所有报审的设计图纸文件,杜绝“同一项目报审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设计图纸文件内容不一致”现象。
(四)统一实行设计图纸文件数字化交付。设计图纸在设计、申报、审查、反馈等环节中统一以PDF文件格式进行传输,防止传输审查过程中任意改动、图纸失真等现象发生。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章条例》有关规定,审查机构、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报审的PDF设计图纸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以保证设计文件数字化后的合法、真实、有效。
三、实施步骤
(一)建设准备阶段。2017年下半年,对各参审机构数字化审图需求进行调研,完成全市数字化“联合审查”平台需求分析,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按程序报批,启动平台建设。
(二)局部推进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领域先期开展数字化审查试点,实行纸质蓝图和数字化报审双轨运行,为“联合审查”平台上线运行积累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市数字化“联合审查”平台建设工作,推行数字化“联合审查”,原则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文件须数字化交付。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职责。市审改办和市政务办负责投资建设项目数字化“联合审查”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联合审查”平台建设纳入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统筹安排;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城建局、规划局、民防局、消防支队、气象局、经信委、卫计委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数字化“联合审查”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加大数字化“联合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应用推广;加强对设计单位的业务培训,指导做好业务协同、网络对接、管理衔接等工作,提升设计单位应用数字化“联合审查”平台的水平。
(三)强化成果运用。明确以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审查”综合窗口出具的审查意见作为相关审批依据,并在后续监管和竣工验收阶段,充分运用数字化联合审图成果,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各地、各部门推进数字化“联合审查”工作和成果运用情况,将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工作规程
附件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合审查工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联合审查提速增效,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围绕施工图联合审查流程,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进行设计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网络传输、存储、审查和管理,实现施工图联合审查数据真实准确、操作便捷高效、过程动态监管、信息共享透明的活动。
2.编制依据
《建筑法》、《消防法》、《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以及现行工程建设各类标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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