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实操指南,让你轻松办理(适用个人自行申报)
一、个税汇算清缴就要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这也是我国个税史上首次汇算清缴。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也就是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税额>0,需要补税;反之,需要补税。
制作查询类小程序由于疫情原因,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系统暂缓开通。不过,据业内表示,已收到税务局通知,个税汇算清缴从4月开始,错峰办理。
二、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
缴”: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如果你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你已经预缴的税额跟年度
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你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符合这三项情形中任意一项,都可以不办理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办理方式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
注意,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且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对于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员工如何得知自己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员工通过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也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
等情况告诉员工。
届时,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手机APP、网页端),根据一定规则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也可以通过报税通小程序查询自己是否需要补税/退税)
四、如何对年度综合所得汇算自行申报?
1、注册登录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v/),点击【立即注册】或页面右上角【注册】后,在显示的页面中需自然人授权点击【同意并继续】(注:也可以用个人所得税app直接扫码登录,或者直接在app上操作):
2、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
入口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年度自行申报。
如果纳税人已成功申报过,即有申报记录,弹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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