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自学考试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中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它既可以为其它专业课程奠定程序设计的基础,又可以作为其它专业课程的程序设计工具。
设置本课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C语言的语法规则、数据类型、数据运算、语句、系统函数、程序结构的学习,掌握应用C语言进行简单程序设计的技能,为进行各种实用程序开发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能达到知识和技能两方面的目标。
1.知识方面:
(1字符串常量存放在哪个内存区域)熟练掌握C语言的数据类型(基本类型、构造类型、指针类型等)和各类运算符,能正确使用表达式实现各种数据的简单加工。
(2)熟练掌握C程序的三种基本结构(顺序、选择、循环)的特点,能使用相关语句完成这三种基本结构的程序设计任务。
(3)掌握C语言的常用库函数使用,以及用户函数的定义、调用、参数传递等方法。
2.技能方面:
(1)熟练掌握阅读和分析简短程序的方法和技巧。
(2)熟练掌握设计和调试简短程序的方法及技巧。
(3)了解并初步掌握实用程序的开发与调试技术。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先修课程:《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中的数制概念,《计算机应用技术》中的计算机基本结构、软硬件概念和上机操作知识。
后续课程:本课程的知识和技能对掌握《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导论》、《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等课程中的算法、程序结构、程序设计方法、程序调试方法均有一定的帮助。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1章 概 述
(一)课程内容
1.1 程序与程序设计
1.2 高级语言与C语言
1.3C语言的基本同法
1.4C语言的基本语句
1.SC程序的基本结构
(二)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程序、程序设计。高级语言的概念;认识C语言的字符集、词类和语句的分类;了解C程序的基本结构,为后续章节的学习奠定一个基础。
重点(语言的字符集和保留字儿语言词类和语句的分类地程序的基本结构。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程序。程序设计和高级语言,达到“识记”层次。
1.l 程序的概念。
1.2 程序设计的任务和主要步骤。
1.3 高级语言的概念与作用。
2.语言和C程序,达到“识记”层次。
2.1 C语言的发展。
2.2 C程序的基本结构。
3. C语言的字符集、词类和句类,达到“领会”层次。
3.1 C语言的字符集。
3.2 C语言的词的分类原则。
3.3 C语言的保留字及其基本作用。
3.4 C语言的语句分类。
第2章 基本数据类型和运算
(一)课程内容
2.1 C语言的数据类型
2.2 常量
2.3 变量
2.4 运算符
2.5 表达式
(二)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C语言的数据类型体系和运算符体系;掌握各种基本数据类型常量的书写方法和变量的定义、赋值、初始化方法;基本运算符的运算规则和优先级别;能正确构成基本类型的表达式。
重点:基本数据类型(整、短整、长整、无符号整、无符号短整、无符号长整、单精度、双精度。字符、字符串)常量的书写方法和变量的定义、赋值、初始化、使用方法;基本运算符(算术、关系、逻辑、赋值、逗号、条件、长度、位运算符)的运算规则及优先级别;表达式(算术、关系、逻辑。
条件、赋值、逗号)的构成规则和计算。
难点:变量生存期和作用域;运算符优先级别;混合表达式计算;逻辑值表示方法。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数据类型的概念及其分类,达到“识记”层次。
1.l 数据类型的概念。
1.2 C语言中数据类型的分类。
2.基本类型(整型、实型、字符型、字符串)常量的书写方法,达到“领会”层次。
2.l 整型(短整、长整、无符号短整、无符号长整)常量。
2.2 实型(单精度、双精度)常量。
2.3 字符常量。
2。4 字符串常量。
3.基本类型(整型、实型、字符型)变量的定义、初始化方法,达到“领会”层次。
3.l 定义整型(短整、长整、无符号短整、无符号长整)变量,并对其初始化。
3.2 定义实型(单精度、双精度)变量,并对其进行初始化。
3.3 定义字符型变量,并对其进行初始化。
4.基本类型数据在内存中的存放方式,达到“识记”层次。
4.1 整型(短整、长整、无符号短整、无符号长整)数据在内存的存放方式。
4. 2 字符型数据在内存的存放方式。
4.3 字符串常量在内存的存放方式。
5. 变量的存储类型及其定义方法,达到“领会”层次。
5.1 变量的存储类型概念。
5.2 不同存储类型变量的存储与使用特点。
5.3 变量存储类型的定义方法。
6.变量的生存期和作用域,达到“领会”层次。
6.l 内部变量和外部变量的概念和定义方法。
6. 2 通过变量的定义方式确定变量的生存期(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
6.3 通过变量的定义方式确定变量的作用域。
7.基本运算符的运算规则和优先级别,达到“简单应用”层次。
7.l 算术运算符的运算对象、运算规则和优先级。
7.2 关系和逻辑运算符的运算对象。运算规则和优先级。
7.3 赋值运算符的运算对象、运算规则和优先级。
7.4 逗号、条件和长度运算符的运算对象、运算规则和优先级。
7.5 位运算符的运算对象、运算规则和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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