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滩足球竞赛规则
Beach Soccer Laws of the Game
第一章 场地
场地表面 场地表面必须由沙子构成,平整且没有石头、贝壳和任何其它可能伤及队员的物体。对于国际比赛,沙子必须是细颗粒,且至少40厘米深。沙子必须经过筛选,直到没有粗块,没有石头和危险的物体后才能使用。但沙子不能太细以致粘在身上。
尺寸:
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35——37m
宽度:26——28m
场地标记
比赛场地用线标明,这些线
作为场地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
包含在各个区域内。两条较长的边
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边界线叫
球门线(球门柱之间没有线)。所
有线的宽度是8-10厘米,有蓝胶
带制成,以便与沙子明显区分。胶
带应有弹性且坚固,不会伤及运动
员的脚。这些线用特殊的角落连接
物和沙锚固定在沙场的每个角及中
线上,用橡皮圈固定在球门柱上。
场地由场外两面旗子标出的假想中
线分为两个半场。发球的位置在假
soccer ball 想线的中点。
罚球区
罚球区在场地的两端,每边两个黄的旗杆之间有假想的连线,平行于球门线并在场内距球门线9m与边线相连。以罚球区线上与两球门柱等距处即中点作为假想的罚球点。
旗杆
在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1.5米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他们应由软的,耐久性强的防水塑料制成。4个黄的旗杆,标志着每边场地的罚球区,在场地的每个角上放置一个红旗杆,另外两个红旗杆分别置于两条边线上,标志着假想的中线。除了角旗杆,其余的旗杆都应固定在距边线1-1.5米的场外。
替补区域
替补区域是边线外供运动员离场及上场的区域。替补区域在计时员桌前,中线左右各2.5米处。球队的座席设置在边线后,且必须保持替补区域的空旷。
球门
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中央,它们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的门柱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的横木组成。两根门柱之间的距离(内测量)5.5米,从横木下沿至地面的距离2.2米。两根球门柱和横木具有10-20厘米且相同的宽度和厚度,且颜要与沙地有明显区别。球网由麻、黄麻或尼龙制成,在球门后面与门柱和横木相连。为了安全,立柱下部用固定盘固定在沙下。用钩子或塑料包裹的铁链将一根横木或塑料链的两端与两根长1.5米的放置于沙地表面的棒子连接起来,这个横木同样需要固定在沙上。
安全
在场地周围设置1至2米的周边安全区,球门是可移动的,但它们在比赛中必须被安全的固定在地面上
第二章 球
质量与测量
球:
是圆形;
用皮革或其他适当的、耐磨、定型、防水的材料制成;
周长不大于70厘米,不小于68厘米;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超过440克,不少于400克;
压力等于0.4-0.6个海平面大气压;
坏球的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比赛重新开始(根据规则第8章);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点球或界外球等成死球:
破裂或损坏比赛根据规则重新开始
决议
根据规则第二章要求,在比赛中的正式用球必须得到国际足联批准;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
在球上印在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并且球的最低技术要求符合规则第二章中的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2
如果某足协规定使用印有“国际足联批准”和“国际足联监制”标志的球作为自己比赛用球,则必须同时允许使用印有“国际比赛标准”的球。
第三章 队员人数
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
替补程序
在根据国际足球联合会、各大洲足协和国家协会级别的比赛规则进行的正式比赛中,可以换人。
最多有5名替补队员。
替补程序
在一次比赛中,换人的次数是不受限制的,被替换下来的队员可以作为替补队员重新进入场地。
当在死球或比赛进行中时,完成替补程序,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队员进场时必须将被替补队员的号码牌,举过头;
·被替补队员通过经由(双方)替换区域离场;
·替补队员须等到替补队员完全走出边线之后方可同样通过本队的替换区域上场;
·裁判员有权决定是否允许替补队员上场比赛;
·当替补队员将被替补队员的号码牌交给被替补队员,并进入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此时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在替换队员时,比赛时间不会停止。
更换守门员(不停表)
守门员可在任何时间被替补他的队员更换;在替换过程中,比赛时间不会停止。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只要: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此队员必须穿上守门员服装;
违规/判罚
除受伤情况或第四条中规定的情况以外,当替换队员时,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完全离场前进入场地,被替补队员没有从替补区域离场或者违反了替补程序:
·比赛停止;
·对该队员予以警告并以出示黄牌,并令其出场完成换人程序;
·在中线的中点,由对方踢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球已出界,则按竞赛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同一名队员再次违反替补程序,裁判员应用同样的程序。该队员将因累积两张黄牌被罚令出场。但由于换人程序没有完成,该球队应继续以违规前的队员人数继续比赛。比赛的重新开始按上点中的规定处理。
决议
1、在比赛开始时,每队人数最少需有4人,如果在比赛开始时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其它队员在比赛期间能到场地,并且在上场名单上有他们的名字且事先通知了裁判员,则允许他们参加比赛。
2、如果因队员被罚令出场或受伤导致,任何一队包括守门员的人数少于3人,比赛必须取消。
少于三人取消比赛;
决议
1、在比赛开始时,每队人数最少需有4人,如果在比赛开始时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其它队员在比赛期间能到场地,并且在上场名单上有他们的名字且事先通知了裁判员,则允许他们参加比赛。
2、如果因队员被罚令出场或受伤导致,任何一队包括守门员的人数少于3人,比赛必须取消。
第四章 队员装备
安全性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队员必须的基本装备是:
运动上衣
短裤——如穿紧身裤,必须与短裤的主同一颜;
队员可以带护踝和/或裹脚绷带,不允许穿足球鞋;
运动上衣
号码的颜应明显区别于球衣颜;
国际比赛,在上衣或短裤正面也应该印有小号码。
守门员
守门员可以穿长裤 ;
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
违规/判罚
如有任何违反此项规则的行为:
违规队员被令离场整理或配齐有关的必须装备,如果其未被替补,只有在裁判员(包括第三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才能允许其进入场地。
恢复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警告违规运动员:
犯规运动员所在球队的对手从假想中线的中点罚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决议
1 运动员不得显露印有广告或标语的内衣。基本装备上不能带有任何政治的、宗教的、人权的字样。
2 运动员掀起上衣露出标语和广告都将得到赛事组织者的惩罚。基本装备上不能带有任何政治的、宗教的、人权的字样的将得到赛事组织者和国际足联的惩罚。
3 上衣必须有袖子
第五章 主裁判和副裁判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二名裁判员控制(主裁判和副裁判),他们从进入比赛场地时开始到离开比赛场地为止拥有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的全部权力。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当一个队员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记录比赛成绩,并将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罚,及其它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在无计时员和第三裁判时记录比赛时间;
在出现违反规则或外界干扰情况时停止、推迟、终止比赛;
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
将违反比赛规则或干扰赛场纪律的球队官员罚令出场,但不出示红牌;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对运动员故意延误时间的行为进行制止;
如果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们认为队员只是轻微受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形成死球;
确保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做出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只能在发现自己犯错或认为需要改判时改判。而且,改判须在比赛继续进行之前或比赛终场前进行。
决议
1、当主裁判员与副裁判同时示意犯规并在哪队犯规的问题上意见不同时,以主裁判的意见为准。
2、主裁判员和副裁判都有权给予运动员警告或将其罚令出场。如果两人的意见不同,以裁判员的意见为准。
3、副裁判如有过分干预主裁判或不当举动时,主裁判可剥夺其执法权,指定替代者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第六章 计时员和第三裁判员
职责
比赛时应委派一名计时员和一名第三裁判员。他们坐在换人区同侧靠中线的场外。
计时员和第三裁判员应配备由比赛主管协会或俱乐部提供计时器
计时员
确保比赛时间符合规则第七章
开球后开始计时(精密计时器);
当进球,罚球点球,直接任意球,或当裁判员认为有运动员受伤或有球队浪费时间时暂停计时;
当裁判员发出停止计时信号时停止计时;
在开球,开出任意球和点球踢出后重新开始计时;
当队员被罚出场时,负责罚停2分钟的计时;
以不同于裁判员的哨声或其他声音信号,示意每节结束时间,比赛结束时间和加时赛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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