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
接口规范(证券公司)
(V 1.0)
2012年9月
前言
依据中国证监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1年第75号令),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履行融资融券业务统计监测监控职责,证券公司应按照规定向证券金融公司报送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数据。为此,证券金融公司草拟了《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接口规范(证券公司)》(以下简称“本接口规范”),用于规范证券金融公司统计监测系统与证券公司系统之间传输数据接口文件的内容、格式等。
1.接口规范说明
1.1文件格式
接口文件采用文本文件(TXT)格式,内容包括文件头和数据,采用行排列方式。
接口文件经过压缩加密处理后,生成加密文件和清单文件,统一进行报送。数据文件加密与压缩程序由证券金融公司提供,密钥由证券金融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的申请分配。
1.2命名规则
接口文件命名规则:
清单文件命名规则:
1.3文件头
接口文件的文件头包含以下内容:
●接口规范版本信息:Version=*.*,同一天报送所有文件版本号一致。●文件记录数:RecordCount=*。
●样例:Version=1.0|RecordCount=30(接口文件采用1.0版本的接口规
范,当前文件的数据为30行)。
1.4记录数据
文本文件(TXT)遵循以下约定:
●采用UTF-8格式。
●单行数据各字段间采用竖线“|”分隔符,竖线不应该出现在首尾。
●字段顺序严格遵循本规范中接口文件的字段顺序。
●各字段规定参见“证券公司接口文件”部分。
●每行(包括最后一行)以0x0A结束。
1.5重报约定
重报约定:
●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报送全部文件。
1.6字段类型说明
本部分描述了各接口文件的命名规则和内容。
描述约定:
●字符型字段:以Cx格式表示,其中x代表长度。
●整数型字段:以N(x)格式表示,其中x代表数字型字符串总长度。
●浮点数字型字段:以N(x.y)格式表示,其中x代表数字型字符串总长度,
包括一位小数点;y代表小数位数。
1.7其他字符串长度规则
●涉及金额的报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涉及代码、账户类字符字段报送格式均为左对齐。
●涉及金额数量类数字字段报送格式均为右对齐,除特别说明外,值均非
负。
●涉及比例、百分比类数据报送均为实际数字(如90%的填0.9,10送3
的填0.3)。
●本接口规范规定数据每日报送。
●本接口规范规定数据每月报送整体数据以供核对和调整期间的差错:
3.1、3.2、3.3、3.18为全量的客户数据; 3.5、3.7、3.10、3.13、3.14、
3.16、3.17为当月新增各类明细数据。
●文件中所有增量报送的,首次报送时报送全量数据。
1.8文件报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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