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主站与厂站终端通信协议
(IEC60870-5-102电能量传输规约)
宁夏电力公司实施细则
2009-12-07发布 2009-12-07实施
宁夏电力公司 发 布
前 言
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
设及运行管理等。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国内外采集系统建设应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充分结合通信技术、微处理器技术、制造工艺等技术的发展,全面梳理国内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标准,宁夏电力公司营销部组织相关单位对国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进行了详细分析,针对宁夏地区应用特点制订了《宁夏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配置说明》,对宁夏电力公司使用的规约项目和配置原则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指导程序设计和系统运行维护。
本部分是《宁夏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配置说明》系列补充标准之一,本部分规定了变电站抄表主站和终端之间进行数据传输的帧格式、数据编码及传输规则。
本部分由宁夏电力公司营销部提出。
本部分由宁夏电力公司营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宁夏电力公司营销部、宁夏电力公司信通公司、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斌、王翰林、王涛、吴旻荣、刘国洋、李云峰、郑英刚。
1概述
本规约以《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 719-2000 dit IEC60870-5-102:1996)(以下简称《102》)为蓝本,并在此基础上对于遥测量以及费率电量的传输及应用服务数据单元(ASDU)做出了扩充。对于采用《102》规约部分,用互换性表格列出或用STD标注;对于扩展部分用EXT标注。
本标准采用IEC 870-5-2 第5节所定义的非平衡传输规则,即传输过程的启动仅限于某一固定点,在本规约中主站端为启动端,而电能计量数据终端设备位于计数站,始终为从动站。
系统的基本问答过程是采用带有功能码11的请求2级用户数据的请求响应服务,1级数据如同IEC 870-5-2所定义的那样用请求访问位(ACD)来表示。
本系统中的1级用户数据包括较早时段存储起来的电量和读—应用服务数据单元请求的全部信息。(一级数据主要包括SOE、动作事件等;二级数据主要是遥测。)
本系统中的数据采用低字节在前、高字节在后的传输方式。
2互换性(互操作性)
所选用的参数用 表示。
2.1网络结构
(网络特定参数)
点对点 多点共线
多个点对点 多点星形
拨号的点对点
2.2物理层
(网络-特定参数)
(a)传输速度 控制方向
非平衡交换电路 | 非平衡交换电路 | 平衡交换电路 | |
V.24/V.28 | V.24/V.28 | X.24/X.27 | |
标准 | 建议若大于1200bit/s, 则采用以下速率 | ||
FSK接口 | MODEM接口 | ||
100bit/s | 2400bit/s | 2400bit/s | 56000bit/s |
200bit/s | 4800bit/s | 4800bit/s | 64000bit/s |
300bit/s | 9600bit/s | 9600bit/s | |
600bit/s | 19200bit/s | ||
1200bit/s | 38400bit/s | ||
b) 传输速率 监视方向
非平衡交换电路 | 非平衡交换电路 | 平衡交换电路 | |
V.24/V.28 | V.24/V.28 | X.24/X.27 | |
标准 | 建议若大于1200bit/s, 则采用以下下速率 | ||
FSK接口 | MODEM接口 | ||
100bit/s | 2400bit/s | 2400bit/s | 56000bit/s |
200bit/s | 4800bit/s | 4800bit/s | 64000bit/s |
300bit/s | 9600bit/s | 9600bit/s | |
600bit/s | 19200bit/s | ||
1200bit/s | 38400bit/s | ||
2.3链路层
(网络-特定参数)
在此标准中唯一采用帧格式FT1.2,单个字符1和固定的超时时间.
日期字符串是什么a)链路地址域
不出现 结构的
一个八位位组 非结构的
两个八位位组
b)帧长
255
最长帧长L(八位位组数)
链路服务功能
不出现复位用户过程
2.4应用层
2.4.1应用数据的传输模式
在本配套标准中唯一地采用在IEC870-5-4的4.10所定义的模式1(最低位的八位位组先传送)。
2.4.2制造厂编码
(制造厂-特定参数)
编号: 制造厂
1
2
3
…
255
2.4.3 电能累计量的数据终端设备的地址
一个八位位组 两个八位位组
2.4.4 电能累计量数据保护的校核
(系统-特定参数)
电能累计量数据保护的校核 无电能累计量数据保护的校核
2.4.5 记录地址
系统-特定参数
底数
时段1 时段的时间:
时段2 时段的时间:
时段3 时段的时间:
日值 周/旬值 月值
时段1 时段1 时段1
时段2 时段2 时段2
时段3 时段3 时段3
从记账(计费)时段开始的电能累计量
日记账(计费)时段
月记账(计费)时段
说明:时段的时间由使用单位确定,有关系统时段的时间是一致的。
最早的单点信息
单点信息的全部记录
单点信息的第1区段记录
单点信息的第2区段记录
单点信息的第3区段记录
单点信息的第4区段记录
2.4.6 费率信息
(系统-特定参数)
费率信息 无费率信息
2.4.7 标准的应用服务数据单元的选集
(站-特定参数)
在监视方向的过程信息
<1>:= 带时标的单点信息 M_SP_TA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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