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中全选的命令或者快捷⽅式⽹上有两种说法⽐较多:“:1,$y”和 “dG”
但是我查到有资料显⽰:1,$y是全部复制,不是全选
dG这是删除光标所在⾏到最后⼀⾏的内容(包括光标所在⾏的内容)
还有⼀个命令是 ggVG
解释是:
gg 让光标移到⾸⾏,在vim才有效,vi中⽆效
vim命令进入编辑模式V 是进⼊Visual(可视)模式
G 光标移到最后⼀⾏
选中内容以后就可以其他的操作了,⽐如:
d 删除选中内容
y 复制选中内容到0号寄存器
"+y 复制选中内容到+寄存器,也就是系统的剪贴板,供其他程序⽤
全部删除:按esc后,然后dG
全部复制:按esc后,然后ggyG
全选⾼亮显⽰:按esc后,然后ggvG或者ggVG
要复制到别的地⽅,⽤ "+y 来复制,注意是三个字符。
gg"+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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