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学“争议点”理论述评
“争议点”理论是西方古典修辞学中的重要理论,然而这一理论并未引起国内学界的关注。这一理论起源于法庭演说,在觅材取材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将对这一理论进行述评,并将之与日常会话分析结合起来。
标签:“争议点”理论;法庭演说;日常会话
1. 引言
西方古典修辞学有五个组成部分:觅材取材、布局谋篇、文体风格、记忆和现场发表,“争议点”理论(stasis theory)在觅材取材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一理论起源于法庭演说,古希腊修辞学家赫尔玛格拉斯(Hermagoras)促使了这一理论的体系化,被认为是“争议点”理论的创始人。他划分的四大争议点(事实争议点、定义争议点、品质争议点、程序争议点)对后世影响最大。尽管西方学界对“争议点”理论的研究较为广泛,然而国内学界对这一理论还是比较陌生的。为了加强国内学界对西方古典修辞学的认识,推动中西修辞比较研究的发展,笔者将对“争议点”理论进行分专题述评,并将之与语言学研究结合起来,本文评述“争议点”理论的起源——法庭演说,并将之与日常会话分析结合起来。
2.“争议点”理论的起源——法庭演说
亚里士多德将演说分为三类:法庭演说(forensic oratory)、议政演说(deliberative oratory)和宣德演说(epideictic oratory)。法庭演说是西方古典修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全靠他个人讲话的能力”(丛莱庭等,2007:7)。由于在古希腊没有职业律师,法律冲突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论辩能力。
2.1古典“争议点”体系
古典修辞学中的“争议点”意为“冲突”或“不一致”,确切地说,是指法庭论辩中控告方与被指控者之间的冲突。“争议点”一词对应不同的词语,如:stasis, status, state, issue以及position等,但它们都指代同一种事物——矛盾或冲突。矛盾或冲突是理解争议点的关键,conflict, controversy, disagreement, clash, dispute 以及 contradiction是“争议点”这一概念的核心。不同的修辞学家往往采用不同的词语,然而在这些词语中,stasis一词最为常见。
古典修辞学家对“争议点”有过不同的分类,但最为常见并被广泛接受的是赫尔玛格拉斯的四大争议点体系。赫尔玛格拉斯是是公元前二世纪希腊修辞学家,他将争议点划分为四类:事实争
议点、定义争议点、品质争议点和程序正义点。他促使了“争议点”理论的体系化,被认为是“争议点”体系的创始人。
2.2“争议点”理论在法庭论辩中的应用
事实争议点围绕所发生的案件,就围绕促使这一案件发生的可能性因素展开争论;定义争议点围绕对案件的定义展开论战;品质争议点可被视为是正当性争议点,指争论的双方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展开讨论,双方各自为自己的行为进行正当性说明;程序争议点是就做出裁判时所依据的法律、做出裁定的程序、时间等是否合理,以及本应受到惩罚的人是否受到惩罚,无辜者是否受牵连等展开讨论。在法庭演说中,可能会涉及一个或多个争议点。如:
(1)Prosecutor: You killed him.
Defendant: I didn’t.
(2) Prosecutor: You murdered him.
Defendant: I did kill him. But it isn’t a murder. It is a self-defense.
(3) Prosecutor: You killed your mother.
Defendant: I was justified; for she had killed my father.
Prosecutor: But your mother ought not to have been killed by you, her son; her act could have been punished without your committing a crime.
Defendant: But you have no right to accuse me, since you killed your mother, too.
以上例子展示了“争议点”理论在法庭演说中的应用。在例(1)中,所涉及的争议点为事实争议点,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是否杀害了死者。在例(2)中,所涉及的争议点是定义争议点,原告指控被告谋杀了死者,被告却说这不是谋杀,而是正当防卫。例(1)和例(2)都只涉及一个争议点,但在例(3)中,涉及到的争议点有品质争议点和程序争议点两个争议点。被告承认杀害了自己的母亲,而认为自己的这一行为是正当的,理由在于母亲曾将父亲杀害。原告指控被告说,尽管如此,被告的母亲应当接受法律的处罚,被告不应当将其母亲杀害。以上争论涉及到品质争议点,即所涉行为的正当性。接下来的争论涉及到程序争议点,被告指责原告无权指控自己,因为原告也曾将他自己的母亲杀害。程序争议点就原告是否有权对被告的行为作出裁决展开争论。
2.3“争议点”理论在觅材取材中的地位
“争议点”理论在觅材取材(invention)中占有重要地位。Invention一词在西方修辞学中的含义是发掘有力的或看似有力的论据,以使自己的论辩听起来可信。修辞学家强调了“争议点”理论的这一地位,并将这一体系视为觅材取材模式(an inventional scheme)。乔治·肯尼迪(1994)突出强调了“争议点”理论在觅材取材中的重要地位;刘亚猛(2008)认为争议点才是修辞发明①的真正动力;邓志勇(2008)将争议点模式引入到写作中,并将这一模式作为写作中的觅材取材模式(an invention model in writing)。
“争议点”理论在法庭演说中的应用及其在觅材取材中的重要地位,为日常会话分析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
3.“争议点”理论在日常会话分析中的应用
柯贝特 (Corbett, 1990)认为,法庭演说可以涵盖任一指控与反指控的话语。“这一辩论(法庭演说)的特点是对已发生的事进行评判,其目的是评判是非,其手段是指控和辩护。”(肯尼斯·博克等著,常昌富、顾宝桐译,1998:3)在日常会话中,有很多与法庭演说类似的例子,也都可将其归
为法庭演说,因为它们与法庭演说有着相似的特点,争辩双方运用的论辩手段也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论辩手段相似。如:
背景介绍:下面这个例子中,哥哥11岁,弟弟9岁,妈妈下班回到家发现小儿子抱着膝盖,声称哥哥把自己的膝盖弄伤了。
(4)Younger Brother: You hurt me.
Elder Brother: No, I didn’t. I really did those physical motions. But it was an accident. And it was not so serious as you claim.
Younger Brother: You did hurt me on purpose.
Elder Brother: You have no right to say that. Mother will come back soon.
在例(4)中,首先涉及的是定义争议点,弟弟指责哥哥说哥哥把自己“弄伤”(hurt)了,然而哥哥却认为这是意外(accident);其次涉及到品质争议点,即,这一行为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哥哥是否故意弄伤弟弟,成为争论的焦点。兄弟二人各执一词,争端无法解决,哥哥提出由妈妈来裁决,这就涉及到程序争议点。这与真实的法庭演说相类似,妈妈被视为法官,对孰是孰非做出裁决。
(5)The invigilator: You are cheating.
The student: No, I’m not.
The invigilator: Yes, you are. A dictionary is not allowed in an examination.
The student: No, I’m not, because the teacher says we are allowed to refer to a dictionary in translation examination.
The invigilator: Books are forbidden in all examinations.
The student: The dean will see to it.
例(5)与例(4)相类似。首先,监考人认为这个考生在作弊(事实争议点),理由在于这个学生在翻译考试中查词典了(定义争议点,即,在翻译考试中查阅词典是否应当被定义为是作弊行为)。学生却反驳说,翻译考试中允许查词典。监考人坚持认为,在所有考试中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当然了,包括词典在内。学生认为监考人无权对此事做出裁决,所有要求由系主任来处理此事。这就涉及到程序争议点,系主任被视为法官,来断定这个学生的行为是否为作弊。
defendant
4.结语
本文对西方古典修辞学中的“争议点”理论进行了评述,展示了这一理论的起源及其主要应用领域——法庭演说。我们结合法庭演说的定义,将这一理论应用于日常会话分析中。这不仅有利于我们加强对“争议点”理论的认识,而且为日常会话分析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注释]
①Invention一词有不同的汉译名称,刘亚猛先生将invention一词译为修辞发明,本文采用
“觅材取材”这一译名。
[参考文献]
[1]邓志勇.高级英语写作[M].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2]刘亚猛. 追求象征的力量[M]. 北京: 三联书店, 2004.
[3]刘亚猛. 西方修辞学史[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8.
[4]袁影,崔淑珍. 修辞学“争议点”理论的认知解析与应用[J]. 外国语言文学, 2009(2): 87-94.
[5]Corbett, Edward P. J. Clasical Rhetoric for the Modern Student (3rd e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6]Kennedy, George A. A New History of Classical Rhetoric.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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