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学校演讲稿3篇
演讲,是一门语言的艺术,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传达演讲者的思想与感悟,有效地调动起听众的情绪,或引起听众的共鸣。下面店铺整理了315维权学校演讲稿3篇,供你阅读参考。
315维权学校演讲稿篇1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 "。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与民生,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315维权学校演讲稿篇2
同志们: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借此机会,我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对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把“健康·维权”确定为XX消费年的主题,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捍卫消费者生命健康权。这是非常适合民心、顺应民意的,是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政府执法部门要竭力保护好人民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本身,要增强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捍卫自身利益。
围绕“健康·维权”消费年主题,今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3·15等时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及时发布有关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警示、提示。三是要开展关于全市消费者生命安全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四是要勇于揭露和批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永恒的民心工程,其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希望奋战在
消费者维权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人人动手,热心参与社会监督,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315维权学校演讲稿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一起来共同探讨和学习消费维权的知识。
今天1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这也就是我今天讲课的题目。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六个方面来向大家讲解消费维权的知识。
一、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简介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简称315,是一个以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纪念性节日。
每一年的315,我们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目的是:向全社会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二、消费者的定义
请大家想一想,什么是消费维权?哪些人是消费者?
我想用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消费是什么:买一件衣服,这是购买商品,是消费。去饭店吃饭,接受餐饮服务,这也是消费。
消费,就是指人们把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在今天,几乎人人都是消费者,每个人的每一天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消费二字。
消费者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也就是说消费者应当是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无论是购买和使用商品还是接受服务,其目的是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产和经营的
需要。
这里有一条特殊的规定。农民朋友们,为了生产粮食、蔬菜,养殖畜牧,可以受到消法的保护吗?答案是可以。消法里明确规定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这是消费者的定义里面的特殊规定。
了解了什么是消费者,我们再了解消费维权。刚刚提到的买衣服、去饭店都是消费,如果说买到了有质量问题的衣服、在饭店吃饭食物中毒等等,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就需要维权了。
三、消费者的权利
在进行维权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具有哪些权利。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9项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一)安全保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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