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特效师晋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吸引公司所需的优秀行业复合型专业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进取精神,持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公司特制定了本晋升管理制度。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较高职位所需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良好;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课程训练;
    5.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和潜力。
    第三条 当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则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 定期。每年3月,根据考核评分制度(另行规定),统一组织运行状况,统一实施推进计划。
      2.不规则。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且表现良好的员工可随时提拔。
      3. 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由试用单位推荐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司政策,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考核数据,协调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晋升建议清单并报批。不定期的,另行规定。
    2、对获批晋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以人事通知的形式予以公示,对晋升的将单独书面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董事长、总经理特别助理由董事长批准。
    2、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提出,报董事长批准。
    3、各部门负责人以下各级人员由各一级单位负责人提出,报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报董事长审核。
    4、普通员工经各级单位主管批准,报总经理以上人员审核,并通报财务部、人事部。
影视特效师需要学什么软件    第七条 各级人员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日期内完成调动手续,上岗。
    第八条 员工因升职调动的,自升职之日起重新考核工资。
    第九条 当年受到处罚而未得到补偿的员工,不得在次年晋升上岗。
    第十条 本制度于制订之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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