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
科工集团
人商字〔2017〕3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院本部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根据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字〔2017〕20号〕精神,为做好二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依据和原则
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程序按照《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天工法人〔2015〕8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评审条件依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工程、科研、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破格评审条件》〔人字〔2012〕100号〕文件执行。
评聘工作按照严格掌握各系列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突出业绩和水平的原则,在评审控制比例范围内,评聘指标应向军品预研、科研生产一线技术骨干和民用产业技术骨干倾斜。在聘任工作中,要与本单位岗位设置相结合,科学聘任、严格考核,严禁指标外聘任。
二、深化职称改革相关要求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各单位要坚持把道德品质作为职称评聘的首要条件,重点考察
专业技术人才的人格品德和职业道德,要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对学术、学历、资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一段时间内暂停其申报资格。
2.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对在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论文要求。所从事工作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无特殊要求的岗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上级单位或主管机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职称评审要向集团公司“五重大一专项”、自主创新项目、三创新特区(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和特区)人员倾斜,上述人员高级职称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0%。允许更高比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破格申报职称,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发明专利转化经济效益累计达5000万以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各单位破格一年申报职称比例控制在申报人数的10%以内,破格两年申报职称比例控制在申报人数的5%以内,重大工程项目和特区可按控制上限把握。各级机关管理人员不允许破格申报。
4.拓展职称评审人员范围。鼓励“双创”人才积极参加职称评审,支持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在原单位按规定程序正常申报职称,并要在资格审查和评聘过程中做到一视同仁。
5.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规定严格实行评聘分开和聘期制,强化聘期考核管理,并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开展差额聘任工作,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能上能下,保持职称工作的持续激励作用。
三、评审指标
院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控制比例上限和各单位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情况,统筹考虑预分配评审指标,报集团公司审批通过,确定各单位高、中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
四、评委会的调整
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评委会的组建原则,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单位评委要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要控制领导干部在评委会中的比例,确保评委会的专业水平。评委会的
调整要在召开评审会的一周前报院人力资源部审批。对评委构成、数量达不到评委会组建要求的单位,不能进行评审,由院指定其它相关单位委托评审。
五、各系列评审及专业组划分
经济、会计、卫生(医师)等小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政工、法律等小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排序、确定推荐意见后,由院统一上报集团公司审定;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由各单位初审,报院终审;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所在单位评审,报院备案。
二院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划分六个专业组,分别是:型号总体及分系统总体专业组,光电、电子及雷达通信专业组,计算机技术及自动控制专业组,经营、科技管理专业组,特种器件、制造技术专业组,技术基础、科技情报及计量测试专业组。
各单位应根据申报人员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和专业,确定申报人员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组。
六、委托评审工作程序
集团公司具有评审权限的工程系列及小系列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参加集团公司以外的评审。集团公司无评审权限的相关小系列全部开展委托评审,委托评审的工作程序见《管理办法》。
七、有关问题的重申
1.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是集团公司为了激励该部分从业人员,在国家开展评审的系列等级外自行开展的评审工作,其评审取得的资格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效。集团公司对该部分资格评审数量从严掌控,视年度申报情况施行总量控制。
2.在聘任工作中,各单位要统筹策划,满足2017年底达到中级及以上同级聘任率不超过85%的控制要求。
3.一线技术骨干评审通过率最多不超过90%。各级单位机关评审通过率不得超过70%,且机关管理人员当年评审通过数量不得超过总评审通过数量的20%(只承担职能的单位除外)。
八、上报材料
各种评审材料必须采用集团公司高级人才管理软件(V4.2版)生成报送,使用的模块为“干部职称管理—2013”。为规范信息录入,提高效率,各单位应要求申报人员使用职称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密,并且严格按照中国航天科工高级专业人员管理系统(干部职称管理)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要求(见附件7)进行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第2项至第5项)需分别用档案袋呈装,并粘贴标签标识(见附件3)。具体申报材料如下:35岁以后的人都在做什么
1.职称评审报告1份。内容包含工作情况、职称评审指标及申报数量统计情况、推荐人员排序、破格人员情况等内容(见附件4)1份及其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用标准A4公文纸打印。
2. “ 年申请审定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表”一式1份,A3纸打印,填报人及人事部门负责人需在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份,A4纸打印,并在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加盖公章。
4.考核、答辩材料,证明其贡献水平的获奖证明、证书、代表论著等复印件一份,A4纸打印,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5. 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A4纸打印,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6.《2017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附件5)1份及其电子版,用Excel软件编制,加盖单位公章,标准A3纸打印。
7.《2017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附件6)1份及其电子版,用Excel软件编制,加盖单位公章,标准A4纸打印。
8.小系列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审定数据文件(用新版职称软件系统报送生成,分为小系列和工程系列两个文件)。
九、时间安排及其它
1.8月22日前上报《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测算表》(附件1,前期已布置),院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情况,综合考虑各单位目前专业技术资格结构比例分配指标,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2.9月15日之前上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各单位请在此时间前将申报材料1-8报院人力资源部。
3.11月17日前上报职称评聘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
4.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费标准为:正高级600元/人、副高级500元/人、中级400元/人。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关系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测算表
2.职称评聘情况数据统计表
3.档案袋封面标签
4.审定报告模板
5.2017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
6.2017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
7.职称评审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人力资源部
2017年8月21日
抄送:院领导,院科技委。
拟稿:尤 佳 共印1份
2017年8月22日印发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办公室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