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 感官评价
参照QB/T 1981-94露酒标准,对样品泽、澄清度、香气、滋味和风格指标进行评分。确定具体分值并建立感官评价表,按照表1中所列各项标准对果酒样品进行评分。
表1 感 官 评 价 表
Table 1 Table of sensory evaluation
总 分 (100分) | 感官评价 | 评 分 |
泽 (10分) | 1. 泽亮黄,具有枸杞米酒应有泽 2. 泽浅黄 3. 泽微黄 4. 无,缺乏枸杞米酒应有泽 | 9~10分 6~8分 3~5分 3分以下 |
澄清度 (10分) | 1. 澄清透亮,无沉淀及悬浮物 2. 澄清透明,光泽略差 3. 轻微沉淀或悬浮物,光泽差 4. 大量沉淀及悬浮物,光泽暗哑 | 9~10分 6~8分 3~5分 3分以下 |
香 味 (30分) | 1. 枸杞香和米酒香浓馥幽郁,诸香和谐纯正 2. 枸杞香和米酒香和谐纯正,但不浓郁 3. 枸杞香和米酒香较淡,感觉一般 4. 枸杞香和米酒香气不足,微有异香 5. 枸杞香和米酒香气混杂,产生其他异味 | 29~30分 25~28分 20~24分 16~19分 16分以下 |
滋 味 (40分) | 1. 酒体完整,纯厚柔和,舒顺谐调 2. 酒体完整,纯厚柔和,但不够谐调 3. 酒体较淡薄,柔和但不够谐调 4. 酒体淡薄,酒味不足,不够协调 5. 淡而无味,带涩味或者其他混杂气味 | 36~40分 30~35分 25~29分 20~24分 20分以下 |
风 格 (10分) | 1. 风格独特,酒体组分协调 2. 风格明显,酒体组分较协调 3. 风格不明显,酒体组分尚协调 4. 无风格,酒体组分不协调 | 10分 7~9分 5~6分 5分以下 |
注:12个月以上的瓶装产品酒允许出现少量的沉淀。
附 录
QB/T 1981-94露酒标准的感官要求见表11:
表11 感官要求
Table 11 Sensory requirements
分 类 | 直 接 浸 泡 类 | 复 蒸 馏 类 | ||
植 物 | 动 物 | 动植物混合 | ||
泽 | 具有本品应有的泽 | 无或微黄 | ||
澄清度 | 澄清透明,无沉淀及悬浮物 | |||
香 气 | 具有相应的植物香和酒香,诸香和谐纯正 | 具有相应的植物香和酒香,诸香和谐 | 具有动植物香和酒香,诸香和谐 | 具有本类型酒应有的香气,诸香和谐纯正 |
滋 味 | 醇和,舒顺谐调,酒体完整 | |||
风 格 | 具有本品的独特风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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