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注册建筑师制度的认识和实践情况,如何尽早实现学生到建筑师的角转换
一、我国注册建筑师制度详情: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建设领域已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工程师、注册规划师等执业资格制度。我国在充分考率、论证、比较了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注册建筑师制度模式的基础上,选择了美国为参照系,并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了中国的注册建筑师制度。
为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强化建筑师的法律责任,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用人单位提供一个衡量能力的统一标准,并逐步实现与发达国家工程设计管理体制接轨,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决定,我国于1995年秋天实行注册建筑师考试制度,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工作于1997年1月1日实施,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已有一级注册建筑师17569人。
1,特许和认定办法
在注册制度实施的初期,我国设计行业中有一大批几有丰富设计经脸,为我国建设事业做出过贡献的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建筑师、工程师。实施注册制度要妥善解决好新老体制、办法
的衔接,尽址做到平稳过渡。为此,在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制度全面推开之前,采用“特许注册师办法,使一批有名望、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建筑师、工程师成为首批注册师。对其它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现有设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职称、学历和从业年限,分别采取培训考核、部分免考或统一考试的办法实现了注册,
2,注册建筑师分级制度
我国的注册建筑师制度选择美国为参照系,同时兼顾国情,分为两级,设立了一级和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标准严格与国际接轨,便于今后国际相互承认注册建筑师资格和我国建筑师走向世界,二级注册建筑师则立足国内建筑市场,
我国建筑专业设计人员的现有水平不一,在相当长时期内难以普遍取得一级建筑师注册资格,且现在我国建筑设计人才资源相对匮乏,一般民用建筑设计、小城镇住宅设计及部分村镇建筑设计急需大量的中、初级设计人员。为此,需要设置相对低一些的档次,来确认一批能承担相应责任的二级建筑师。此外,两级考试、两级注册的制度,为不具有本科学历的从事建筑设汁的人员(包括自学成才者)的进取提供了可能。
一级注册建筑师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级注册建筑师的考试与注册都下放到省一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管理,由省一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将准予注册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名单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考试
考试是取得建筑行业执业资格的主要方式。满足一定学历和实践要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全网统一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通过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建筑师考试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1)考试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①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②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汁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③挂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④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⑤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①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②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③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④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⑤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建筑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统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方可准予今加考试。
(2)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包括:《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场地设计(作图)》、《建筑方案设计(作图)》等9门,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8年,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周期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包括:《建筑结构与设备》、《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等4门,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4年。
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后,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持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建筑师注册的资格,但是未经注册,还不能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自该证书签发之日起,五年内未经注册,且未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其证书失效。
4,注册
注册执业是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的中心内容。已经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注册执业条件的可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执业。
我国建筑师注册不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的,必须以设计单位的名义集体申请。同时,我国也
不允许注册建筑师个人单独执业,注册建筑师必须加人设计单位后才能执业,并由单位统一接受设计业务和统一收费。
注册建筑师资格不是终身制,其注册有效期为两年。建筑师在取得注册资格后每两年需要办理继续注册·如果建筑师在注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有权不予注册: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③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④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⑤有国务院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分别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者二级注册理筑
师证书。
注册建筑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建筑设计单位聘用注册建筑师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任合同。注册建筑师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撤销注册等原因,间断在原注册时所在的建筑设计单位执业后,如被其他建筑设计单位聘用,需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已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建筑师证书:
①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④自行停止注册建筑师业务满2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注册。
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造成严重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应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当执业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执业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①建筑设计;
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
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
④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骨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是不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也可进入国际市场承揽设计业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规定的小型规模的项目。
注册建筑师在执业的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②保证建筑设计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签字;
③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秘密。
3种情形或被撤销学位④不得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⑤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除极少数因特殊原因无法征求注册建筑师本人意见的情况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图纸,应当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
6,继续教育制度
执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是其能否继续注册执业的重要依据,对于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7,教育评估制度
教育评估制度作为执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实施教育评估制度以来,有力地推动了高校的专业建设,促进了办学水平和人才
培养质量的提高,较好地实现了高校培养人才和社会使用人才之间的相互衔接和相互促进。
目前,我国已有近40所大学通过了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专业的教育评估。
8,执业资格国际互认
执业资格制度是国际上经济发达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进行管理的通行做法。我国建设行业要参与国际竟争,特别是我国加入W 以后,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目前,我们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专业分别与美国、英国开展了试点互认工作,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为了加强我国在工程设计领域的国际交流,在对等的条件下走出去、请进来,1999年,中国全国注册建筑师委员会()与美国全国注册建筑师委员会()签订双边认同书,其实质内容是“中美两国的注册建筑师可以在有对方国家建筑师合作的前提下到另一国从事建筑设计”。这是双方相互承认注册资格的第一步,但事实上,由干在部分专业领域我国科技人员的执业资格得不到国际承认,在我国承建的外国工程项目中,曾出现由中国工程技术人员设计的工程图纸,只能花高价请没做任何工作的外国技术人员签字的情况。因此,我国应逐步放开建筑市场,尽快启动加入工程师国际互认体系的相关工作,实现注册建筑师国际的相互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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