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5.080
CCS L 77
团体标准
T/ZGCSA 1.1—2022
数字政府应用服务规范第1 部分:总则Digital government applic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Part 1: General Rule
(征求意见稿)
2022-XX-XX 发布2022-XX-XX 实施
目次
前言.............................................................................. I I  1 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数据项格式定义 (2)
5编制目的 (2)
6规范各部分内容 (2)
前言
T/ZGCSA 001—2022《数字政府应用服务规范》目前分为 10 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组织身份模型数据规范》
——第 3 部分《组织身份服务接口规范》
——第 4 部分《电子表单服务接口规范》
——第 5 部分《业务流程服务接口规范》
——第 6 部分《应用服务运行管理框架规范》
—第 7 部分《单点登录服务接口规范》
——第 8 部分《访问控制服务接口规范》
——第 9 部分《应用系统分类及代码规范》
——第 10 部分《应用系统描述规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
文件由北京有生博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关村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创新联盟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有生博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有生深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扬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信宏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远光通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联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微创软件、北京兰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中电信源科技发展(北京) 有限公
司、北京中标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蓝工科技有限公司、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中民智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克照、郑大春、丁兆俊、唐楠、高丽、王洪哲、秦漫、杜承霖、万闵敏、蒙菊花、施道棒、张重洁、易洪、喻成全、高泽、门嘉平、葛春波、易建超、王继、赵晓海、瞿敏、马东晖、杨川、李东、张子煊、庞智仁。
数字政府应用服务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政府应用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数据项格式定义、编制目的、各部分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土、财政、水利、统计等行业以及NGO的信息系
统规划与建设,数字政府建设的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和监理单位的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中,需参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3016—1991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9488.1—2004 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
GB/T 20000.1—2002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T 21062.1—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
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 总体框架
GB/T 21064—2007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3.1
微服务microservice
一种开发软件的架构和组织方法,是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架构样式的一种变体,提倡将单一应用程序划分成一组小的服务,服务之间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为用户提供最终价值。
3.23.2
数据互联data interconnection
在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的前提下,不同平台或不同系统之间进行的数据交互或共享。
3.33.3
智慧互联smart internet
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环境下,借助无线移动终端,将人物互动、三维感知的过程在互联网上实现全程共享,并能够进行三维复合、虚实互动的网络化集成平台系统。是信息互联、数字互联、智慧互联的集
成表现;是PC互联、移动互联、智慧互联的集合体现。
3.43.4字符串长度规则
开源代码open source code
也称源代码公开,是一种软件发布模式。
4数据项格式定义
数据项格式定义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数据项格式定义
5编制目的
5.1本文件在现有数字政府建设经验及数字政府标准体系的基础上,规范了应用系统的分类规则和描述方法,采用微服务的思想,提出应用服务框架的总体结构和技术要求,定义了组织身份模型,规范了组织身份、访问控制、单点登录、电子表单、业务流程五类共性的、基础的应用服务接口,并可扩展多种类型的应用服务,为应用系统提供服务和支撑,实现软件和业务的高层次复用。
5.2依据本文件可将原有应用系统中可重用、可共享的功能单元服务化,利于应用系统整合。各应用系统在不同应用服务框架之间,采用对等的分布式调用机制,通过应用支撑平台的互操作调用,可实现互联互通。
5.3本文件用于规范数字政府应用系统建设,规范业务系统需求,统一应用服务管理。
6各部分内容
6.1数字政府应用服务规范体系
数字政府应用服务规范体系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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