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1.03.30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0年,郑州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社厅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面对突发疫情,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等提供有力保障。通过阶段性减免缓社保缴费、发放就业补贴和失业稳岗补贴、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以工代训、举办线下线上企业招聘会等措施,扎实落实“六稳”“六保”。全年完成新增城镇就业13.9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4%;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0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60.4%;为企业减免社保缴费约119.03亿元,占全省42%;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资金3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84.6%;开展职业技能培训90.1万人次,支出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9.51亿元,占全省的58%,完成了全年任务的123%,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社力量。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一网通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郑州网站建设 (二)加强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申报2021年立法项目《郑州市市民卡服务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立法前期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评估、集体研究、法制审核等程序,坚持有件必备的备案原则,保障法律法规依据、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集体研究和法制审核意见等一个不少。2020年共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8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发布。组织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按时按权限报送清理建议、公布清理结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必经评估、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和法制审核等程序才能作出。在进行社保基金监管、招才引智活动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2020年,外聘法律顾问出席政策研讨会、疑难执法案件讨论会等10余次,代理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13件,占案件总数的61.08%。探索试行“律师法律建议书”制度,助推依法行政。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完善人社系统违法风险点防控制度,通过办事大厅窗口张贴、发、实地宣讲等方式,宣传用人单位法律风险点,提升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建成了我省首个集来访接待、欠薪案件受理、分流、协调及约谈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中心”,市直相关单位入驻,集中调处农民工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局工伤保险处通过行政执法全程网上办理系统,实现了从立案到审核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及时整理和报送服务型行政执法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推广行政执法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做法。积极指导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申报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实施方案,印发文件要求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指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和文字记录管理保存归档调阅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三项制
度”知识竞赛。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在市政府网站公示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梳理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多年来,形成了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穿着执法制服、案卷记录亮证过程等方式,实现事中公示。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创新公示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和执法结果等信息。行政执法决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双随机”系统进行了公开,做到了按时、规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88部,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设置了安装有摄像头的案件协调室。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了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需移送刑事案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审核,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才能作出。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处罚幅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换发执法证件考试两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3次。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申报市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0年,涉及市人社局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85件,其中诉讼158件,复议27件。在应诉工作中,认真完善复议诉讼案件登记、审批制度,按时限提供复议诉讼答辩材料,提交证据、依据等材料。组织学习《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行政负责人出
庭27案次。先后组织召开局法规处、工伤保险处、县市区人社局等同志和局法律顾问参加的败诉案件分析会和疑难工伤认定案件分析会7次。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联系,主动履行行政判决,行政争议依法在法治化轨道内得到解决。
(七)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2020年举办民法典视频讲座12期、优化营商环境讲座1期,累计800余人次参加讲座。依托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平台、人社系统练兵比武等途径,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累计10多万人次参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2020年,组织执法人员80余人次到庭审现场观摩旁听,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积极做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评,查不足、补齐短板。荣获郑州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组织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议题。每年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局门户
网站公开,接受监督。认真接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依法行政考核,局内部考核把依法行政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20年3月,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问题
(一)政府职能改革为行政执法带来挑战。医保部门成立,社保业务监管职能分属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医保部门执法力量薄弱,目前郑州市医保业务的监管和经办工作目前还由人社部门、市社保中心办理,给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的实施以及社保经办带来不小的挑战。
(二)行政执法信息多平台重复录入。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例,当前有两网化管理系统、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信用郑州、“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多套系统和网站,这些系统网址不同,甚至网络也不同,数据不共享,相同的行政执法信息需要执法人员重复录入。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谋划
2021年我局法治工作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
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规范行政程序为核心,以法制审核为抓手,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强化法治保障作用,确保人社事业行稳致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做好郑州市政府规章调研项目《郑州市市民卡服务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加大法制审核工作力度。法制审核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制度和有力抓手。进一步加强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为和签订各类合同等方面的法制审核力度,规范法制审核流程和程序,避免违反上位法、擅自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增加其义务等情况发生。
(三)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全面实施。
(四)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按照“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众合法权益”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联建,提高执法质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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