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乐理知识:零基础如何自学乐理
基本乐理学问常常见到很多初学者在学习乐理的过程中,往往会对一些概念,感到迷惑。如象"音符时值'、"节奏节拍'、"全音'、"半音'、"音程关系'、"调'、"音阶'等等。这些内容,看看教科书的讲解,貌似都能看得明白,可认真一想,却又不知为什么会是这样。还有,这些基础概念,是如何在音乐中被应用的。
其实,怀有这些疑问的人,都忽视了一个较简洁、较基础,但也是较核心的概念即"乐音以及乐音关系的本质'。这一概念中包含着如下几个问题:
1.乐音从何而来?
零基础自学什么好2.乐音都具有哪些性质即乐音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3.乐音间有着怎样的联系即乐音的音关系是什么?
4.乐音在音高关系上是如何体现的?其中协和的音高关系是怎样的?
以上这些问题,作为乐理学问中基础的基础,一般都会在基础乐理的教科书开头就被阐述明白了。只是许多自学者看过就完了,并没有带着这些问题的答案去思索以后的内容。所以,在这些人的观念里,各个概念间都是处于相互孤立的状态,彼此无法联系到一起,因而也就无法理解其中的本质。
所以,这里再作强调全部的乐理概念都是针对某种特定的乐音关系的表述,乐音的音关系才是一切音乐原理的核心
比如:
乐音在音长层面的对比关系,形成音乐的节奏、节拍的变化;
乐音在音高层面的对比关系,形成协和的音关系与不协的音关系,这两种乐音关系,前者会给人以舒适、稳定的听觉感受,后者则会随其程度,在人的听觉上造成不同的紧迫感;
乐音在音强层面的对比关系,形成音乐的力度变化;
乐音在音方面的对比关系,则更简单激发人们对于不怜悯景的联想
上述这四个层面的音关系,就音乐记谱而言,首先表达出的乐音的音高关系这层关系构成了音乐原理的主体部分。因此,绝大部分的乐理学问,都是围绕这层音关系得以绽开的。
首先,音高关系的实质,在于两音之间的音频比数关系。
所谓协和的音关系,即是指音频比数较为单纯的两个乐音间的关系。比如1:1、2:1、3:2、4:3这
四种比数关系上各自的两音,就是完全协和的音关系。用音程来表述,就是"同度'、"八度'、"五度'和"四度'。因为,这些多是完全协和的音关系,所以称作"纯音程'。
略微简单些的比数关系,比如5:4、6:5、8:5、5:3这四种比数关系上的各自两音,仍属于协和的音关系,但其协和程度较上述纯音程要差很多,所以称为"不完全协和的音关系',用音程来表述,就是"大三度'、"小三度'、"小六度'和"大六度'。
除此以外,则都属于"不协和的音关系'。比如音程中的大、小二度;大、小七度以及各种增减音程关系。
音乐的音高关系中,协和的音高关系是主导。所以,一个乐音体系的确立,是构建于这种主导的协和音关系的基础上的。因此,完全协和的音关系中,2:1和3:2这两种频比关系,就成为构建整个乐音体系的核心标准。即便是十二平均律下,八度(2:1频比关系)和五度(比值约为1.498,接近3:2这一比数的值1.5)也是一切音关系的核心。
初学者有必要稍稍了解一下音乐中常用的律制。在这里,简洁介绍一下:
所谓律制,即是用以确定一个乐音体系中乐音音高的标准方法即采纳某种特定的频比关系,作为推算一系列乐音音频值的基本算法。律,即是特定算法得出的各个结果,是该体系下,各个乐音音高的标准尺度。符合这一尺度的音,即可被接受为该乐音体系中的乐音。
2:1的音关系,是八度音关系,这一关系上的两音,被认为只有音高差异,没有性质上的不同,故被当作同样的乐音,使用相同的音名。所以,现代音乐的乐音体系中,只有七个音名,即用C D E F G A B这七个字母表示。
剩下3:2这一关系,就构成了其他乐音音高推算的基础。在某一特定音高的音频值上,经过多次与3/2相乘,次第得出其他六个乐音的音频值,再乘以或除以若干次2(按八度关系移动),即得到各个八度内的各音音高。
由于3:2这一频比关系是音程上的纯五度关系,故这种生律方式称为"五度相生律'。五度相生律是较自然的律法。
纯律,则是在五度相生律的基础上,简化了三度音程的算法。如在五度相生律,大三度音需要经由音程上的低音向上作四次五度相生才可得到,这使得两音的频比关系略微简单(81:64),较之大二度音程上两音的频比(9:8)还不协和。为了和声上的需要,纯律在分音列中到解决方法即在纯五度两音中,插入一中间音,使得三音的频比关系为4:5:6,如此5:4就是大三度(5/4,上下同时乘以16这一公倍数,即得80/64,这与五度相生律下的大三度上两音频比关系81/64极为接近),6:5就是小三度。
因3:2这一比数不行整除,故单纯以之作为推算的基础,则八度音的还原就不行能,而且,经其推算
的半音并不相等,比如C到#C,与#C到D,这两个半音大小是不全都的,后者要稍大于前者。如此,就为乐曲的转调,以及多种不同的乐器间合奏带来困难。所以有了等程律的必要,即使一个八度中每个半音都完全相等。
自然大音阶中,一个八度内共有十二个半音。若使每个半音都相等,较直接的方法,就是以八度音程上两音的频比值,开12次方,即得到统一的每个半音上两音的频比值,约1.059463。
大二度音程中有两个半音,则由低音的音频乘以 1.059463^2,即得到上方音的音频值;若纯五度则含有7个半音,则低音音频值乘以1.059463的7次方,即可得到上方音。这一计算音律的方法,就称为"十二平均律'。
十二平均律是一种人工律制,与纯自然的五度相生律不同。虽然它为音乐的演奏、演唱,乃至记谱的诸多方面带来了极大便利。但由
此,也将乐音的音关系特征弱化了。因为在十二平均律的算法中,全部乐音间的关系亲热性都是公平的。不像五度相生律中,可以直观地看到两音间经过五度相生的次数越少,两音关系就越亲密;反之则越疏远
这种乐音间的亲热关系,直接影响到乐音在特定音阶中的地位与作用。这对于调性音乐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来说,与特定音阶的主音,关系亲密的乐音,其在调内的地位、作用就越重要,比如说"属音'。反之,则相对较弱。
所以,五度相生对于调性音乐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理。象五线谱记谱中调号标注挨次、转调以及和弦(和声)进行的基本方法,都是依循"五度相生'这一原理而来。而这一原理,假如完全抛开" 五度相生律'所强调的频比为3:2的音关系,孤立地在十二平均律的环境里,确是不易理解的。
再有,比如说"等音'和"等音程'的概念
纯五度和减六度这对等音程,为什么前者就是"完全协和的'纯音程,后者则是"不协和音程'?又或当这两个音程上的低音或高音为相同的音时,另一个等音为什么不能相互替代(比如E-B和E-bC)?
这在五度相生律下,很简单理解因为B和bC在这里音高并不相等,而且,从E音动身,B音只需一次五度相生即可求得,而bC这个音,却需要从E音向下连续经过多达12次的五度相生的运算((3/2)^12)。所以,bC和E的关系太远,故而E和bC是不协和的音关系。
而这两种不同的音关系,在十二平均律下,完全看不出来。而且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