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JC-02-2018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基础信息与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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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2018年5月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 (1)
4 基础信息编码 (1)
5 数据采集来源编码 (2)
6 采集数据编码 (3)
7 能源用途编码 (6)
8 计量器具编码 (7)
9 编码数据组合 (9)
10 系统计量单位及精度 (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重点用能单位基本属性 (14)
A.1 重点用能单位基本属性表 (14)
A.2 能源计量器具基本属性表 (15)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能源折标系数 (16)
B.1 能源折标系数 (16)
B.2 耗能工质折标系数 (17)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采集上报数据组合编码示例 (18)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关于印发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711号),规范和指导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建设原则,特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的第2部分。
本部分参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起草指导单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节能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基础信息与格式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能耗在线监测基础信息、重点用能单位信息、采集数据、信息采集来源及计量单位等编码方式。
本部分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应用软件、接口协议应用、能耗监测端设备开发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30976.1 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第1部分:评估规范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JJF 1051 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编码
3 术语
3.1 工业控制系统
由工业过程控制组件和实时数据采集、监控的过程控制组件等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其核心组件包括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它对实时数据进行采集、监测,实现设备自动化运行以及对业务流程的管理与监控。
3.2 生产监控管理系统
通过通信网络使得生产控制系统、相关辅助系统等连成一体,通过对生产过程实时数据采集为依据,集过程实时监测与分析、优化控制以及生产过程管理为一体的实时监控系统,全面、直观反映生产运行状况,以达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的目的。
3.3 管理信息系统
指能够体现企业管理的大部分职能(包括决策、计划、组织、领导、监控、分析等),能够提供实时、相关、准确、完整的数据,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的一种信息化软件系统。在实际应用中根据不同用途有管理信息系统(MIS)和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等不同表现形式。
在线代码运行器4 基础信息编码
4.1 概述
为了方便信息的存储、检索和使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在进行数据处理时,赋予一些信息以代码形式,即信息编码,其中对行政区划、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生产工序和工序单位等基础信息进行的编码称为基础信息编码。
4.2 行政区划代码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中采用的行政区划代码,按照GB/T 2260执行,用6位数字代码按层次分别表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旗、自治旗)的名称。
4.3 行业编码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中行业编码参照GB/T 4754执行,将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代码由一位拉丁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如下:a)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用字母A、B、……依次代表不同门类;
b) 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
c)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
d)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中类顺序代码。
4.4 重点用能单位编码
重点用能单位编码采用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GB 32100—2015规定规范,由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重点用能单位基本属性见附录A。
4.5 生产工序编码
生产工序是工业生产过程制造、生产某种产品或达到某一特定结果的特定步骤。其生产工序编码按照行业分别编码,编码规则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不同行业生产工序编码可参考相应行业规范定义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
4.6 工序单元编码
工序单元是重点用能单位的某一生产工序的具体实体单位。工序单元的编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01,02,…等。不同行业工序单元编码可参照相应行业规范定义的编码规则进行编排。
4.7 用能设备编码
用能设备是重点用能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消耗能源的设备实体。用能设备的编码由4位编码构成,第1和第2位代表设备类型,第3和第4位代表设备编号。具体重点设备编号由各行业采集指南进行定义。
5 数据采集来源编码
数据采集来源是指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中收集、识别和选取数据的数据源,一般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监控管理系统、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等业务信息化系统和现场仪表、手工填报等方式。数据采集来源编码由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据采集来源类型编码参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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