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国旗下讲话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国旗下讲话稿(精选10篇)
在学习、⼯作⽣活中,我们都跟讲话稿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讲话稿也称“发⾔稿”,是指在讲话前拟定的书⾯稿⼦。写讲话稿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编整理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国旗下讲话稿,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国旗下讲话稿篇1
⽼师们,同学们:
⼤家早上好!
明天是3⽉15⽇,⼤家知道这是⼀个什么⽇⼦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顾名思义,就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早在1962年3⽉15⽇,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15⽇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年开始,每年的3⽉15⽇,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规模的宣传活动,⽤各种⽅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消费者的⾃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种声⾳,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可能有些同学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母们的事,离我们⼩孩⼦还太遥远。其实不然,在⽇常⽣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城消费,到⽂化园买学习⽤品,在⼩商贩的摊上买⼩吃或⼩玩意⼉……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个消费者的⾓⾊。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价钱买⽂具⽤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摊上买⼩吃⼀饱⼝福,却吃出了⽑病,吃坏了⾝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壮地去商家或有关当事⼈理论⼀番讨个说法呢?可见,3.15消费者权益⽇和我们每个⼈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家共同关注的⼀个⽇⼦。
那么,作为⼩学⽣的我们⼜该怎样维护⾃⼰的权利不被侵害呢?让我们从⾃⾝做起,从⼩事做起。从了
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法律的武器维护⾃⼰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家,不要购买⽆⽣产⽇期、⽆质量合格证以及⽆⽣产⼚名称的“三⽆”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的⽣命健康权,做到绿⾊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命因安全⽽更精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国旗下讲话稿篇2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所以我演讲的题⽬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年中国⼤地上流⾏着这样⼀⾸歌,歌中写到:"雾⾥看花,⽔中望⽉,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双慧眼,将这经济⽣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真真切切!⽽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的⽇⼦!⼗⼏年来,"3.15"从⼀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众维权的⼀个节⽇、⼀⾯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位经营者、消费者的⼼灵。
诚者⽆疆,信者⽆畏。《⽔浒传》⾥有个经常冒充⿊旋风李逵打劫的李⿁,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活中,这样的"李⿁"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位朋友买了⼀套沙发,令⼈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
家没多久,两个扶⼿竟然长出了草,扒开⼀看才明⽩,扶⼿是⽤两根⼤萝⼘做的,长出的不是草⽽是萝⼘缨⼦!李⿁们的粉墨登场⼀⽅⾯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权益的⼀味纵容造成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天,李⿁们"西装⾰履楚楚动⼈",⽽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还是⼀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它已成为⼀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天或者是前后⼏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在平时的.每⼀天,我们都像"3.15"⼀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起携起⼿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的制假者;让我们⼀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和⼤众权利的先⾏者⿎掌呐喊;让我们⼀起呼唤法制的⼒量为我们的幸福⽣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起⾏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家。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国旗下讲话稿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并举⾏⼤型咨询服务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商局、消费者协会,向多年来关⼼、⽀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的县四⼤班⼦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界同仁表⽰衷⼼的感谢!向战⽃在消费维权第⼀线的同志们表⽰崇⾼的敬意!
做好消费维权⼯作,是实践县委县政府“惠民⽣、促和谐”两⼤任务、提⾼⼈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年,我们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与电视台联合开办《维权3.15》栏⽬,就⾷品、饮⽤⽔、农资、⼿机等消费热点及时发布警⽰,深⼊⼴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578⼈次,受理投诉189起,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我们组织开展了⾷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规模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00起,查获劣质农资000种,收缴假冒伪劣⾷品00公⽄,收缴仿冒、劣质⼿机186部,有⼒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为,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
20xx年,我们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积极履⾏职责,努⼒推进消费者权益⼯作向纵深发展,把12315维权品牌建设成为政府和⼈民沟通交流的有效渠道,成为解决众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平台。⼀是加⼤⼒度、确保市场安全。对⾷品、农资、建材等涉及众⽣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进⾏重点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安全、扰乱我县市场秩序的违法⾏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是加快效率、完善维权机制。进⼀步完善12315集中受理、协作办理、应急处理机制,深⼊开展12315维权点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众提供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 三是加强协作、共铸消费和谐。进⼀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与电视台等媒体的通⼒合作,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法律武器保护⾃⾝权益,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消费安全的浓厚氛围。
消费维权⼯作任重⽽道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将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发展相统⼀的理念,进⼀步坚定信⼼,真抓实⼲,依法履⾏职能,努⼒开创消费维权⼯作新局⾯,为WX经济⼜好⼜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家!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国旗下讲话稿篇4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学校给我⼀个任务:国旗下讲话聊聊这个话题。习惯的我先百度了⼀下,看看别⼈是怎么看的。⼗多篇下来,⼤同⼩异,⽆⾮就是说这个节⽇怎么来,然后就是社会诚信缺
失,我们需要公平正义,呼吁同学们诚信、服务、责任之类的。⾔辞颇有煽动性,但是没有煽动到我。因为站在消费者的⾓度,我更加渴望知道的是该如何来维权。不知道⼤家的想法是否与我不谋⽽合。
《史记货殖列传》中有⼀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完全对,但起码折射了⼀部分⼈性趋利性。在利益的驱动下,某些商⼈难免不择⼿段、坑蒙拐骗,某些执法者难免⾓⾊错位、贪赃枉法。于是什么毒奶粉、毒⼤⽶、⿊⼼棉、苏丹红等等就蜂拥⽽⾄、前赴后继啦,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乃⾄⽣命健康权。间接的也导致了商家的丑⾏败露、⾃吞苦果,同时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抹⿊了党和政府全⼼全意为⼈民服务的牌匾。可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径波及全社会,若不及时妥善处理,后患⽆穷。问题是如何妥善处理呢? 国家和企业的层⾯今天我们就暂不讨论了,我们主要谈谈作为消费者该怎么办?
1.不要贪⼩便宜。如果⼤家学好⾼⼀政治就知道影响价格的因素主要有⼆:⼀是价值,⼆是供求关系,两者联动形成价值规律。在价值规律作⽤之下,某商品的价格不可能远低于⾏业的平均价格,否则就存在假冒伪劣的嫌疑了,正如xx话说的边有咁⼤只蛤乸随街跳。
2.买前充分调研,做到⼼中有数。买⽀铅笔买本簿等⼩买卖可以不拘⼩节,但是买车买房买ipone等⼤宗交易必须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能质量、平均价格、售后服务和商家信誉度等情况,切莫做⽔鱼。你只有掌握了全⾯的产品信息才能鉴别产品抵唔抵,才能避免上当受骗,还可以帮助你讨价还价,达到物美价廉。特别是⽹购、团购盛⾏的当下,⼤家更应该、更便利的借助⽹络平台做好调研。
3.保留证据,以便发⽣纠纷有据可查。当下有些⽆良商家掉头不认货,你必须保留⼩票或发票等有⼒凭据作为维权的武器。当然还可以借⽤你⼼爱的⼿机去拍照、视频。
4.纠纷发⽣后先凭证据据理协商,不⾏则投诉消协、⼯商局等主管单位,直⾄起诉。
5.处理纠纷过程中务必克制理智,切莫头脑发热做出过激的⾏为,避免有理变⽆理的困局发⽣。这也是我们的底线合法、有序。
以上五点是我的⼀些个⼈感悟,希望对⼤家有⼀定的帮助。最后送给⼤家⼀句话共勉幸福是要靠⾃⼰去争取的!希望这个从⽆到有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不久的将来从有到⽆,因为我的印象中⽇⼀般都是弱者的节⽇。也希望⾼三的同学把握⼀模、把握⾼考、把握⾃⼰的幸福⼈⽣!
谢谢!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国旗下讲话稿篇5
1960年,美国、英国、澳⼤利亚、⽐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了独⽴的、不以盈利为⽬的的、⽆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联盟,总部设在海⽛,现已迁⾄英国的伦敦。⽬前,它的成员已有来⾃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三百多个消费者组织。
为了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15⽇为“国际消费者权益⽇”。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经国务院批准成⽴,是对商品和服务进⾏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它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987年9⽉,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年开始,每年的3⽉15⽇,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规模的宣传活动,运⽤各种⽅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消费者的⾃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作。
2000年“3.15”标志的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3.15标志”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图形为上⽅图形,同时加注
“3.15”字样。此标志包含两⽅⾯的含义:⼀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种认可和证明,⼆是使企业履⾏做出的承诺:即发⽣⼩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协商不成,经经营者⾃愿接受消费者协
会的调节意见,以避免⼩额争议久拖不决。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的⽬的有四:⼀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使消费者协会能更好的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是对优质商品及服务的⼀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买;三是通过使⽤便于识别的统⼀标识,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四是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
同学们,我们的⽣活离不开消费,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觉运⽤法律武器维护⾃⼰的合法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国旗下讲话稿篇6
亲爱的⽼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是我们消费者运⽤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的重要⽇⼦,315也是我们社会呼唤诚信的⼀个重要途径。今天我就以诚信为话题,为同学们做⼀次国旗下讲话,讲话的题⽬就是《诚信,做⼈之本》
315 诗⼈说诚信是三⽉的春风是三⽉的花海。商⼈说诚信是百年的字号千年的招牌。作家说诚信是⼀本厚厚的⽇记、是⼀张不能背弃的⼈⽣契约。我说诚信是每个⼈安⾝⽴命的前提,是做⼈之本。
《中庸》中就主张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之道也。《⼤学》中则讲得更为透彻:欲修其⾝,必正其⼼;欲正其⼼,先诚其意。可见在我国古代先哲们的观念中,要做⼈就必须修⾝,正⼼,⽽修⾝正⼼的关键就在于诚实守信。正所谓车⽆辕⽽不⾏,⼈⽆信不⽴。古⼈尚把它作为⾦科⽟律来推崇,可见诚信就如⾼⼭上的奇景,沙漠中的清泉,是很重要,很宝贵的。华夏五千年,中华民族⽣⽣不息,求的是诚信,昔有尾⽣抱柱⽽亡的执着,关云长勇闯五关的忠诚;今有钱学森毅然归国的坚定,蔡振华重振国球的誓⾔。诚信是⽣命的本⾊,是历经千年⽽不变的⽣命本⾊。
然⽽今天,诚信这⼀美德却被⼀些⼈逐步淡忘和遗失。在我们的⽣活中,仍然存在着种种违背诚信的现象:有⼈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酒,卖假烟,板蓝根能成娃娃参,⽩醋竟成青霉素,明星虚假代⾔、烟草企业冠名助学,偷菜医⽣,塌桥事件、楼歪歪、毒餐具等等⼀时窜红⽹络,或许有⼈会把这些归于市场调节的⾃发性,归于法律规范、⾏业规范不够健全,归于国家有关部门监管不⼒等等。然⽽,还有⼀点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那就是诚信的丧失。
且不说社会⽣活中的尔虞我诈,就在我们美丽的校园⾥也有着不和谐的⾳符:同学们,当你有抄袭作业动机的时候,当你有考试作弊企图的时候,当你拣到别⼈财务准备占为⼰有的时候,当你撒谎骗⼈的
时候;当你盗⽤⽼师的名义⾃批假条,来欺骗家长⽼师的时候......也许你会说,这些只是微不⾜道的⼩事,到了做⼤事的时候,我⾃然会讲诚信。殊不知,⾼尚的品德是靠平时⼀点⼀滴的积累修养⽽成,在⼩事⾯前尚不能以诚信严格律⼰,何谈⼤事?⼀种在⼩事中养成的惯性只会让你在背离诚信的道路上越⾛越远。
我记得经济学家茅于轼说过,诚信是在于量的,每个⼈都从⾃⼰开始改善信誉,形成量的积累,才能造成⼀个诚信的社会。是的,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善⼩⽽不为,勿以恶⼩⽽为之,去⼩恶⽽从善,积⼩善成⼤德,这是提⾼每⼀个⼈诚信⽔平的必由之路。
诚信,是⼈的⽴⾝之本,处世之道,待⼈之德。诚信是⼀扇窗,擦亮了它就会让⼈看到真,善,美的⼼灵,校园的建设需要诚信,⼈类的发展需要诚信,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做起,让我们带着诚信上路,相信将来有⼀天,诚信也如同空⽓⼀样,⽆处不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国旗下讲话稿篇7
⽼师们,同学们:
⼤家好!
我是来⾃x年级x班的xxx。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所以,我演讲的题⽬是《消费、民⽣,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位朋友买了⼀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竟然长出了萝⼘缨⼦,扒开⼀看才明⽩,扶⼿竟然是⽤两根⼤萝⼘做的。这个令⼈啼笑皆⾮的真实故事的存在,⼀⽅⾯是⼀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造成的,另⼀⽅⾯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权益的⼀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歌:“雾⾥看花,⽔中望⽉,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歌是送
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双慧眼,将这经济⽣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之⽽来的,便是这样⼀个问题——如何⽤好这双慧眼,在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维护好⾃⼰的权益。下⾯就由我来为⼤家介绍⼀下:
消费前,我们要增强⾃⼰的判断能⼒和选择能⼒,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较、鉴别,不盲
⽬追随其他消费者,从⽽充分⾏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觉地运⽤法律武器维护⾃⼰的权益,与不发经营者进⾏⽃争。⽽在交易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侵权⾏为的发⽣。在侵权⾏为发⽣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的合法权益,也是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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