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
中国计量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程。
第二条 *程适用于2023年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
第六条 学校国家代码:10356;浙江省代码:0013。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计量大学。
第十条 学校简介:中国计量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已形成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检验检疫为特,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省市共建”一流学科,10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和环
境与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8个、国家特专业4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8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4个。学校质量管理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列2022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第1位。
学校获评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1年学校在省属高校学科竞赛评估中位列第五,数学建模竞赛连续多年排序全国前列、全省领先。学校列2022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第131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宜作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28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和计划数如下表:
类别 | 招生专业(类)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要求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自动化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机械电子工程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2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0 | 3 证书 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智能感知工程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人工智能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2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功能材料 | 10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0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应用化学 | 5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质量管理工程(卓越工程师) | 2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工业工程 | 10 | 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安全工程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环境工程 | 10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物理学类(应用物理学、声学)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10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生物工程 | 15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工业设计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计20分,B等计10分,C和D等不计分,共10科):
1.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
2.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省级学科竞赛有A、B组区分的竞赛只承认A组)。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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