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配合费协议书
1)协调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
(2)总包单位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甲指定分包单位联系,与分包单位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3)提供必需的测量定位;
(4)按施工图(含分包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通铁丝),并做好标识,修补分包工程施工损坏内外墙。
(5)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6)督促分包单位清理施工场地;
(7)总包单位负责向指定分包提供合同约定的所有合理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8)及时提供分包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
(9)施工、生活用水用电供应(施工用水应接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负责;(10)提供办公和生活、加工用场地等;
(11)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供分包工程方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12)总包单位应对本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安全保卫负责。
(13)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由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总包单位负责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工程有关的堵补工作。
(15)总包单位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并对施工程序中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出解决办法。
(16)甲方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单位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分包工程
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甲方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将易损部分进行包裹保护。
(17)总包单位负责发放甲方、监理所发出的所述工程指令,并负责督促指定分包执行。(18)总包单位负责组织和主持与指定分包有关的协调会议,并在会议后三天内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
(19)总包单位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各指定分包方可以在一定的协调下无偿使用。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各分包单位自行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总包单位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原则上由各指定分包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再委托总包单位。
(20)总包单位必须在每个层面设立不少于个灭火器,统一管理,各指定分包建立不少
于人的消防队。明确动火证制度,执行动火监护的规定和申报制度。(灭火器必须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消防队成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及技能)
(21)提供通道与场地(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
(22)指定分包负责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总包单位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总包单位负责清运,总包单位设立专门作业队进行每天完工后的清场工作,如发现有关单位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总包单位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完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有关指定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在例会中通报批评,甚至。(23)提供施工、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每两层须设置一个配电箱,不再另行计费;提供指定分包的施工用电,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总包单位负责在各指定分包使用电源之前,收集指定分包的负荷要求,并统筹
安排,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分包自行解决,在每层楼面都需设置临时用水源,生活用水电费由指定分包自行解决,不再另行计费。
(24)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单位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总包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概由总包单位负责;
(25)指定分包工程的报建、验收手续由总包单位负责,指定分包协助。
(26)其他方便指定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
(27)指定分包工程如在总包单位开工前已完成,或在总包单位工程竣工后进场后施工的,甲方及指定分包不向总包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里面包含具体那些协议?(28)总包单位管理配合费包含以上所需费用,如不按要求内容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甲方可另行处理,在所发生的费用基础上加%的管理费后从当期的总包单位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各位,我将大家的评论汇总了一下,因为我也是做总包管理工作的,觉得大家一席话让我受益匪浅,谢谢大家
我们到底是总包?还是分包?
现在很多工程怎么会有那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分包
我们现在有一个项目从合同看充其量不过是“结构总包”,结构以外的全部由业主分包出去了(所有的装修、机电),把一个好端端工程肢解的七零八落的。据我们项目的人说,工程存在很多隐患,大家根本没底。可业主还死活要我们“总包”在所有的工程资料上签字!
我真的很愤怒,也不想让我们的人当“冤大头”,所以想问问:
目前,建筑工程分承包方式有哪几种?
哪些方式是合法的?
哪些方式是不合法的?
对于这样工程,我们是总包吗?能否拒绝在装修、机电施工过程中资料上签字?
请教了。
工程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劳务承包
是啊,因为此类事件施工单位真是弱势体--地位严重不平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建筑主管单位--如建委什么都知道,但根本没法管。实际一般作为施工单位你也不敢告。。。。以后你还干不干了。
我单位昨天才被仲裁定的一项目就是这样:二装、消防、通风、电梯等都被业主分包,还有许多指定分包。干的时候关系不错,帮业主签假分包合同,跑不二装二次招标,配合搭架。但留了个心眼,签了个协议--分包合同只用来作资料交工办手续,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具体资料我们不签字。这也是非法的啊。交工后因为付款、造价和工期仲裁---快一年时间。中间业主开始不认帐,不承认自己分包,不给配合费,不承担因为分包延误的工期,不承担分包产生的设备水电等费用。还好是仲裁,结果可以接受,但期间许多口头承诺因没有书面确定都损失了。大家借鉴。
哼,是不是国有企业的,肯定是负责人得到好处了,我们也遇到过,很小的也就过了,但是必须给我们交管理费的,哼,还要整资料,想的还挺美
“总包”故名思义,工程总承包。总包单位由于本身的业务范围的限制,不可能完成一个大型工程的所有
分项分部工程,例如有些大型设备的安装,管道的安装,钢结构的安装等等。分包商是在投标时就确定,在投标时,总包方在标书总列出分包商,甲方没有指定分包商的权利,但他指定了,这是违反规定的。但是基于利润的趋使,公司想要拿下这个工程,只能给甲方让步。“总包”也意味着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总负责,第一责任人,所以重要资料的签署也要总包签。如果出了质量问题,总包会给予甲方赔偿,然后向分包商索赔。所以总包最好对分包商的资质加以审查,否则很容易出问题,而且出了问题,分包商也没能力承担。
和我们的工程一个样,我现在正一整资料,装饰分部外墙装饰是我们干的,其它的都是业主直
接发包给别的施工单位的,现在资料都不知道怎么归档,我们单位领导想让我们帮其他单位整理资料,说什么早点备案了事,我也不知领导怎么想的.
你的“总包”应该为施工总承包,主体结构一定是总包单位的任务,对于哪些分部、分项工程
由业主分包要看合同约定。既然定义为施工总承包,收取了总包配合费,施工总承包单位有义务管理和配合甲方分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需要在甲方分包单位报验单的面单上签字,但不需要在存档资料上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甲方分包单位均是对建设单位的合同主体,在质量、安全的责任问题上,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档案资料的管理,甲方分包单位负责本单位承担部分档案的编制、排序、装订并移交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个单位工程档案的统一编号、组卷、排序及移交甲
方、档案馆。
至于甲方来随意肢解工程、总包要付出许多无谓劳动等只能发发牢骚,中国建筑市场的“常情”嘛。
我们这分包要分包商给协调费,一般是业主包出去的,其实协调费给得也是很少的,没办法啊,业主就是太扣门,什么都想赚!
解放战争初期说“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刘少奇说革命形势发展太快,解放区的管理跟不上。(大意)
现在是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各种转型阶段必须发生的问题肯定要发生,好多事既不能按旧的体制去看待,也不能按国外的体制去考虑,这就叫中国特。
你不说要取消包工头吗,立马摇身一变成为劳务公司的什么经理给你看。没有办法,只能适应。
哈.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多了,也不是你我能左右的了的,开发商为了最大的利润才出此策,不过你是工程的总承包.对结构问题负全责,分包的工程可以和甲方签定补充协议书,出现问题可以不负责,由甲方分包单位!
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实在这样进行的:
所谓工程分包实在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建筑工程分承包方式一般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1、你的“工程承包”从合同看充其量不过是“主体结构总包”,它应该属于施工总承包范畴,建筑法规定工程主体结构不得支解承包,总包单位由于本身的业务范围的限制,对于那些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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