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为指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中的调入地块指的是拟调入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地块;调出地块指的是拟调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地块。调入、调出地块合称为调整地块。
1 编制原则
1.1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得减少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2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建设用地规模;
1.3 有利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1.4 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1.5 有利于土地生态建设,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2 编制依据
2.1《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2.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
2.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2.4 《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2.5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2.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 T1021-2009)、《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 T1022-2009)
2.7 《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
2.8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3 编制程序
3.1 准备工作
明确编制组织机构,落实编制经费,收集整理当地社会
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文本、图件、数据,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地质灾害分布、矿产资源分布、环境保护敏感区分布、涉及规划修改建设项目等资料,初步选择调入、调出地块(调入、调出均以实际调整的地块范围为计算单位,不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斑为单位,下同)。
3.2 实地调查
对初步选择的调入、调出地块进行实地调查,落实调整地块的范围界线、现状地类和面积。调入地块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实地上若为建设用地,应予以解释说明;属违法用地的,需提供违法用地处理文件。调出地块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实地上都必须是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且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若调出地块为已批准为建设用地,应依法撤销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3.3 方案编制
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分别由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组织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文本、图件、电子数据文件等,并按规定开展征求部门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及公示工作。
3.4 方案审批、公告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完成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方案批准后,应在调整地块涉及的县、镇级行政区域予以公告。公告具体要求按照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修改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4. 方案内容与格式要求
方案包括文本、表格、图件、附件、电子数据五个部分。
4.1 文本
4.1.1 封面
包括方案名称、编制组织单位、编制日期。
4.1.1.1方案名称,如“xx县(市)/xx市xx区/xx县xx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项目名称)”。
4.1.1.2 编制组织单位:地级以上市、县、镇级人民政府,如xx县人民政府/xx市人民政府等,并加盖公章。
4.1.1.3 编制日期为“20XX年XX月”。
4.1.2 目录
包括一、二级标题、页码和附表、附图、附件的名称和页码。
4.1.3 正文
提交更改是内存条吗
4.1.3.1 概况。简要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区域的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4.1.3.2  修改原因分析。阐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背景与原因,论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4.1.3.3  修改可行性分析。阐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析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及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4.1.3.4 具体修改情况。阐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涉及的调入、调出地块面积、地理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规划用途分类、用途分区、管制分区)等详细情况,并填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附表1)。调入地块若涉及禁止建设区,应需说明其必要性,并附具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规划修改涉及调整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应阐述调整情况,并填写涉及的县(市、区)、镇(乡、街道)调整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附表2)。规划修改方案中耕地未平衡的,要说明补充耕地的途径。
4.1.3.5规划修改影响评估。阐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其中涉及环境影响评价部分应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
4.1.3.6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阐述征求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建
设、城乡规划、农业、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填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附表3);简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证、专家论证及公示情况。
4.2 表格
包括附表1、2、3。
4.3 图件
4.3.1 调整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
4.3.1.1 图名:如xx县(市)/xx市xx区/xx县xx镇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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