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007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勘 察 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址:
勘察单位(章):
(甲、乙、丙级)
年 月 日
工程概况 | 工程类别 | 建筑面积 | ||||||
层 数 | 总 高 | |||||||
结构类型 | 基础类型 | |||||||
重要性等级 | 场地等级 | 地基等级 | ||||||
勘察文件检查情况 | 是否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自查) | □是 □否 | ||||||
勘察文件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自查) | □是 □否 | |||||||
勘察文件经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审查的 结论及其整改情况 | 审查结论 |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 ||||||
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 | □是 □否 | |||||||
是否按审查意见修改 | □是 □否 | |||||||
是否具备承揽勘察业务所需的资质 | □是 □否 | |||||||
执业人员资格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 □是 □否 | |||||||
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控制情况 | 勘察文件是否与实际情况(开挖)相符 | □是 □否 | ||||||
勘察文件是否变更(如补充勘察等) | □是 □否 | |||||||
勘察文件变更情况的说明: | ||||||||
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 ||||||||
履行责任情况(参与现场检查的部位或其它): | ||||||||
参与现场检查人员的执业资格及质量文件的签署情况: | ||||||||
javascript说明 |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
岩土工程师 | 验收结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专业负责人 | ||
工程项目 负 责 人 | ||
JS-007填写说明
一、《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仅作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附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分别送往备案机关、质监站各一份,建设单位一份,自存不限。
二、本质量文件编制主要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其它未尽说明事项需参照现行国家、行业、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条例等执行,勘察文件必须“资料完整,评价正确”。
三、工程概况中“重要性等级、场地等级、地基等级”,分别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3.1.1、3.1.2及3.1.3条填写。
四、勘察文件检查情况中“勘察文件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自查)”,该设计要求包括地基处理设计的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控制情况:
“勘察文件是否变更及变更情况的说明”,是指因建筑平面偏移或场地开挖情况与勘察文件出人较大等原因,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变更情况需说明变更的原因,涉及原勘察文件中重要物理力学等指标改变的需重新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应填明具体问题及所采取的合理措施。
“履行责任情况”,是指到现场参加打(试)桩,荷载试验选点(包括高应变),验槽,基础及竣工验收等工作中履行责任的情况。
“参与现场检查人员的执业资格”,是指到现场参加打(试)桩,荷载试验选点(包括高应变),验槽,基础及竣工验收等工作中勘察单位的代表按相关规定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质量文件的签署情况”,是指勘察单位的代表到现场参加打(试)桩,荷载试验选点(包括高应变),验槽,基础及竣工验收等工作中所形成的质量文件的意见签署情况。
六、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岩土工程勘等级。
2.所选用的持力层及相关的重要物理力学指标。
3.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七、勘察文件质量检查结论:
需将勘察文件是否做到“资料完整,评价正确”,是否与场地条件吻合,是否满足上部结构要求等给出明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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