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网站及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商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CMM2及以上级别认证;
2、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投标人至少提供三个投标截止日前近五年内30万元以上的与该项目类似的中央国家机关系统内项目的案例介绍,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系统验收合格证明;
4、投标人需在北京本地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要求投标人在北京有常驻软件开发团队、办公场所,可随时根据需要驻现场进行项目开发及技术服务支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成立两年(或者以上),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开发,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在北京。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参与此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表。
8.投标人承诺,在3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工作。
9.投标人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护期结束,派不超过两名技术人员长驻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协助完成项目有关工作。
10.投标人承诺,提供自验收之日起至少1年的免费保护与升级服务。
11.投标人承诺,开发所涉及软件的知识产权为投标人合法所有或者经合法授权;本系统开发的成果版权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系统开发完成后,软件产品、源代码及所有文档资料须上交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未经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许可,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使用、转让。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1.1建设目标
结合我局特点、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服务局的基础信息平台、网络化业务流程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机关服务(局)中心各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展示机关服务(局)中心岗位职能与服务内容,为机关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进一步表达机关服务(局)中心的职能与特。加强领导对各部门的实时指导与管理,落实岗位达标,为管理形成抓手。
一.1.2建设内容
在门与西便门两个办公区,建立功能相同的,服务系统包含:
1、财务服务系统
2、保安保卫服务系统
3、物业服务系统
4、文印服务系统
5、医疗服务系统
6、车辆服务系统
7、餐饮服务系统
管理系统包含:
1、党管理系统
2、房产管理系统
3、基建管理系统
4、资产管理系统
5、物业管理系统
6、人事管理系统
7、保卫管理系统
8、财务管理系统
9、通讯管理系统
10、办公用品发放管理系统
与三个网站系统(服务社会公众网站、服务国资委内部职工网站、服务机关领导网站)
通过系统平台的建设,实现机关服务(局)中心的网络岗位达标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范管理制度;同时包含培训及技术支持等后期服务;
一.1.3建设周期
自采购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交付试运行;
一.1.4建设原则
本项目在设计时,将严格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定制网站安全性原则
充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与技术方案在设计与实现的全过程中有具体
的措施来充分保证其安全性。
●可靠性原则
保证产品质量与可靠性,对项目实施过程实现严格的技术管理与设备的冗余配置,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先进性原则
具体技术与技术方案应保证整个系统具有技术领先性与持续进展性。
●可推广性原则
方案及其使用的技术应该支持系统规模的扩大与网点数量的增加,易于广泛推广。
●可扩展性原则
IT技术的进展与变化非常迅速,方案使用的技术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充分保护当前的投资与利益。
●兼容性原则
系统的标准化程度很高,能够做到不一致应用系统间的完全兼容;同时,也能够根据特殊的要求给出不兼容的设计。
●可管理性原则
所有安全系统都应具备在线式的安全监控与管理模式。
第二章 网站平台建设
二.1 网站服务平台建设要求
应对信息化进展态势,整合机关服务(局)中心服务资源,建立机关服务(局)中心三种不一致模式网站,对外宣传服务局职能,将各岗位的非涉密服务内容全部上网公布,形成网络化信息公布平台。
第一种模式:针对社会公众
1、具有宣传作用的;
2、非涉密信息;
3、应向社会公布、公告的信息;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