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供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2.13
【字 号】郑政文[2012]23号
【施行日期】2012.02.1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供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政文〔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郑州都市区供水规划工程项目实施,更好地服务郑州都市区建设,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切实保障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供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 荃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建慧 副市长
  朱是西 副市长
  成 员:王鸿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 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占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 新 市城建委主任
  张京祖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葛震远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春山 市财政局局长
  赵建国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松林 市水务局局长
  余遂盈 市国资委主任
  邢建新 市园林局局长
  吴耀田 市南山北调办公室主任
  孙依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夏扬任办公室主任,市规划局副局长金建新、市城市管理局总工程师张雷、市水务局总工程师韩乾坤、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助理吉钠娜、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可欣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全市水源、供水管网、水厂等供水工程总体规划方案;组织协调郑州都市区供水规划工程项目建设;研究制定供水管理相关政策;研究郑州市供水工程投融资体系建设,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拟定“十二五”期间郑州都市区供水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落实郑州都市区供水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方案,推进郑州都市区供水工程建设;负责供水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各类具体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及沟通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郑州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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