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林语堂,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早年留学国外,回国后在北京大学等著名大学任教,1966年定居台湾,一生著述颇丰,1934年创办《人间世》,出版《大荒集》。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成为论语派主要人物。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风声鹤唳》《孔子的智慧》《生活的艺术》,  林语堂在法国写《京华烟云》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
1.目标
英文是活的语言,现代通用的语言。凡是学习英文的人务必认定这个目标,学习现代通行活用的英语。这个目标认定,方法才不会错误。若把英文看作死的,固定的语言,将来对于文法,读物,发音都要偏重于迂腐的语汇,拘泥的文法,呆板的读音,结果就所学非用了。

2.听讲写读四事并重
因为英文是活的应用的语言,所以在会话写读都得注意。语言之为物,自身不能存在,必有写者说者欲传达其意象,也必有读者听者由语言之传达吸收作者说者的意思,然后完成语言
之功用。语言也必因说者听者作者读者地位或心境之不同而发生变化。譬如讲文法,以简单的一字为例,这you字,在中文无不译为,但是在语言活用上,你不必you you也不必你,因为在实际上,语言与所与语者之间,有身份高低、交情疏密之不同。明白这you 字在实际上之用法,然后可谓懂得you学swift语言能干什么字之意义。中文对非深交的人,总避免字,或称杨先生,或称石甫先生,而在英文却一律普遍可用you字。再如英文wife,或通常译为,然在实用上或等于夫人或等于内子,或等于太太,或等于老婆,或等于女人;必须知道用wife字之时的条件,然后攫得住wife字之神髓。以上二例,都证明辞语非抽象之物,能脱离尔我而巍然独存。文章无缠绵,只是作者读者之兴感;诗歌无悲壮,只是诗人墨客之骚情。不有听讲写读,何以有语言文字?假如偏于任何方面,就所学的也无非半身不遂貌合神离之英语而已,最多如看古代美人的肖像,相貌犹存,音容已邈,发生不起恋爱。
再就学习的能率而言,凡遇一新字,必口诵耳闻手写目视,然后容易认得,容易记得。犹如习字之人,不但要多阅碑帖,且必肯研墨挥毫,下实际工夫,才有实际成效。现在中国学生念英文,多犯这种毛病,只肯玩赏宝帖,不肯执笔临摹,结果不能真实领会书法之笔意,且失了习帖上之真正快乐。昔王羲之习字,池水尽黑,有了这样苦工,才是得了此中
的乐处。学习英文道理也正如此。
3.口讲之重要 在听讲写读中,口讲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初级的时候。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能讲几句英语,实在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自然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但即使目的不在口讲的人,在学习之程序上,为求基础之稳固习惯之养成,进步之神速,文理之清顺,都得如此。这有几种理由。第一,口讲可多得练习,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如在班上,大家肯讲,每小时总可说十几名英语,对不对且不管,但已确多得练习机会无疑了。如教员令学生在家造句,每课最多交三句,已经有点困难。第二,文法对不对,全在习惯,造句总是慢慢推敲出来,养不成什么习惯。口讲之妙,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有一句话,不费心思,脱口而出,初有疑难,久而久之,自能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似多多了。第三,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矫揉造作。试将通常社论与名人演讲稿比较一下,就可显然看出这个分别。英文最重自然清顺,写英文必有这口讲为基础,写出来才读得下去,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来填上的奇语僻字,用上去一无是处。所以概括的讲,英文写作必须以口讲为基础。第四,文字之有音调,犹如人之有声容,许多诗歌散文抑扬顿
挫之妙,都须朗诵才可体会出来。不会读好的人,总不会完全领略此中的妙处。所以口讲的练习,于将来文学之玩昧,也很有裨益。
4.直接教授法之用处与范围 凡谈外国语教授法的人,都讲到直接教授法。所谓直接是外国语直接表示意思,不靠本国语翻译。因此法是小孩学话的法,故又称为自然教授法(凡侨居外地直接学外国语,也可谓直接法)。因为抽象观念不易直接表示,故直接法每由具体物件,如衣帽、钟表、耳目五官等教起,故此法又称为物体教授法。但是物体教授法范围极狭,臂如教家禽野兽时,不能全数将家禽野兽搬到课室来,所以平常总限于最初的二十课而已。其余须以图画代替实物。或用联想方法表示抽象意义。在此层上,有便有不便。譬如糖盐可以带到课室来,而甜咸之味,却不易表示,除非由教员表演尝味之神情不可。所以极端主张不用鄱译者矫枉过正,常自讨苦恼而已。专重翻译以为练习,固然根本不对,因为鄱译时使学者心中时有本国语观念,译入英文,定然不成功,但是在许多解释意义的地方,一二字翻译出来,省却许多周折。再如叫学生译整句的意义,或述其大旨,再令以自然英语译出,是有益无损的;若令字字对译,再使叠字成句,则利少弊多。
例如快下雨了一句话,若整句译来,为it will rain soon,可译为it is going to rain now
未尝不可,因为这译法不背整句的意义。若用字字对译,学生心中必先形成quick come rain already 这么一句,待来改正,已有文法上、习惯上的种种困难了,况且把这四个字如何改,都改不像真正的英语。
5.注重仿效与熟诵 学习英语唯一的正轨,不出仿效与熟诵;仿效即整句的仿效,熟诵则仿效之后必回环练习,必使能顺口而出而后已。凡能依这方法读英文的,无不成功,而且这极容易,真是学习英语的康庄大道,其应用远超出于物体教授法之上,初级高级都可适用。须知小儿学语神速之秘诀,也不过仿效与重叠练习而已。这是与旧式以文法入门的方法,根本相反。譬如文法第一课说aindefinite articlethedefinite article,但知道这有什么用处?a , the 二字的用法与省略,一百个留学生中没有五个人能有十分把握,可见所讲文法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旧式的文法家以为下定界说,指出造句的楷则,叫学者按这楷则字字照填,便可成句,实在完全是梦呓。不但这方法极迂腐难行,就使按规则填好,也未必是顺口的英语。学者最要的警语,是少用堆砌工夫,学时必整句吞下去,再整句吐出来,其文必顺,其音必正,句法必通,用字必当。若凭字字译成英语,再依文法规则慢慢叠成句读,必一无是处,劳而无补。
例如以上快下雨了” it will rain soon一句只须整句念好,三数次已可成诵,文法关系,暂时都可不管,只把这句法吸入脑中,不但再出口时可保无误,下次要说it will clear up soon . it will stop soon . he will come soon. You will die soon .心中早有此句的模范,不期然而然,说出都能合于正轨。
所以学者最要二事:
1)凡学英语,必学整句,不觉中将其句法音调整个吸入。
2)每日选二三句,回环熟诵,此数句读音必正,出口必熟。如此半年,操英语能力必大进。
6.普通原则 以上所述,可大略合并为具体的学习要则十数条。兹将《开明英文读本》卷前之普通原则中有关系的十三条译出如下:
1 打定口讲的基础。只要能达到这目的,任何方法都可用。
2 学生在课堂上,必须踊跃参加练习,不怕错,不怕扣分数。假如分数足减少学生练习的勇气,则教员应暂时毅然废弃分数。
3 凡遇新字,必耳闻口讲手写阅读四事并重。
4 应尽量在课室里操英语,听英语,借以吸收英文句法。
5 注重仿效与熟诵为养成正当习惯之最好方法;不可偏重理智的分析及文法规则等。
6 句义字义不明时,可鄱译方法,但不可专用翻译为练习方法,翻译句义之用处,在于作比较,研究本国语与外国语说法之不同。
7 注重字之用法;字义应看做活的,生动的,有变换的。不知一字之用法,不能算为懂其意义。
8 注意日用成语虚字;常见之字用好,大体已备,生僻之字不难安插下去。
9 凡有意思要表现,必因教员的利导,毅然尝试。
10 凡说英语,必说全句,不可仅限于yes, no 等字。初时或觉其难,日后必有进步。
11 用客观归纳的方法学习文法,即时时注意字之形体变化及其用法。在读本上,看见同
类的变化,发生疑问,即求文法的指示,以为解决。得了文法的指示之后,又须时时在读本上观其应变,以为印证。
12 必须有写作的练习。
13 拼音须精,读音须正。
7.方法要领已如上述,兹更就学习阅读、文法及语音的方法要点分列叙于左。作文会话等表现动作即附于文法项下。
语汇
8.语汇语法语音之分 语汇英文就是vocabulaly,就是语言的内容本质。语法(文法)英文叫做grammar,是讲某种语言中表示意念关系的种种方法。语音就是读音(phonetics)。这三个区别略与中国小学家所分形、声、义三学相仿佛。说文等于文法;音韵等于发音学;训诂等于语汇。所不同者中国小学业是以文字为主,学英语者却必须以语言为主。故如在中国小学,说文及金石之讲文字的变化构造,而在文法,却须讲语言字句的变化与构造。然其同属于一类的研究,注重构造化合的原则,则两者实处于相等的地位。(旧式文
法一部分专讲字形的演变,名为形态学morphology),则与字形之义尤近。)
9.目标之重要 语汇既为语言之本身内容,其概本重要可知。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你炊,必先有米,然后用得着巧妇的烹饪功夫。学英语者每病辞字缺乏,不能达意,犹如初写白话文的人,只能说美人好看,她也好看,而别一个她也非常好看,第三个她不大好看,却不能用娉婷曼丽轻盈绰约等字样。说人不好看,就说难看,也不能用其貌不扬”“面目可憎等字样。反过来说,文章做不好的人,专会堆砌僻字,使弄玄虚,用些什么颜如舜华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等搔不着痒处的俗套,而不能用明眸皓齿,纤妍洁白,不长不短,不肥不瘦等自然通用的成语。所以对于学习语汇的目标不能不注意。
10.语汇贵自然 中国留学生及非留学生写起英文来,都是韩三苏的变相。须知韩文柳文好则好矣,无如在英文里边读起来,总是高雅有余,切实不足。上焉者还有韩文之古气磅礴,下焉者只像童生学做不通的六朝文,不但读者不知所云为何物,结果言之无物,落了虚浮的毛病。实则三代古文所以胜于六朝,一句话说,不外自然本而已。说其所当说,其义足以应付,其文又能自然符合当日的语调。太史公之文所以高不可及,其实就是他能
自然充实,倘使不人做起太史公语汇之研究,必发现其言辞之丰富,且多实质器用动作之形容词。
因为中国文学有这样的一种传统观念,所以学英文的人也最喜用长字,拉丁名词。然而现代英文固是一种雄健丰富、不离本的语言,英文文学也未入了萎靡浮华的时期。真正的好英文还是多少带点街谈巷议或是文士雅谈的气味,英文谓之有smell of the soil, 正与司马迁之文相近。譬如swift称为英文散文巨擘master of English prose),我们看他的《小人国》,文是如何的浅显流利,味同嚼菜根,并不像吃燕窝鱼翅,然而真懂饮食的人才知道尝尽天下美味不如菜根甜。学英文的人必须注重学这种浅常见的字的用法。这种字用得好,用得老,才是入了英文文章的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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