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课堂笔记:⼈民代表⼤会制度
  ⼀、⼈民代表⼤会制度的概念
  ⼈民代表⼤会制是我国⼈民在长期的⾰命⽃争实践中创建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我国⼈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民主选举各级⼈民代表⼤会,再由各级⼈民代表⼤会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其它国家机关,组成统⼀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共同⾏使国家权⼒,实现⼈民当家作主权⼒的⼀种政治制度。⼈民代表⼤会制度由以下环节构成:
  (⼀)国家的⼀切权⼒属于⼈民。
  国家的⼀切权⼒属于⼈民是⼈民代表⼤会制度的实质。⼈民作为整体是国家权⼒的所有者,要使⼈民能够统⼀意志,⾏使权⼒,必须实⾏民主集中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在我国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民代表⼤会制。
  (⼆)⼈民民主选举产⽣⼈民代表组成各级⼈民代表⼤会作为⼈民⾏使权⼒的机关。
  在我国⼈民是国家权⼒的集体所有者,并不都去直接⾏使权⼒,为此必须选举代表,由他们代表⼈民,组成各级⼈民代表⼤会⾏使国家权⼒。全国⼈民代表⼤会是⼈民⾏使国家权⼒的机关。
  (三)其它国家机关由⼈民代表⼤会产⽣,受它监督,向它负责。
  ⼈民代表⼤会有权产⽣其它的国家机关,⾏使部分国家权⼒,如经宪法授权的⾏政权、司法权等。⽽这些机关都从属于⼈民代表⼤会,受他的监督,并向产⽣它的⼈民代表⼤会负责。
  (四)⼈⼤常委员会向本级⼈民代表⼤会负责,⼈民代表⼤会向⼈民负责。
  县以上各级⼈民代表⼤会均设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常设委员会对产⽣它的⼈⼤负责,受⼈⼤监督。⽽⼈民代表⼤会都是由选民选举产⽣,因此必须对⼈民负责,受⼈民监督。
  ⼆、⼈民代表⼤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就是⼈民当家作主,⼈民代表⼤会制度就是实现这种民主的形式:
  ①从⼈民代表⼤会的组成来说,各级⼈民代表⼤会都是由⼈民代表组成,⽽⼈民代表都是由⼈民通过民主选举⽅式选举产⽣的。
  ②从⼈民代表的职权来说,⼈民代表⼤会代表⼈民⾏使国家权⼒。
  ③从⼈民代表⼤会的责任来说,它要向⼈民负责,接受⼈民的监督。
  ⼈民代表⼤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①⼈民代表⼤会制直接反映着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
  ②⼈民代表⼤会制最能体现我国政治⽣活的全貌。
它由( )构成  ③⼈民代表⼤会制是国家的其他制度赖以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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