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备案须知
一、互联网网站备案法律依据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二)《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四)《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82号令发布,200631日施行。)中相关规定。

注:网站备案编号具有唯一性,不得伪造,转借,出让。网站具有网站备案编号表明该单位已在公安局网警支队落实了信息安全、实体安全制度。
二、备案范围
服务器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联网单位(个人用户),服务器或管理员在本地的网站,均须到深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办理安全备案登记手续。
三、备案程序
(一)有BBS等交互式栏目的交互式栏目管理员需来我支队落实信息安全制度。
(二)在网上提交《网站登记备案表》后,提供下列服务的网站还需到我支队办公地点准备提交审核相应文件
1、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站须提交通信管理局的许可文件。
2、从事新闻出版的网站须提交新闻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从事网络视听的网站须提交广电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从事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网站须提交医疗卫生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无上列服务的网站可直接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网站 210.76.65.188/netalarm/index.jsp 注册网站备案帐号并在网上提交《网站登记备案表》,提交至电子备案数据库。进行备案。
(四)深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在规定的时间(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网站登记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根据需要查验相关许可文书,经审核合格的网站,发放备案编号、备案图标、连接代码。对不符合要求的网站,不予备案。
(五)备案用户的联网方式、提供网络服务内容变更或者终止联网时,应当在用户专区内进行资料变更申请,或进行网站注销,并致电通知深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
四、备案罚则
对不按规定履行备案义务,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将由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予以警告、、停机整顿等处罚。
深圳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六年二月
备案流程:
提交更改是什么
登录网站——选择备案业务——用户注册——备案申请——获得代码——嵌入代码——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未通过审核——验证备案——网站注销
1.登录网站
方法一: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210.76.65.188/netalarm/index.jsp ,点击网站备案栏目,选择城市。
2.选择备案业务
选择单位/个人网站备案
3.阅读备案须知
阅读备案须知后,点击“同意”。
3. 用户备案流程
第一步:用户在网上填写《备案表》,并提交;(备案表格式下载,请注意收集备案所需资料)
第二步:《备案表》提交成功后,用户要记录好系统反馈的受理编号及密码;
第三步:用户在成功提交《备案表》后两天内可凭受理号及密码登录修改数据;
第四步:用户网上提交《备案表》两天后,我单位对网上数据进行审核,并于15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
第五步:用户可凭受理号及密码登录查看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则按要求进行改正;
第六步:审核通过后,用户要注意根据提示下载我单位核发的备案图标等;
第七步:用户下载我单位核发的备案图标、报警岗亭图标和警警察察图标后,要及时将备案图标、报警岗亭图标置于网站首页的下方,警警察察图标置于交互式栏目入口处;
至此,备案工作完成。
4.填写网站备案信息
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登记
5.获得代码
方法一:备案申请表正确填写完成后,将会进入提交成功页面,在该页面上可得到相应的链接代码。
方法二:用户登录后,单击备案列表中网站名称前面的 按钮,展开后即可获得链接代码。
6.嵌入代码
(重要)
1. 请将获得的连接代码拷贝到网站的相应代码段中,并确保其能够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位置。
2. 如果网站的备案申请信息有所变动,可以通过登录本系统进行更改,但需要重新等待审批
7.等待审核
等待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可登录本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8.审核通过
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将根据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审核申请网站是否已将备案代码嵌入网站,经审验合格的网站将赋给统一编号。届时,可登录本站查询备案审批情况。
9.未通过审核
点击 查看未通过审核之原因。如资料填写不规范,可点击更改按钮对备案资料进行更改。
10.验证备案
单击网警图标将会链接到公安局网警支队,即可核实网站备案的真伪
11.网站注销
如网站需要注销,请使用网络管理帐号登录,对网站进行注销操作。该项操作危险级别较高,请谨慎操作。
注销后原分配的备案号自动收回。
备案基本问题解答
1、网站为什么要在公安局备案?
答:备案是国家行政法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使合法建立的网站得到法律保护。
2、为什么要获得网警备案标识?
答:获得网警备案标识表明该网站经过了公安机关审核备案,网站备案标识将成为网民辨别电子交易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之一,将最大限度地扼杀三无网站的生存空间,有效地规避电子风险。
3、什么样的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
答: 接入单位,是指负责接入网络运行的单位。如中国网通、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
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是指通过接入单位进行国际联网的。
因此,深圳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通过接入单位进行国际联网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建立的有独立域名的网站的,都需要备案。
4、注册单位在深圳,但网站主机托管在外地,需要备案吗?
答:这种网站的类型属于托管主机类,需要在深圳本地备案。
5、注册单位在深圳,但网站是租用外地的虚拟空间,需要备案吗?
答:这种网站类型属于虚拟主机类,需要在深圳本地备案。
6、已经在信息产业部备案,还需要再在公安机关备案吗?
答:需要。信息产业部备案与公安机关备案是两个不同的备案,不能互相代替,这都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联网单位必须要履行的责任。
7、办理网上备案手续需要向公安机关交纳费用吗?
答:不收取费用。
8、未履行备案手续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9、一个网站有多个域名怎么办?
答:申请时只填写一个主用域名,其它域名填写在备注栏中即可。
10.    备案申请在线填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      网站所有者类型选择错误,提交之后能更改吗?
“所有者类型”一项提交之后,便无法再更改,请依照营业执照慎重选择,一般选择“公司制企业法人”。
2)      网站名称和域名如何填写?
按照ICP证填写,注意每次备案只允许填写一个域名、一个中文名称,填入多个只会延误您的备案进程。若ICP证上有多个网站名称、多个域名的,只备案其中的一个,也可以分别提交多份备案申请。
3)      如果想备案的网站名称、域名与ICP证不一致,怎么办?
请先去通信管理局变更ICP证,再来工商局备案。
4)      网管E-mail和业务联系人E-mail有什么用途?
备案电子标识会发送到网管和业务联系人的邮箱,请仔细填写,确保能接收到邮件。
5)      业务联系人指什么?
“业务联系人”指具体负责网站备案的人员,出现问题便于联络。
6)      网站所有者情况如何填写?
网站所有者情况请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保持严格一致,否则书面核对不予通过。
11.    提交备案材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营业执照提供副本还是正本复印件?
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年度检验情况的页面。
2)      为什么要进行营业执照增项?
必须进行增项,即在营业执照上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因特网信息服务”字样,否则无法通过书面核对。相应法规依据:国务院第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还需要增项吗?
仅有“法律、行政法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字样是不够的,仍需要增项。
4)      在哪里进行营业执照增项?
在领取营业执照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经营范围增项。
5)      域名注册证如何取得?
向域名代理机构索要域名证书或域名证明,如果实在无法获取,可以从网上在线打印域名查询结果。如果是英文的,务必同时附上一份中文译本,中文译本须包含域名、注册人或注册单位等关键信息。域名证书、域名查询结果、域名中译本均须加盖备案申请单位的公章。
6)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如果域名注册人不是备案申请单位(诸如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应由注册人授权备案申请单位使用该域名。点击此处下载域名使用许可协议文本格式
7)      ICP证复印件需要包括哪些?
ICP证的复印件包括正面以及年检合格记录的页面。
8)      什么是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如果使用的是2004年以前办理的ICP证,还必须提供市通信管理局的《关于同意XXX公司经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批复》文件,里面包含“网站名称”一项。对于2005年及以后的ICP证,无需再额外提供上述批复文件。
9)      是否所有材料都需要加盖公章?
切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请备案单位的公章!
10)  对递交书面材料还有什么要求?
为方便核对,请将备案材料按照打印的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ICP证及年检页面复印件、域名证书复印件的顺序放好,无须装订。
12.    备案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1)      已在线申请,但未提交书面材料,如何修改备案信息?
在备案首页继续点击左侧的“网站备案”,在弹出的页面的左侧点击“网站备案信息改”,输入网站名称和密码,可进行有关备案信息的修改、打印等操作。
2)      备案密码丢失,如何回密码?
如备案网站密码丢失,可传真一份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申请,内容包括:a.原密码丢失,申请重新发放;b.网站名称;c.指定接收的邮箱;d.联系人、。传真号:82690822
备案密码一旦由系统给定即为唯一且无法更改,而在备案信息修改、备案变更等环节皆需输入密码,所以请将密码牢记!
3)      备案完成的标志是什么?还颁发纸质证书吗?
备案申请者将备案电子标识的链接做好后,如经公告30天无异议,备案工作即完成。自200410月起,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4)      曾获得备案纸质证书,做网站变更需要交回吗?如果遗失了,该怎么办?
如果原颁发了证书,网站变更时须交回原备案证书。如果遗失,请在报纸上发布一个遗失声明,并持该期报纸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网站转让、网站取消,要求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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