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服务人员
证书及标志使用说明
(试行)
发布日期:2002年1月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
目录
1.证书使用规定 (1)
2.CNITSEC认证认可标志使用规定 (1)
3.CNITSEC认证认可标志使用的审批 (1)
4.处置 (1)
5.解释权 (2)
6. (2)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认证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人员证书(简称CISP证书),是证明证书持有者符合信息安全服务人员认证准则的文件。CNITSEC认证认可标志是表明证书持有者符合相应要求的标志。证书持有者在使用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和CNITSEC认证认可标志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证书使用规定
2.CNITSEC认证认可标志使用规定
2.1 CNITSEC认证认可标志使用的场合
·CNITSEC认证决定委员会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人员的注册证书;
·CNITSEC认证决定委员会的会议标志;
·CNITSEC认证决定委员会文件及徽章;
信息安全服务人员培训课程提供者、注册人员及培训合格者未经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许可,不得将CNITSEC认证认可标志用于其他任何场所和目的。
2.2 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秘书长负责审批CNITSEC认证认可徽章设计及发放范围。
3.CNITSEC认证认可标志使用的审批
任何审核员培训课程提供者、注册人员或其他人员/机构对CISP标志的使用都应事先得到CNITSEC的许可。
4.处置
4.1获得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认证认可的信息安全服务人员被暂停、取消或注销资格时,
应立即停止使用CNITSEC认证认可标志和证书,必须销毁标有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标志的宣传材料等文件。对取消或注销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认证认可的信息安全服务人员,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将收回其认证认可证书。
4.2对于信息安全服务人员注册资格的暂停、降级或取消:
属于暂停资格者,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证书及其使用;
属于取消资格者,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证书,并销毁有关注册资格的宣传材料和证实材料,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将收回其注册证书。
4.3 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所做的处置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置本人及其聘用机构。5.解释权
CNITSEC认证认可委员会负责信息安全服务人员CISP认证标志的管理,并保留解释权。6.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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