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等线路网络总体设计
车辆基地资源共享规定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重庆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等线路网络总体设计
车辆基地资源共享规定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重庆
目录
第1章总则 (1)
1.1 使用说明 (1)
1.2 适用范围 (1)考虑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问题
1.3 一般说明 (1)
第2章车辆基地资源共享 (3)
2.1 城轨快线 (3)
2.2 跨座式单轨 (3)
2.3 钢轮钢轨普线(B2、As型车) (4)
第3章联络线设置 (6)
3.1 城轨快线 (6)
3.2 跨座式单轨 (6)
3.3 钢轮钢轨普线(B2、As型车) (7)
第4章综合维修及线网大型设备设施资源共享 (9)
4.1 综合维修资源共享 (9)
4.2 大型设备设施资源共享 (9)
第5章物资总库资源共享 (10)
第6章培训中心资源共享 (11)
第1章总则
1.1 使用说明
本管理规定的编制是在充分借鉴国、内外轨道交通发展的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设指标、导则的基础上,结合重庆既有线、在建线路条件,为提高车辆基地大架修资源共享的水平,而形成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用于指导后续车辆基地大架修资源共享方案、联络线的设计和实施。
(1)不同系统制式的车辆应分设独立检修资源共享的车辆基地,资源共享的车辆基地宜采用部件集中修布置,简化部件检修。
(2)在沿用重庆轨道交通既有大修、架修模式的基础上,宜结合现有资源共享的车辆基地布局构建线网部件集中修基地,应对未来线网车辆大修、架修进行整合规划。
(3)线网各线架修、大架修段应以部件换件修为主,关键部件维修宜由资源共
享的车辆基地承担,以提高车辆检修效率。
(4)钢轮钢轨车辆送修路径中跨线不宜超过2次,送修路径长度不宜超过100km;跨座式单轨车辆的送修,有条件时应采用轨道运输的方式,无条件时宜采用汽车运输的方式。
(5)资源共享的车辆基地有效用地面积约30-40ha,占地大,应有规划用地和建设实施条件,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远离住宅区)。
(6)考虑线网的不稳定性,建议部分线路车辆基地在承担规划检修任务基础上,预留部分用地以应对未来线网方案的变化。
(7)资源共享的车辆基地应兼顾各线的建设时序,以满足线网近、远期车辆检修需求,并能适应部分线路建设时机变化的影响。
(8)车辆基地建设应结合各线建设时序,从设备、技术更新升级,节约投资角度考虑合理的分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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