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合同的基本内容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形式包括书⾯合同、电⼦合同、⼝头合同等,⽽在现实⽣活中⽐较常见的是书⾯合同和电⼦合同,⽽合同的内容有很多,那么书⾯合同的基本内容有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书⾯合同的基本内容
协议包括书⾯合同的基本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合同的⾸约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买卖双⽅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序⾔等内容。
1、约⾸
约⾸是合同的⾸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订约⽇期、订约地点)、买卖双⽅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序⾔等内容。序⾔主要是写明双⽅订⽴合同的意义和执⾏合同的保证,对双⽅都有约束⼒等。双⽅的名称应⽤全称,不能⽤简称,地址要详细列明,因涉及到法律管辖权问题,所以不能随便填写。在我国出⼝业务中,除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外,⼀般都是以我出⼝公司所在地为签约地址。
2、本⽂
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了双⽅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的各项交易条款,如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付条款、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和仲裁条款等,以及根据不同商品和不同的交易情况加列的其他条款,如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和合同适⽤的法律等。
3、约尾
约尾是合同的尾部,包括合同⽂字的效⼒、份数、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效的时间、附件的效⼒以及双⽅签字等,这也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的订约地点往往要涉及合同依据法的问题,因此要慎重对待。我国的出⼝合同的订约地点⼀般都写在我国。有时有的合同将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在约⾸订明。
书⾯合同的形式
根据国际贸易习惯,如果交易双⽅通过⼝头或函电磋商,就主要交易条件达成协议之后,就要签订合同或成交确认书,以书⾯形式把双⽅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作为约束双⽅的法律⽂件。
书⾯合同的形式主要有:
1、合同
合同或称正式合同,⼀般适⽤于⼤宗商品或成交⾦额⼤的交易,其内容⽐较全⾯详细,除了包括交易的主要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付、保险外,还包括商检、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等条款。这种合同可分为“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和“购货合同”两种。使⽤的⽂字是第三⼈称的语⽓。
2、成交确认书
这是合同的简化形式,⼀般适⽤于成交⾦额不⼤、批数较多的轻⼯产品或⼟特产品,或者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成交确认书也可分为售货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两种。⽆论是合同还是确认书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书⾯合同有什么基本内容”问题进⾏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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