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软件开发人员考核标准不以能力定制考核标准,所有参加绩效考核人采用统一标准
2. 考核采用积分累计制度,满1500分等级加一级。
3. 开发任务采用绩效合同制度,每项任务项目经理根据工作量大小估计一个合理时间。时间精确到小时。
4. 每8工时工作量出bug数不的超出3个。超出一个bug扣除1分。
5. 模块难度系数的计算方法:
软件开发工程师待遇a) 2个以内主要表的新增修改,查看,并不包括其他复杂逻辑或者特效的难度系数记录为1。
b) 多个表关联包括负责逻辑的难度系统定为1.2-1.4
c) 新技术,技术攻关性研究工作,难度系数定位1.6-2
d) 复杂报表开发难度系数为1.4-2不等,视实际情况而定
e) 公用调用模块的开发,难度系数为2。
6. 基于公平性, 从进入公司到2010年5月1日前的每月按照28天×8×1.5的工时计算记录入基础分,从2010年5月1日后到该考核制度上次通过并开始执行之日起,每月按照22.75×8累计入基础分。以后所有的考核得分不清零,直至离职。
估计开发时间: | 由项目经理和开发人员根据工作难度估计并达成共识 | |||
实际完成时间: | 接受到工作任务到开发人员完成测试任务,并通知项目经理确认完成的时间。 注:由于需求不确认需要讨论需求的时间除外。 中途由于需求变更,另行商议延长工作工作工时。 | |||
系统模块难度: | 系统模块 | 难度系数 | ||
根据目前工作分配的情况各自负责各自模块。各模块有各自的难度系数。 由于临时工作安排,负责修改别人的模块,给相应的难度系数加成。 | ||||
人才培养积分: | 资深开发人员带新入职人员参与开发的。资深人员可以获得新人的积分的25%加成。知道不再带领该新人。新人的积分保持不变。 | |||
管理职积分策略: | 岗位职责:负责下属的工作分配,工作指导,完成状态督促。按时完成自己负责模块的工作任务和质量保证。 | |||
计算方式:sum(下属积分×20%) | ||||
非自己负责模块加分系数: | 1.2 | |||
工作岗位系数: | 岗位 | 说明(工作经验年限有入职时确定) | 系数 | |
初级程序员 | 2年以内工作经验,能按时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 1 | ||
中级程序员 | 2(含)-4年,能按时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在开发过程中能和需求人员讨论需求并提出合理性意见。 | 1.2 | ||
高级程序员 | 4(含)-6年,能按时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在开发过程中能和需求人员讨论需求并提出合理性意见,能根据需求独立设计表结构。 | 1.4 | ||
系统分析师 | 6-8年,能分析需求的合理性,并能根据系统现有状况进行融合,提出需求的不合同性及修改意见,能独立设计表结构。 | 1.6 | ||
定性得分: | 定性得分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乐于助人,工作积极项,由项目经理给予加减分。加分幅度控制在±10% | |||
工时: | 由项目经理和开发人员达成的工时数。 | |||
工作任务得分: | 按时完成:积分=估计工作时间/实际工作时间×难度系数×(非自己负责模块加分系数)×相应工作岗位系数 | |||
个人得分: | 工作任务得分+人才培养积分+管理职积分+定性得分 | |||
奖金分配制度: | 奖金总额×个人的分/总分 | |||
积分永不清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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