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家庭教育中父母教养方式的调查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一)研究意义
家庭教育一般是指家庭中的父母及其成年人对未成年孩子
进行教育的过程。其教育目标应是:保证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使其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孤单,为孩子进入社会接受集体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父母应将教育的重点放在对幼儿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上,为实现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出努力。家庭教养方式是指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家长与子女的沟通方式和途径。因此,父母对子女的态度和信息传递方式,成为判断家庭教养方式的主要依据。家庭作为孩子首要的学习殿堂,具有其特殊的地位与意义,与幼儿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比较而言,家庭教育具有早期性和感染性,父母的所作所为又具有权威性和榜样性,这使家庭教育成为教育人的起点与基点,同时也使家庭教育具有其他方面教育所不具有的优势。
(二)研究对象
本文选取了笔者实习所在的曙光幼儿园的大班幼儿作为研
究对象。该幼儿园是该市唯一一所公办幼儿园,全园共有教师45名,保育员9名,共有9个班级,其中大班3个、中班3个、小班3个。其中大班共有幼儿85名,年龄在5~6岁之间,其中女孩37名,男孩48名。在2012年11月份对曙光幼儿园大班
85名幼儿中抽取70名幼儿,作为我们的调查样本。
(三)研究方法
本文针对父母对幼儿的教养方式展开研究,帮助父母改善错误的短视教育和教养方式,从而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形成合力,共同作用于幼儿主体。因此本文将采用以下研究方法。
1.文献法
文献法也称历史文献法,就是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本文通过查阅古今中外教育家对家庭教育、父母教养方式的认识和看法,以及他们对待错误教养方式的态度和理念,总结其理论精髓,为本文研究做好铺垫和前提工作。
2.问卷法
通过向调查者发出简明扼要的问卷表,请示填写对象有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根据抽取的70名幼儿样本,
对其父母发放问卷70份,收回试卷65份,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些家庭的教养情况,最后记录整理问卷并进行汇总。
3.访谈法
本文针对大班幼儿家长进行访谈,随机访谈40个家庭的家长,其中祖辈占15名,父辈占25名,访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深入的了解幼儿的个性特点以及幼儿的家庭背景等信息。
二、父母教养方式存在的问题
通过汇总本次调查发现,其中幼儿家长是当地普通职工,收入水平不高,占了抽样家庭的30%;有个别家长搞个体经营,收入颇丰,由于职业的限制这类父母经常将孩子托付给老人,占了抽样家庭的15%;还有的幼儿家长是教育工作者,因此对幼儿的教育和养育要不同于以上两者,占了抽样家庭的55%。调查表明,目前父母教养方式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过度溺爱
通过问卷和访谈调查显示,占抽样家庭的70%的家庭都存在这种情况,只要孩子提出要求,父母便无条件答应。这些做法往往容易使幼儿形成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个性,一旦他们失去这种优越和满足感,接触到不能完全满足其要求的同伴或他人时,往往会因为受到拒绝和挫折而产生嫉妒和仇视等严重
的心理问题,通过文献调查,这样的孩子90%都将无法适应人、适应社会。
(二)不断拒绝
通过问卷和访谈调查显示,占抽样的10%的父母为了使幼儿长大以后对社会有更好的适应能力,常常对幼儿进行过度的挫折教育,以增强幼儿的“抗挫能力”。这种做法不仅不能达到所预期的教育效果,而且长期让幼儿处于这种不的消极环境中,会对幼儿的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通过文献调查,当个体长期处于挫折中,会产生强烈的神经质倾向,对个体今后的发展会产生物极必反的作用。
(三)忽视
通过问卷和访谈调查显示,占了抽样家庭的20%的家庭由于父母忙着工作而没有时间照顾幼儿,常常把幼儿交与老人看管。这种情况下幼儿与父母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少,因此很多幼儿在情感上会被忽略,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亲情越来越淡,久而久之在心理上形成阴影,也将对下一代的教育产生影响,可能使幼儿的整个人生由于缺少父母的亲情而失去彩。
由此可见,不同类型家庭的不同教养方式对儿童人格及健康心理的影响是不同的。父母在家庭教育中起主导作用,是孩子言行举止的示范者,待人接物的指导者,孩子成长的责任人。因此,家长应该清楚孩子不是你的盲从产物。听话的孩子不一定是好孩子,更不一定会有出息;并且人没有不犯错误的,更何
况是孩子,请你们换位思考一下,谁想做一个别人说什么就做什么的奴隶?更何况是天性自由、活泼、好奇、天真的孩童,有的时候父母和孩子站在一个起跑线上是作为父母教育孩子的最佳方式,也正如俗话所云:“身教重于言教”。
三、改善幼儿家庭教育中父母教养方式的建议
37名家长儿童时期是心理卫生的黄金时期,其思维、个性、道德观念的形成,感觉、知觉、注意、想象力、记忆力、情感意识的发展,无不需要父母的密切注视和科学的教养。针对本文第二部分中父母教养方式存在的问题和错误提出以下建议。(一)学做“律师”
孩子出了问题,父母不要急于去批判、去“定罪”,就如同给犯人判刑一样,要记住我们不是法官,而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律师”。幼儿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也就如同当事人与律师一样,“当事人”将自己的命运交给“律师”(即幼儿向父母敞开心扉无所不谈),而“律师”也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与品质,全心全意真诚的服务与“当事人”,两者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二)学做“拉拉队”
在人生竞技场,孩子只能自己去努力。父母既无法替代孩子,也不能自作主张去当“裁判”,而应该给予孩子一种保持良好竞技状态的力量,即“拉拉队”的力量。这样更能帮助孩子建立自信心,而这正是家庭
教育的核心任务。父母做孩子的“拉拉队”,既要善于发现和赞美孩子,还要引导孩子正确面对失败,在挫折前做孩子的战友。
(三)学做“镜子”
只有让孩子认识自己才能战胜自己、战胜一切,这个时候便需要父母来充当“镜子”及时的向幼儿反馈信息,而不需要父母做只会严厉鞭笞的“驯兽师”,只有让孩子看到错对,才能不会使孩子恐惧父母的“权威”,慢慢的敢于与父母沟通。
家长不可以因为工作繁忙而忽视对孩子的教育,不仅要了解孩子的内心想法,还要对孩子的一些好的要求及时做出回应,让孩子体会到亲情的温暖和父母的关爱。当然,对于孩子一些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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