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研发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给研发人员更多更好的发展空间,规范研发人员晋升管理。
2、范围:
研究院所有研发人员。
3、研发人员晋升通道:
软件开发工程师待遇
4、晋升通道说明:
整个研究院研发人员晋升通道分三个部分:
4.1基层通用技术职位为研发人员发展必经阶段;
4.2技术方向,适合于专注于技术研究的研发人员;
4.3管理方向,适合于有能力有志向从事管理工作的研发人员。
4.4工程师享受主管级待遇,高级工程师享受部门经理级待遇,资深高级工程师享
受总工程师级待遇,首席工程师享受院长级待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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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称评定方法:
7.1管理方向:
由院长直接任命。
7.2基层通用技术职位和技术方向职位:
7.2.1 评定周期:
每年进行一次评选,每次评选职称有效期1年。
7.2.2评定标准:
无工龄限制。
7.2.3评分标准:
7.2.3.1总分100分,其中:学历占10% 、能力水平占30% 、工作表现占30%、
贡献占30%。
7.2.3.2 85分及以上为合格。
7.2.3.3学历评分原则:
7.2.3.4能力水平评分原则:
7.2.3.5工作表现评分原则:
注:以下考评每条按自评、部评、院评来作为评比方,若其中2项考评得以认可,则视为满分。评比方式:评比方式以“√”表示认可,“×”表示否认。
7.2.3.6贡献评分原则:
7.2.4评定办法:
7.2.4.1由院办负责召集评定小组,对研究院所有技术方向人员进行职称评定。
7.2.4.2评定小组组成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副)院长、总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各分
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副总裁、研究院各部门经理。评定小组成员3人及以上才有效。
7.2.4.3评定前由研究院各部门经理负责向评定小组提交该部门基层通用技术职位和技
术方向职位所有员工相关资料,资料包含:员工主要研发业绩、相关专利、论文、研发能力、工作态度、合作精神、部门经理意见等,上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7.2.4.4评定小组根据上报材料,按评分标准对员工进行综合打分,确定员工所获得职
称。
8、实施细则:
8.1 每年12月,由各个部门负责整理参与职称评定的研发人员的名单及资料,经
各部门经理签署评语后,汇总至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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