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考评公示制度3篇(精选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内容及评扣分标准
⒈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表现突出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
(2)收到表扬信件、锦旗、镜匾,一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扬的对象是集体的,直接参与表扬所指事项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
(3)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2分;
(4)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10分;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5分。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
(1)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5分。
(2)泄露病人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3)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 、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其情节加5-10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扣10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5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30分。
(2)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2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 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2分。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15分;主要原因在服务对象的扣5-10分;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
(2)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 红包 、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8分。
(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物的扣30分。
(4)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的,扣30分。
(5)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扣30分。
(6)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30分。
(7)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扣30分;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扣30分。
(8)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扣30分。
(9)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10分。
5.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2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属科室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个人5分。情节严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30分。
(3)参加省、市等安排的卫生扶贫项目,加2分,受到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
6.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2)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扣20分;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扣科室当事人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分。
7.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2分;属于集体发明创新的,前3名者加分。
(2)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3)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扣30分。
8. 一票否决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
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9)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二、考评方法
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优秀:考评得分 良好:考评得分 一般:考评得分 较差:考评得分 60分或有 一票否决 行为。
三、组织实施
⒈评价范围。医院合1、合2职工均接受评价。其中:医疗、医技、护理人员适用本制度,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评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
⒉评价要求。每月开展考评,年终汇总考核得分并在院内公示,评价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
⒊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 优秀 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 不合格 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 不合格 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⒋组织领导。医德医风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要认真考评,落实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江阴市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众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 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医德医风。
第四条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纳入年终我院各级各类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各部门(科室)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考评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 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第六条 考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30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四)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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